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雲浮市委政法委

根據中共雲浮市委、雲浮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浮市市級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雲發[2001]6號),設定市委政法委員會。市委政法委員會機關與市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市委政法委員會是市委領導政法工作的市委工作部門,市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是協助市委、市政府領導全市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常設議事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雲浮市委政法委
  • 檔案批號:雲發[2001]6號
  • 類型:市委工作部門
  • 定義:常設議事機構
  • 內設科室:3個
行政職能,機構編制,職責範圍,

行政職能

根據中共雲浮市委、雲浮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浮市市級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雲發[2001]6號),設定市委政法委員會。市委政法委員會機關與市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市委政法委員會是市委領導政法工作的市委工作部門,市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是協助市委、市政府領導全市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常設議事機構。 增加的職能 (一)組織、推動司法機關依法治市基本方略的實施,調查研究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積極向市委提出建議。(二)組織查處妨害司法的工作。(三)組織、協調、指導全市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四)組織、協調、指導全市禁毒工作。

機構編制

市委政法委員會(市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設3職能科(室)。(一)辦公室(掛市禁毒辦牌子)負責機關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書、會務、檔案、保密、財務、固定資產管理、接待等行政事務工作。兼市禁毒辦日常工作。(二)調研科(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科牌子)調查掌握政法工作動態;研究有關方針、政策問題和重大理論問題;參與有關法律、法規的起草工作;提出有關改革和立法建議。兼市綜治辦日常工作。(三)政治處(掛執法督查室牌子)研究掌握政法隊伍的建設情況,協助市委組織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門領導班子;指導和檢查督促政法隊伍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的黨務、紀檢、幹部和人事、工、青、婦、計畫生育工作。兼執法督查任務。 人員編制 市委政法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政法委副書記1名(兼綜治辦主任),綜治辦副主任1名,科級領導職數3名,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名。

職責範圍

市委政法委員會(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以及市委的決策和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二)組織政法工作中有關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調查研究;指導政法工作改革,對依法治市提出意見、建議。(三)研究處理政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並及時向市委提出建議;對一定時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並檢查落實。(四)維護政法各部門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依法組織開展執法監督;指導、協調政法各部門的工作;組織研究和討論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五)組織調查、協助處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確保政法各部門正常開展工作。(六)組織、協調、指導全市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組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調查掌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面的新情況、新問題;制定並檢查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大措施;指導、協調禁毒工作。(七)研究和指導全市政法隊伍建設;協助市委組織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八)承辦市委、省委政法委員會、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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