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是由中共高邑縣委辦公室高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7年3月20日印發的關於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
發布日期,一、最佳化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設施布局,二、推進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均衡發展,三、加強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四、增強公共文化服務發展動力,五、推進公共文 化服務與科技融合發展,六、創新公共文化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七、保障措施,附屬檔案,
發布日期
中共高邑縣委辦公室
高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關於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高辦發[2017]1號
各鄉鎮黨委和人民政府,縣直各部門:
《關於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已經縣委、縣政府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高邑縣委辦公室
高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 3 月20日
關於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中辦發〔2015〕2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冀辦發〔2015〕40號)及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石辦發〔2016〕10號)精神,現就加快推進我縣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最佳化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設施布局
(一)推進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全覆蓋。2017年全民健身中心建成並對外開放。2020年前,完成集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影劇院、體育館、游泳館等為一體的文化綜合體建設。到縣文化館、圖書館要達到國家一級館的標準;鄉鎮綜合文化站達到國家規定要求;70%以上的行政村統籌建有集宣傳文化、黨員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和體育健身等於一體的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配套建有文體廣場)。全縣80%以上的公共文化設施達到國家有關評估定級標準三級館(站)以上標準。鼓勵建設具有地方文化特色或行業特色的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民俗館、非遺展示館、劇院等,支持各類專題館、主題館建設。利用公園、廣場等,建設反映高邑縣不同歷史時期的歷史名人和有代表性文化遺產的城市雕塑和經典景觀,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二)推進公共文化資源整合。圖書館、文化館、紀念館、展覽館、鄉鎮綜合文化站和縣級以上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等深入開展免費開放,免費開放的公共文化單位用電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推動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提供公益性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確保其稅費和用電得到減免優惠。逐步實現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和其他社會機構向社會免費或優惠開放各類文體設施。利用閒置學校等現有城鄉公共設施,依託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加強縣城社區和農村文化設施建設。將縣電台電視台納入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完善財政支持和經費保障。縣城規劃展館應設有高邑歷史文化展廳。
(三)加強流動文化服務建設。到2020年,縣圖書館、文化館要配備流動服務車(舞台車),組織流動舞台車、流動圖書館和科普大篷車深入基層開展流動文化服務,所需各項經費納入本級財政經常性支出預算。
二、推進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均衡發展
