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哈總理第二次定期會晤聯合公報.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哈薩克斯坦共和國
- 發布日期:2014-12-15
- 生效日期: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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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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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中外條約
【檔案來源】外交部
當地時間12月14日,中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同發表中哈總理第二次定期會晤聯合公報。公報全文如下:
中哈總理第二次定期會晤聯合公報
應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理卡里姆·馬西莫夫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於2014年12月14日至15日對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進行正式訪問並舉行中哈總理第二次定期會晤。
訪問期間,李克強總理同納扎爾巴耶夫總統、馬西莫夫總理分別舉行會見、會談,兩國總理共同出席了中哈企業家委員會第二次會議。
兩國總理(以下稱“雙方”)在傳統友好、親切務實的氣氛中就雙邊關係現狀和前景以及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交換了意見,充分體現了中哈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高水平。
雙方高度評價近年來雙邊合作取得的進展,重申將繼續深化各領域合作。
雙方遵循2002年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睦鄰友好合作條約》、2011年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於發展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2013年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於進一步深化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宣言》以及其他雙邊條約的規定,聲明如下:
一、中國和哈薩克斯坦重申將致力於進一步深化兩國面向21世紀的全面戰略夥伴關係,重申尊重對方選擇的發展道路,支持對方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領土完整所作的努力,將繼續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的重大問題上相互堅定支持。
雙方重申必須落實兩國高層會晤期間達成的所有共識,願繼續保持各層級定期政治對話和交流互訪,不斷提升互信和相互協作水平。
二、雙方商定將繼續利用中哈兩國經濟互補優勢,以歐亞經濟聯盟統一市場為契機,推動雙邊貿易平穩健康發展,逐步改善雙邊貿易結構,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中方歡迎哈薩克斯坦磷肥、金屬製品和農產品等擴大對華出口,並經中國過境運輸至第三國。哈方支持中國有競爭力的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對哈薩克斯坦出口。
雙方高度評價近年來雙邊經濟技術和投資合作取得的積極成果,願進一步擴大相互投資,促進非資源領域合作,推動加工製造、化工、新能源、機械、汽車、信息技術、生物製藥、食品加工和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互利合作。雙方將繼續在有前景的領域發展投資合作,高度重視制訂並簽署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於鼓勵和相互保護投資協定》,為雙邊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提供更加便利的條件。
雙方對中哈本幣結算協定的簽署及本幣互換協定的續簽表示歡迎,認為這將有利於擴大本幣結算,便利雙方貿易和投資,促進兩國經濟發展。哈方讚賞中方設立絲路基金的倡議。雙方同意加強在絲路基金的合作,為基礎設施等互聯互通項目提供投融資支持,促進地區的共同發展和繁榮。
三、雙方指出,2011年2月22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儘快生效將有助於兩國被判刑人員在本國服刑,成為其回歸社會的重要一步。
四、雙方同意擴大農業合作以保障兩國糧食安全。雙方商定將在哈薩克斯坦對華出口小麥、油料作物、肉類、奶製品、毛織品等方面加強合作。
雙方將鼓勵兩國相關企業商討在哈薩克斯坦成立種植業和畜牧業產品生產加工及農機生產合資企業,產品銷往第三國市場。
雙方指出,推動兩國相關科研機構和企業加強農業交流與合作,實施聯合項目、培訓專家、交流農業經驗十分重要。
五、雙方商定推進交通領域合作,以加強兩國經貿合作,擴大地區間相互協作。
雙方表示,2014年5月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統納扎爾巴耶夫對中國進行國事訪問期間,中哈(連雲港)物流合作基地正式啟動,以及即將完工的“中國西部-歐洲西部”國際公路具有重要意義。
雙方將繼續提升兩國阿拉山口-多斯特克和霍爾果斯-阿騰科里鐵路口岸過貨能力,為發展國際過境貨運創造良好條件。
