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壩州委關於深化農村改革開創農村發展新局面的決定》是中共阿壩州委2008年發布的一項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阿壩州委關於深化農村改革開創農村發展新局面的決定
- 發布單位:中共阿壩州委
中共阿壩州委關於深化農村改革開創農村發展新局面的決定
阿委發〔2008〕18號
(2008年11月8日中國共產黨阿壩州第九屆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通過)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省委九屆六次全會精神,中共阿壩州委九屆七次全會分析總結了我州農村改革發展現狀,認真研究了新形勢下我州農村工作的重大問題,對統籌城鄉發展,深化農村改革,開創農村發展新局面作出如下決定。
一、明確新形勢下農村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全力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穩定
改革開放30年來,我州農村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農牧業生產力得到解放,農村社會事業快速發展,廣大農牧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明顯提高,成為解放以來我州農村發展速度最快、農牧業發展質量最高、農牧民獲得實惠最多的時期之一。
雖然我州農村正在發生新的變革,但推進農村改革發展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特別是城鄉二元結構,區域發展不平衡造成的深層次矛盾突出;農村經濟體制尚不完善,農牧業生產經營組織化程度低,農畜產品市場體系、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國家農牧業支持保護體系不健全,構建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要求緊迫;農牧業發展方式依然粗放,農牧業基礎設施和技術裝備落後,人口資源環境約束增強,氣候變化影響加劇,自然災害頻發;農村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水平較低,區域發展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改變農村落後面貌任務艱巨;農村社會利益格局深刻變化,一些地方農村基層組織軟弱渙散,加強農村民主法制建設、基層組織建設、社會管理任務繁重。總之,我州農牧業基礎仍然脆弱,最需要加強;農牧業發展仍然滯後,最需要加快;農牧民增收仍然困難,最需要扶持。尤其是汶川特大地震給我州農村生產力造成了重大破壞,使原本弱質的農牧業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
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我們更要充分認識推進農村改革對於促進我州長遠發展和解決當前困難的重大意義,始終堅持把解決農牧業、農村、農牧民問題作為各級黨委、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堅定不移地鞏固和加強農村基礎地位,堅定不移地推進農村改革和創新,堅定不移地保障和發展農牧民合法權益,促進我州農牧業上台階,實現農牧民奔小康,推動城鄉共同繁榮,維護農村和諧穩定。
新形勢下我州農村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省委九屆六次全會的部署,以科學發展觀統攬“三農”工作,堅持城鄉統籌發展,緊緊圍繞農牧業增產、農牧業增效和農牧民增收目標,抓住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國家富民安康工程、扶貧開發和綜合防治大骨節病試點等機遇,依靠現代科學技術,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擴大生產規模和商品流通、提高農畜產品商品率、推進農牧業產業化經營、構建農牧業生產風險防範機制為重點,突出自然生態優勢,大力發展現代牧業、特色和高附加值農業,加強農村公共事業建設,促進農村和諧穩定,切實推動農村經濟社會加快發展、科學發展、又好又快發展。
新形勢下我州農村改革發展的目標任務是:到2020年,農村經濟體制更加健全,城鄉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基本建立;現代農牧業建設取得明顯進展,綜合效益明顯提高;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大幅增長,農村消費水平大幅上升,絕對貧困現象基本消除;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農牧民民主權利得到切實保障;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明顯推進,農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機會,農村文化進一步繁榮,農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更加健全,農村社會管理體系進一步完善;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農牧業生產體系基本形成,農村人居和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
實現上述目標任務,必須著力長遠,抓住當前。2009-2012年的四年間,集中精力抓好關係全局、影響長遠的幾件大事。