(一)促進公共文化服務城鄉均等化。統籌推進鄉村廣播電視用戶接收設備配備工作,鼓勵建設農村廣播電視維修服務網點。進一步加強圖書館總分館制和文化館基層文藝輔導基地建設。以鄉鎮綜合文化站為中心,統籌管理、合理分配所轄行政村各類文化惠民工程資源。切實加強“宣傳文化示範村”建設,帶動農村基礎文化設施提檔升級。推進“結對子、種文化”活動,加強縣城對農村文化建設的幫扶,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 (二)保障特殊群體基本文化權益。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積極組織開展公益性文化輔導培訓、展覽展示、科技普及、體育健身等公共文化服務。各類公益性文化設施在規劃建設時要充分考慮特殊群體需求,設立老年人、兒童和殘疾人專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支持演藝團體深入基層和農村演出。鼓勵各級公共文化單位組建各類文化藝術協會、開辦老年文化藝術課堂,開展面向老年人的公益性文化藝術培訓和展演活動。鼓勵和支持殘疾人參加藝術創作,參加各類文體活動。縣圖書館要設立盲人閱覽室,配備盲文圖書、有聲讀物和閱聽設備。開展學齡前兒童基礎閱讀促進工作,向中小學生推薦優秀出版物、影片、戲曲和歌曲,開展文化藝術和科技普及活動。鼓勵廣播電視台開辦針對特殊群體的節目、欄目。加強鄉村學校少年宮建設。實施青少年體育活動促進計畫。全面實施“殘疾人自由健身工程”,配置殘疾人體育健身器材,推廣普及殘疾人體育健身項目,為殘疾人提供健身指導,組織殘疾人積極參與各類體育健身活動,在全面實施“殘疾人自由健身工程”基礎上,積極推進殘疾人競技體育發展。縣電視台要積極創造條件開辦配播手語的新聞節目,並加配字幕。
三、加強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
(一)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效能。健全民眾文化需求反饋機制,制定並定期發布公共文化服務提供目錄,開展“選單式”、“訂單式”服務。從人力、物力、財力上大力扶持南岩亂彈劇團發展,使其有能力承擔公益演出服務職能。加強品牌建設,培育、扶持1至2個特色鮮明、社會廣泛參與的服務項目。開展公共文化巡演巡展巡講等服務,實現區域文化共建共享。加強廣播電視播出機構服務能力建設。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路雙向互動功能,為各級政府部門提供便民服務視窗和平台。
(二)豐富公共文化產品供給。深入挖掘高邑深厚的歷史文化、革命文化和現代文化資源,突出地域文化特色,組織全縣文藝工作者創作一批民眾喜聞樂見的優秀文藝作品。組織優秀文藝作品申報上級宣傳文化系統的扶持獎勵專項資金。開展優秀傳統文化、高雅藝術進校園、進農村、進企業,推進送戲、送書、送電影下鄉入企和優秀出版物推薦活動。繼續組織實施廣播電視直播衛星戶戶通工程、數字圖書館推廣工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公共電子閱覽室建設計畫、農村電影放映、農家書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實現全縣行政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場電影的公共文化服務目標。提高網路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能力,促進優秀傳統文化瑰寶傳承和當代文化精品網路傳播。加強著作權保護,防止侵權或盜版產品進入公共文化服務供給體系。大力發展公益廣告,推廣公益慈善理念。推進廣播電視涉農節目製作和農村題材文藝作品創作。
(三)活躍民眾文化生活。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公益性文化活動。通過開展“三下鄉”、“彩色周末”、“民間廣場舞展演”等活動,進一步豐富和活躍城鄉民眾文化生活。開展全民閱讀活動,研究制定全民閱讀中長期規劃,推動全民閱讀進家庭、進校園、進農村、進企業、進機關活動。製作播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民眾喜聞樂見的廣播電視節目。以“我們的節日”為主題,圍繞國家重大紀念日、傳統節日、民俗節慶、文化主題日等組織開展一系列節日民俗活動。積極開展全民藝術普及、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民眾性法治文化活動。傳承和發展民族民間傳統體育,廣泛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推進紅色文化、鄉土文化、校園文化、企業文化和家庭文化建設。
四、增強公共文化服務發展動力
(一)營造良好文化生態。加強對民間南岩亂彈、高邑絲弦、民間舞獅、旱船、打錢桿、武術等民間優秀傳統文化項目的傳承及保護力度。對民間劇目和戲班進行資金扶持。加強與周邊縣市的文化交流與合作,力爭在全省率先實現文化小康。到2020年,力爭達到公共文化服務示範地區標準。加強對趙南星祠堂、劉秀登基千秋台、房子郡、趙村古墓等文物的保護力度。
(二)培育和促進文化消費。鼓勵文化產權交易市場建設,搭建金融行業對文化企業的支持平台。扶持基於網際網路、行動網路的藝術品交易、網上演出等新業態發展,擴大文化市場消費規模。舉辦各類文化藝術品展示推介活動,推動文化藝術品市場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公共文化機構挖掘特色資源,加強文化創意產品研發,創新文化產品和服務內容。推進文化消費卡試點範圍,豐富公共文化服務種類。鼓勵實施文化消費補貼制度,通過在商業演出和電影放映中安排低價場次或門票、出版適應普通收入群體購買需求和消費能力的圖書報刊、網路文化運營商開發更多低收費業務等方式,提高文化消費在城鄉居民日常消費中的比重。推動經營性文化設施、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展示)場所和傳統民俗文化活動場所等向公眾提供優惠或免費的公益性文化服務。積極發展與公共文化服務相關聯的教育培訓、體育健身、演藝會展和旅遊休閒等產業,引導和支持各類文化企業開發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滿足民眾多層次的文化消費需求。大力培育農村文化市場,制定鼓勵和支持農村文化消費的經濟政策。
