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室關於發行2009年第十二期中央銀行票據的公告由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室關於發行2009年第十二期中央銀行票據的公告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室關於發行2009年第十二期中央銀行票據的公告
金融保險
中央銀行票據發行公告2009年第12號
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室
2009-4-8
法規內容
為保持基礎貨幣平穩增長和貨幣市場利率基本穩定,2009年4月9日(周四)中國人民銀行將發行2009年第十二期中央銀行票據。
第十二期中央銀行票據期限3個月(91天),最高發行量950億元,繳款日為2009年4月10日,起息日為2009年4月10日,到期日為2009年7月10日。本期中央銀行票據以貼現方式發行,向全部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進行價格招標,到期按面值100元兌付,到期日遇節假日順延。特別提示,第十二期中央銀行票據繳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戶名:中央銀行票據(0901012),賬號:23509012,支付行號:001100001509。
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室
200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