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靈山縣委組織部是中共靈山縣委員會主管黨的組織工作、幹部工作的工作部門。 設10個內設機構:辦公室、幹部股、公務員管理股、幹部監督室(幹部舉報中心)、幹部教育股(掛縣委幹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人才工作股(縣委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組織股、組織員辦公室、調查研究室、檔案股。下屬事業單位1個:靈山縣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管理辦公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靈山縣委組織部
- 所屬單位:中共靈山縣委員會
- 所屬地區:靈山縣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制定或參與制定幹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強對幹部工作的巨觀管理。
(二)對縣委管理的幹部和領導班子進行考察了解,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負責領導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設;負責辦理縣委向縣人大常委會、縣人民政府、縣政協提名推薦幹部的工作;辦理縣委管理幹部的任免、審批手續;承辦縣委管理的幹部調動事宜。
(三)負責全縣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對公開選拔領導幹部、機關事業單位股級領導幹部競爭上崗等工作進行協調、指導和督查,具體組織實施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幹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貫徹執行公務員法及配套政策法規;對縣委、人大、政協、審判、檢察、民主黨派和工商在線上關公務員以及黨群系統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工作;承辦部分幹部的交流工作,辦理縣委管理幹部的出國(境)的備案工作,協助管理區直、市直駐靈單位的領導班子。
(四)建立和管理縣處級、鄉科級後備幹部隊伍,組織落實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婦女幹部和非中公黨員幹部工作;制定或參與制定全縣幹部隊伍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發展規劃。管理選調生、公務員和大學生村官。
(五)制定和實施全縣幹部教育和培訓工作,對黨政幹部的學歷教育和培訓工作進行組織、協調、督促和檢查,具體組織縣委管理的幹部和一定層次的中、青幹部的培訓。
(六)負責全縣人才工作巨觀管理,制定和完善我縣人才工作政策,促進社會各類人才成長、開發和合理流動;協助管理市拔尖人才和優秀青年科技人才,選拔管理縣拔尖人才和優秀青年科技人才。
(七)對領導幹部和選拔任用幹部工作進行監督;具體辦理縣委管理幹部的誡勉、經濟責任審計等的審批手續;研究制定幹部調查審理的具體規定,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調查審理幹部有關問題。
(八)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進行巨觀指導,承辦縣委管理幹部的退休審批手續。
(九)研究制定加強黨的組織建設措施,指導各級黨組織加強黨的組織建設,探索各類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中黨組織的設定形式和活動形式;管理和指導我縣科技單位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規劃、檢查全縣的黨員管理、教育和發展工作,指導全縣黨員現代遠程教育工作的開展,組織開展黨建理論研討活動。
(十)負責調查研究、檢查督促各鎮、縣直單位黨委(黨組)民生集中制貫徹落實情況,指導基層黨組織嚴格組織生活,建立健全黨內生活的有關制度。
(十一)負責黨員和幹部的統計工作,做好縣委管理幹部的檔案管理,並指導全縣幹部檔案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檢查各基層黨委、縣直單位黨組開展工作,做好調查研究,及時向縣委、市委組織部報告我縣黨的組織、幹部工作的重要情況;負責全縣組織史資料的收集、編寫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和市委組織部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