(三)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進一步簡政放權,減少政府部門文化類行政審批項目。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促進公共文化服務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採取專項經費補貼、財稅減免、培訓指導等方式,支持和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非公有制文化企業參與公共文化服務,在資金扶持、財政稅收和政府採購方面與國有文化企業享有同等待遇。落實《河北省促進社會力量捐贈公共文化事業服務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公開透明的社會捐贈管理制度。鼓勵在上網服務場所、文化娛樂場所、演出院線等經營性文化場所提供公共文化服務。
(四)推進向社會購買公共文化服務。落實省政府辦公廳轉發文化廳等部門《關於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意見的通知》(冀政辦發〔2015〕29號)精神,鼓勵用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方式提供公共文化體育基礎設施管理與維護、人工服務、民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組織與實施、公益文藝演出、電影放映、民眾健身活動普及推廣和民眾科學技術普及推廣等服務。到2020年,基本建立比較完善的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五)培育和規範文化類社會組織。加強對文化類行業協會、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的引導、扶持和管理,促進其規範有序發展。鼓勵各類公共文化服務機構成立行業協會,發揮其在行業自律、行業管理、行業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推進文化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將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務事項交由社會組織承擔。加強政府管理和社會監督,嚴格執行社會組織年檢制度和信息公開制度,開展運營績效評估和社會信用評估。
(六)大力推進文化志願服務。簡化審批程式,推動志願者組織建設。縣政府設立文化志願者服務基金,保障文化志願服務活動開展。以公共文化機構為依託,建立文化志願者註冊招募、培訓輔導、服務記錄、管理評價和激勵機制,規範文化志願者管理。發揮高等院校學生、離退休老同志、道德模範、藝術家、優秀運動員等社會知名人士參加志願服務,提高社會影響力。建立志願服務下基層制度,鼓勵建立文化志願服務聯盟,打造文化志願服務品牌。
五、推進公共文 化服務與科技融合發展
(一)加大文化科技創新力度。將公共文化領域科技創新工作納入科技發展規劃,深入實施文化科技創新工程,大力推動文化科技融合。支持文化科技融合示範企業發展。支持文化行政部門、公共文化機構和高科技企業合作開展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各類關鍵技術研究。培育扶持公共文化與科技相融合的市場主體。
(二)加快推進數字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實現公共文化服務“網際網路+”模式,推進文化資源數位化建設。統籌實施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直播衛星廣播電視公共服務、農村數字電影放映、數字博物館、數字圖書館、數字文化館、數字農家書屋和城鄉電子閱報屏建設等項目,構建標準統一、互聯互通的公共數字文化服務網路,在基層實現共建共享。推進文化館、圖書館、文保單位等對文化遺產的數據採集和數位化工作,構建高邑縣文化數字資源庫。縣級公共文化機構應建立官方網站和新媒體平台。實現公共數字文化資源進村、入戶、到人,實現個性化、定製化服務。實現公共文化設施內免費無線網路全覆蓋。
(三)提升公共文化服務現代傳播能力。加快構建現代文化傳播體系,保障信息傳播的高效快捷和安全有序。靈活運用寬頻網際網路、移動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衛星網路等手段,拓寬公共文化資源傳輸渠道。推動手機終端軟體(APP)、微信和微博等基於新媒體的公共文化服務。大力推進“三網融合”,促進高畫質電視、互動電視、互動式網路電視(IPTV)和手機電視等新業務發展,推廣數字智慧型終端、移動終端等新型載體。推進數字出版,構建數字出版物傳播平台。加強廣播電視台、發射台、監測台建設。積極推進有線電視網路建設和數位化雙向化改造,加快推進直播衛星和地面數位電視覆蓋工程及配套設施建設,做好地面數字與有線電視的協調發展,努力實現廣播電視戶戶通。加強縣級廣播、電視、主流報紙和政府網站公共文化頻道、專欄建設。在戶外公益廣告宣傳中融合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服務內容。實施國家和地方應急廣播工程,完善應急廣播覆蓋網路,打造基層政務信息發布、政策宣講和災害預警應急指揮平台。
