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亞非發展交流協會

中國亞非發展交流協會

中國亞非發展交流協會於1989年10月正式成立,是全國性社會團體,會員多為曾在或正在從事亞非地區工作的外事活動家、記者、專家、學者和企業家等。 亞非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社團登記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亞非發展交流協會
  • 外文名:ASIA-AFRICA DEVELOPMENT AND EXCHANGE SOCIETY OF CHIHA
  • 詞性:名詞
  • 成立時間:1989年
  • 簡稱:亞非協會
  • 名譽會長:錢永年
建設宗旨,業務範圍,理事成員,組織章程,組織刊物,

建設宗旨

致力於促進中國同亞非國家人民之間的交流,加強對亞非國家和地區及有關國際問題的研究,增進中國同亞非國家人民之間的了解、友誼與合作,為中國現代化建設和發展對外友好關係服務。

業務範圍

(一)從事對亞非國家和地區社會基本狀況、發展戰略和國際關係等問題的研究;
(二)組織中國與亞非國家和地區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等各界人士的相互交流和訪問活動;
(三)舉辦學術講座、報告會、座談會、研討會等,促進國內外學術交流;
(四)組織編寫有關亞非問題研究的論文、著作和專題資料等;
(五)為中國同亞非國家和地區的經濟技術合作,提供諮詢服務;
(六)組織或參加國際學術交流活動;
(七)與有關的國際機構建立合作關係,發展友好往來。

理事成員

名譽會長:錢永年
會 長:武東和
副 會 長:程 濤 崔永乾 張九桓 吳思科 申 華 閆立金 周曉晶 徐 偉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中國亞非發展交流協會"(簡稱:"亞非協會")。英文譯為:ASIA-AFRICA DEVELOPMENT AND EXCHANGE SOCIETY OF CHIHA(縮寫:AADESC)。
第二條 中國亞非發展交流協會是致力於促進中國與亞非國家和地區人民之間的友好交流與合作,從事亞非國家和地區國際問題研究的具有非營利性法人地位的全國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亞非協會的宗旨(略)
第四條 亞非協會根據國務院第250號令《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開展工作和活動。
第五條 亞非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亞非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的業務指導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亞非協會會址設在北京。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亞非協會業務範圍:(略)
第三章 會 員
第八條 亞非協會接納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九條 凡贊成亞非協會宗旨並願為其實現做出努力的團體和個人都可申請加入。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亞非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亞非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亞非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亞非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亞非協會的章程和決議;
(二)維護亞非協會合法權益;
(三)支持亞非協會的工作和活動;
(四)繳納會費。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亞非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和罷免
第十五條 亞非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 / 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八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及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代表機構;
(七)決定工作規劃大綱並監督實施;
(八)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決定設立榮譽職務;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 / 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 / 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亞非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常務理事組成,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並指導亞非協會辦事機構開展工作,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須有2 / 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 / 3以上表決通過;京外常務理事因故不能出席者也可採用通訊形式表達其意見;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4年。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 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亞非協會會長、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亞非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條 亞非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亞非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八條 亞非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代表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代表理事會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協會工作;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九條 亞非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二條 亞非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三條 亞非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四條 對亞非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審議後由會員代表大會2 / 3表決通過。
第三十五條 修改後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六條 亞非協會終止活動或自行解散須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 / 3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七條 亞非協會終止前,須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八條 亞非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經2005年11月26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亞非協會常務理事會。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組織刊物

協會出版會刊《亞非縱橫》原名《亞非》、《亞非問題專題資料》和《諮詢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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