中國人民銀行峽江縣支行是中國人民銀行在江西省吉安市的峽江縣設立的分行,為了方便人民民眾的生活,特此設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銀行峽江縣支行
- 所屬地區:江西省峽江縣
- 類型:政府機構
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圖信息,
概況
中國人民銀行峽江縣支行創建於1950年2月17日,是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派出機構,履行“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三大職能。近年來,支行在中國人民銀行吉安市中心支行直接管理下,積極順應金融體制改革發展形勢,緊緊圍繞峽江經濟金融健康協調發展的目標,認真貫徹穩健貨幣政策,引導信貸投向,防範與化解金融風險,提供金融服務,管理貨幣發行和流通,經理國庫,管理徵信業,積極配合地方黨政部門的重大經濟決策,圓滿、高效地執行和完成了中央銀行所賦予的各項工作任務。
主要職責
根據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正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為:
(一)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完善有關金融機構運行規則;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二)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三)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
(四)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穩定。
(五)確定人民幣匯率政策;維護合理的人民幣匯率水平;實施外匯管理;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六)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七)經理國庫。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規則,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九)制定和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負責數據匯總和巨觀經濟分析與預測。
(十)組織協調國家反洗錢工作,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承擔反洗錢的資金監測職責。
(十一)管理信貸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十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十三)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政工股)
承辦政務辦公、人事教育、黨建、宣傳群工、紀檢內審、科技、後勤事務等工作。
二、貨幣信貸與統計股
負責轄內貨幣信貸管理、金融穩定、金融調查與統計分析、徵信管理、外匯管理、金融學會等工作。
三、綜合業務股
負責本行會計財務、支付清算、國庫管理、事後監督、反洗錢、人民幣管理、人民幣反假、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等工作。
四、保衛股
負責本行發行庫的日常守衛、機關辦公樓安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地圖信息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玉笥大道9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