六、創新公共文化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一)加大公益服務文化事業單位改革力度。理順行政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的關係,推行政事分開,進一步落實公益服務文化事業單位法人自主權,減少微觀管理和直接管理。實行公益服務文化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推進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等組建理事會,吸納有關方面代表、專業人士和各界民眾參與管理,健全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落實公益服務文化事業單位年度報告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公眾監督等基本制度。
(二)完善公共文化服務評價工作機制。建立公共文化機構績效評價制度,評價結果作為確定預算、收入分配與負責人獎懲的重要依據。加強對重大文化項目資金使用、實施效果和服務效能等方面的監督和評估。在行政村開展公共文化服務參與式管理,推廣村民評議等做法,引導村民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項目規劃、建設、管理和監督。建立公共文化服務第三方評價機制,增強公共文化服務評價的客觀性和科學性。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鄉兩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發揮本地黨委、政府作用,建立統一的基層公共文化服務平台,在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編制、政策銜接、標準制定和實施等方面加強統籌、整體設計、協調推進。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將對各鄉鎮的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二)強化財稅支持。要把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納入財政經常性支出預算,保障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建設和運行。縣、鄉鎮政府要統籌安排資金,用於農村文化建設和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等支出。落實現行鼓勵社會組織、機構和個人捐贈公益性文化事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規定。
(三)加強隊伍建設。落實各級各類公共文化機構人員編制標準,對設施面積擴大、實行免費開放後工作量大量增加、現有機構編制難以滿足工作需要的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可在編制總量內合理調劑增加編制。在現有編制總量內,落實每個鄉鎮綜合文化管理服務機構編制配備不少於1至2名的要求。在社區、行政村設立城鄉基層文化服務崗位,由本級財政按照不低於上一年度本地平均工資水平對工作人員進行補貼。將公共文化服務專業人才培養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完善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隊伍培訓機制,不斷提高其專業化水平。縣政府應統籌安排資金,用於基層公共文化服務人才激勵和保障鄉土文化人才建設工作。發展壯大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
(四)強化法治建設。全面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現代公共文化服務的法律法規,根據需要制定和完善相關法規,有效對接文化體制改革重大政策,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提供政策支撐。定期實施文化法律法規執法檢查,提高公共文化服務領域法治化水平。
附屬檔案
高邑縣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2016—2020年)
高邑縣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
(2016—2020年)
一、服務項目與內容
項目 | 內容 | 標準 | ||
基 本 服 務 項 目 | 讀書看報 | 1.公共圖書館(室)、鄉鎮綜合文化站和村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含農家書屋)等配備圖書、報刊和電子書刊,並免費提供借閱服務。 2.公共圖書館人均藏書量(不含電子文獻)不少於0.6冊(件),人均年新增公共圖書館藏量不少於0.03冊。農家書屋基本配備的圖書不少於1200種、1500冊,報紙期刊不少於5-10種,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不少於100種(張),年新增圖書不少於60種,組織讀書活動不少於4次。 3.縣圖書館可用數字資源量不低於3TB。 4.在城鎮主要街道、公共場所和居民小區設定閱報欄或電子閱報屏,實時更新,提供時政、“三農”、科普、文化和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務。 | ||
收聽廣播 | 1.為全民提供突發事件應急廣播服務。 2.通過直播衛星提供不少於17套廣播節目,通過無線模擬提供不少於6套廣播節目,通過數字音頻提供不少於15套廣播節目。 | |||
觀看電視 | 通過直播衛星提供25套電視節目,通過地面數位電視提供不少於15套電視節目。 | |||
觀賞電影 | 1.為農村民眾提供數字電影放映服務,每一行政村每年不少於12場,其中每年國產新片(院線上映不超過2年)比例不少於1/3。 2.為中小學生每學期提供2部愛國主義教育影片。 | |||
送地方戲 | 要重點扶持南岩亂彈劇團和絲弦劇團。採取政府採購方式,每個鄉鎮每年有5場以上戲劇或曲藝等文藝演出。 | |||