雙方滿意地強調,落實上述項目將有助於實施兩國元首關於復興偉大絲綢之路的重要倡議,即201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在阿斯塔納提出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的倡議和2012年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統納扎爾巴耶夫倡議建設“哈薩克斯坦-新絲綢之路”項目。
六、雙方將進一步支持中哈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發展,促進商貿服務業發展,帶動中哈邊境地區經貿往來和社會經濟發展。
七、雙方強調,加強兩國邊境地區經貿、能源、投資、農業、水利、科技、人文合作具有重要意義。
雙方將加快商簽《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毗鄰地區合作規劃綱要》。該綱要將擴大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與哈薩克斯坦毗鄰兩州企業間務實合作。
八、雙方認為建立中哈地方合作論壇十分重要,該機制將為兩國相關地區加強經貿、交通、投資、人文領域合作提供補充。雙方將責成兩國相關部門就籌建中哈地方合作論壇成立工作組。
九、雙方商定,將繼續發揮中哈合作委員會及口岸和海關合作分委會等機製作用,深化邊境合作,包括邊境口岸和海關管理合作、口岸配套設施建設、海關便捷通關合作、稅費政策協調、過貨運輸費用等。
十、雙方商定繼續在能源領域開展積極協作。
雙方支持在和平利用核能領域開展全面合作,歡迎兩國有關部門和企業簽署關於加強核工業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和關於擴大和深化核能領域互利合作的協定。
十一、雙方指出,中哈合作委員會是推動雙邊各領域合作的重要機制,有利於深化中哈全面戰略夥伴關係,進一步鞏固兩國人民的睦鄰友好和共同繁榮。雙方商定2015年在中國舉行中哈合作委員會第七次會議。
雙方將保障順利實施經濟領域合作項目,相互吸引投資。
中方將支持哈方舉辦2017年“未來能源”專項世博會。
十二、雙方高度評價中哈利用和保護跨界河流聯合委員會的工作。雙方將根據兩國領導人在跨界河流領域達成的共識,在2015年聯委會工作計畫框架內,盡全力落實各項工作安排。
十三、雙方鼓勵兩國環保機構就制定並協調“綠色橋樑”夥伴計畫聯合實施步驟以及加強清潔技術領域合作的可能性進行探討。
雙方願意發展和加強上海合作組織框架下的互利環保合作,共同促進區域可持續發展。
十四、雙方一致認為,擴大人文合作和社會交流對密切兩國民眾聯繫,深化相互理解具有重要作用。雙方高度評價2013年11月在中國舉行的“哈薩克斯坦文化日”和2014年9月在哈薩克斯坦舉行的“中國文化日”以及2014年6月納扎爾巴耶夫大學200餘名師生來華參加夏令營活動成果,同意互辦電影周、藝術作品展和藝術團體演出等活動。
十五、雙方指出,兩國在高新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領域互利合作潛力巨大。雙方支持中國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和哈薩克斯坦國家技術發展署共同建立“中哈技術合作中心”,歡迎兩國高科技領域主流機構和企業開展交流,發展夥伴關係。
十六、雙方指出,根據2013年9月7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於和平研究與利用外層空間的合作協定》,進一步發展兩國航天領域合作意義重大。雙方商定成立聯合工作組,研究兩國合作機制和重點合作方向。
十七、雙方支持加強旅遊領域合作並指出,2017年在哈薩克斯坦舉辦“中國旅遊年”活動具有重要意義。
雙方將繼續商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投資和發展部旅遊局關於中國旅遊團隊赴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旅遊實施方案的諒解備忘錄》。
雙方將共同採取措施,打造“絲綢之路”旅遊產品,鼓勵實施雙方旅遊領域投資項目。
十八、雙方支持聯合國在維護國際發展、穩定和安全方面發揮作用,提升其應對新挑戰和新威脅的能力,願在提高聯合國工作效率和推動聯合國改革等方面繼續合作。
十九、雙方高度評價2014年5月在上海舉行的亞洲相互協作與信任措施會議第四次峰會成果,並將堅定恪守峰會宣言各項原則,努力落實峰會成果。
雙方願在2014-2016年中國擔任亞信主席國期間,與成員國一道共同努力,深化信任措施領域合作,完善亞信機制建設,推動亞信未來發揮更大作用。
二十、雙方指出,2014年10月24日在北京簽訂的《籌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備忘錄》具有重要意義。雙方強調,將在該備忘錄框架下共同推動亞投行籌建工作。
二十一、雙方高度評價2014年10月31日在北京召開的阿富汗問題伊斯坦堡進程第四次外長會議成果,同意在該機制框架下就阿富汗問題繼續保持密切協作。
二十二、雙方願在上海合作組織框架下繼續開展密切協作,積極推進上海合作組織安全、經濟、人文等領域合作。中方高度評價哈方為2014年12月在阿斯塔納舉行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所做的籌備工作。
雙方對李克強總理正式訪問哈薩克斯坦所取得的成果表示滿意,認為此訪為中哈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持續發展注入巨大動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對哈薩克斯坦政府和人民給予中國代表團的熱情接待表示衷心感謝,邀請卡里姆·馬西莫夫總理訪問中國。馬西莫夫總理愉快地接受了邀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理
李克強 卡里姆·馬西莫夫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四日於阿斯塔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