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直工委機關行政編制5名(含武裝幹部),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2名(其中1名副書記兼任縣直機關紀工委書記),股級幹部職數1名。服務(事業)編制1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雲安縣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 隸屬:雲安縣政府
- 性質:政府機關
- 職責:負責縣直機關紀工委的日常工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規劃縣直機關黨的建設,並組織實施。
2、指導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的工作,抓好新時期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
3、指導縣直機關黨組織、黨員和幹部職工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縣直機關黨組織開展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做好縣直單位局以下(含局級)黨員幹部和入黨積極分子的學習教育培訓工作。
4、指導縣直機關黨組織做好黨員、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創建文明單位的活動。
5、指導縣直機關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指導縣直機關局以上單位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定期了解黨員和民眾對縣直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意見,及時向縣委報告。
6、審批縣直機關黨支部(或總支)領導班子的組成。
7、審批縣直機關單位(設立機關黨委單位除外)發展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工作。
8、負責縣直機關單位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的評選和審批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勞模和先進工作者的評選工作。
9、負責縣直機關紀工委的日常工作,領導縣直單位機關的紀檢監察工作,對縣直單位的紀檢監察有關工作進行部署、督促、檢查;受縣紀委、縣監察局的委託,指導和協調縣直機關紀檢組工作,按照縣紀委、縣監察局的有關規定,做好案件查處和審批工作;受縣紀委、縣監察局委託,牽頭調查授權管理單位和派駐紀檢監察機構所在單位局(科)級黨員幹部和行政監察對象的違紀案件,對縣直單位局(科)級黨員領導幹部和行政監察對象的違紀處分提出審議意見;受理職責範圍內的黨員、黨組織不服紀律處分的申訴案件;協助複審或覆核行政監察對象不服紀律處分的申訴案件;承辦縣紀委、縣監察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10、完成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直工委設1個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