設施開放 | 1.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等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基本服務項目健全。其中,公共圖書館每周開放時間不少於56小時,其他公共文化設施每周開放時間不少於42小時。 2.縣青少年活動中心免費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 | |||
文體活動 | 1.公共圖書館年舉辦講座不少於6次。 2.文化館年開展文化公益性講座不少於12次;年組織大型展覽不少於5次;年組織大型文化活動不少於6次。 3.鄉鎮綜合文化站年開展文化藝術知識普及和培訓不少於6次、年組織開展民眾文體活動不少於12次;村綜合文化服務中心不少於1次。 4.城鄉居民依託村綜合文化服務中心、文體廣場、公園和健身路徑等公共設施就近方便參加各類文體活動。 5.文化館(站)、體育場(館)組織開展年不少於1次針對殘障人士、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農民工等特殊群體的文體活動。 | |||
流動服務 | 縣圖書館、文化館、劇團分別配備流動服務車,開展流動服務;圖書館每年下基層的流動服務次數不低於30次;文化館每年組織流動演出10場以上,流動展覽8場以上。 | |||
數字服務 | 公共文化設施免費提供無線網路服務,並提供相應數位化服務。 | |||
硬 件 設 施 | 縣級文化 設施 | 縣級圖書館、文化館按照不低於《公共圖書館建設標準》(建標108—2008)、《文化館建設標準》(建標〔2010〕136號)等進行規劃建設。 | ||
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 | 鄉鎮(街道)設定綜合文化站,按照不低於《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標準》(建標160—2012)標準進行規劃建設。 | |||
農村綜合文化服務中心 | 結合基層公共服務綜合設施建設,整合閒置中國小校等資源,在農村統籌建設綜合文化服務中心。按照“五個一”標準建設,即1間多功能文化活動室、1間圖書閱覽室、1個文化廣場、1套民眾體育活動器材設備和1套簡易音響設備等文藝器材。 | |||
新聞廣電 設施 | 1.縣設立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廣播電視發射台,同時建立覆蓋縣級的廣播電視統一監測監管平台,實現互聯互通,按照廣播電視工程建設標準等進行建設。 2.城鄉人流密集地點公共閱報欄(屏)全覆蓋。 | |||
體育設施 | 1.縣級設立公共體育場,有周長400米標準田徑跑道,105米×68米標準足球場以及單側看台(或設定不超過2000個固定坐席)。 2.設立全民健身活動中心,建有綜合運動場地、體能訓練場地、附屬用房和設施。 3.鄉鎮綜合文化站室外活動場地配置一個標準籃球場(含籃球架)、桌球台、羽毛球柱和1套全民健身體育器材,有燈光照明設施。 4.農村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室外活動場地配置籃球架、桌球台和1套全民健身體育器材。 | |||
文化廣場 | 縣鄉村三級文化廣場建設按照不低於《河北省文化廣場建設指導標準》進行規劃建設:縣、鄉、村分別達到2000㎡、1000㎡、500㎡。 | |||
輔助設施 | 1.公共文化設施為殘疾人配備無障礙設施,有條件的配備安全檢查設備。 2.公共文化場所配備醒目的標識、標牌和設施分布圖,管理制度規範上牆,開放時間、免費項目、便民措施等各類服務信息在醒目位置公示。 | |||
人 員 配 備 | 人員編制 | 1.公共文化機構按職能職責、國家有關要求和服務人口數科學核定編制並配齊工作人員。 2.鄉鎮綜合文化站各配備有編制人員1至2人。 3.農村綜合文化服務中心設有由政府購買的文化服務崗位。 | ||
業務培訓 | 縣級公共文化機構從業人員每年參加脫產培訓時間不少於15天,鄉鎮和村文化專兼職人員每年參加集中培訓時間不少於5天;每年培訓登記在冊社會業餘文藝團隊骨幹每個團隊不少於1人。 | |||
財 政 保 障 | 保障基本 服務保障 | 1.縣財政將基本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基本運行、免費開放本級應承擔部分等保障資金納入本級公共財政經常性支出預算,落實保障當地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所需資金。 2.縣財政要統籌安排資金,用於農村文化建設和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等支出。 | ||
人員經費 保障 | 1.公共文化服務機構人員經費由本級政府承擔。 2.縣級購買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務崗位的經費由縣財政承擔。 | |||
二、標準實施
本標準是依據《石家莊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2015—2020年)》制定的具體實施標準,確定的我縣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硬體設施和人員配備標準,明確了政府保障底線。各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和任務分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落實措施、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確保標準實施工作科學、規範、有序開展。涉及指標不低於本文規定的實施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