全面推進災後恢復重建,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全面完成災後農房建設,恢復改造土地16.47萬畝,恢復和新增有效灌溉面積31.5 萬畝,恢復和新建農村道路7297公里,恢復和解決農村50萬人的安全飲水。按照“統一規劃、整村推進,四改兩建調結構,脫貧致富奔小康”的要求,加快高半山區道路、微水電、微型水利等基礎設施的恢復重建,大力支持高半山區調整產業結構,扶持農戶發展經濟園林和特色產業。加強農村防災減災能力建設,有計畫地配套實施農村災害性避險搬遷,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全力推進牧民定居行動計畫。按照統籌兼顧、科學選址、整合資源、先易後難、確保質量、整體推進的要求,編制牧民定居行動計畫規劃,制定好牧民定居行動計畫實施方案。按照政府組織、民眾自願、就地從優、生活便捷、突出特色的原則,全力抓好牧民定居工作,2012年底全面完成4.1萬戶、21.07萬名牧民的定居工作,逐步形成一大批深受廣大牧民喜愛的特色鄉鎮和村莊。
加快推進扶貧開發和綜合防治大骨節病試點工作。堅持治窮、治病、治愚相結合,以政府為主導,以項目為支撐,按照“一個加快、兩個促進、三個確保、四項目標、五個配套”(即加快農牧民新村建設步伐,促進新型城鎮化、農牧業產業化,確保農牧民自願、搬出病區和工程質量,實現搬得出、穩得住、可防病、能致富的目標,做到人、草、畜、土地和產業相配套)的要求,突出重點、完善規劃,健全制度、精細管理,確保扶貧開發和綜合防治大骨節病試點工作紮實推進,確保實現廣大貧病民眾生活狀況得到顯著改善。
大力促進農牧業結構調整,農牧業產業化經營大步向前,農村經濟發展步伐加快。利用獨特的自然優勢和氣候條件,發展特色產業,突出打造特色氂牛、藏綿羊、優質生豬、反季節蔬菜、特色水乾果、優質糧薯豆蕎、生態茶葉、道地中藥材八大產業。大力培育民俗鄉村旅遊和觀光農業,發展山野菜和中低溫食用菌產業。
大力培育龍頭企業集群,延伸農村產業鏈。加快高原畜產品加工區和特色農產品加工區建設,打造年產值上億元的龍頭企業3個,年產值上5000萬元的龍頭企業6個,2012年產業化經營對農牧戶的帶動面達到50%以上,農畜產品加工轉化率達到50%。
全面落實生態發展戰略。繼續推進天保工程、沙化治理、濕地保護等生態工程,林草覆蓋率超過75%;完成農村電網改造,著力解決無電鄉村用電問題。
強化科技服務,提高科技在農牧業增產中的貢獻率。在全州普遍建立健全覆蓋鄉村的農牧業技術推廣、植物保護、農畜產品質量監管等公共服務機構,完善提升農村教育、衛生水平,農村綜合社會服務加強。
到2012年,全州農牧業增加值達到31億元,糧食總播面穩定在70萬畝以上,糧食總產量穩定在17萬噸左右;肉類和牛奶總產量分別達到10.5萬噸和12萬噸,牧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比例達到60%以上。農牧民人均純收入達到4000元以上,年均增長13%。
二、深化農村改革,加強農村發展基本制度建設
實現農村發展戰略目標,深化農村改革,推進特色農牧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必須按照統籌城鄉發展要求,突破農村體制機制改革難題,進一步放開搞活農村經濟,最佳化農村發展外部環境,強化農村發展制度保障。
(一)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堅持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牧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草場承包經營權,保持現有土地、草場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努力推進農牧業經營體制機制創新,加快農牧業經營方式轉變。鼓勵引進技術、資本等生產要素,著力提高集約化水平,推動家庭經營向採用先進科技和生產手段的方向轉變;積極發展新型集體經濟,大力培育新型合作組織,建立健全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著力提高組織化程度,推動統一經營向發展農牧戶聯合與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多形式經營服務體系的方向轉變。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賦予農牧民林地經營自主權、林木所有權和收益處置權,發展特色生態旅遊,做大做強特色、生態林產業。穩定和完善草場承包經營制度。
(二)建立健全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按照產權明晰、用途管制、節約集約、嚴格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草場管理制度。層層落實責任,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確保全州基本農田保有量在90萬畝以上。嚴格實行占用耕地、草場補償制度,耕地實行先補後占,保持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和基本草原,建立保護補償機制,確保其面積不減少、用途不改變、質量有提高。搞好農村土地、草場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依法保障農牧民對承包土地、草場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權利。加強土地、草場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建立健全土地、草場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允許農牧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草場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土地、草場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土地、草場國有或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草場用途,不得損害農牧民土地、草場承包權益。逐步建立土地、草場流轉中介組織,縣、鄉成立“土地、草場承包流轉服務中心”,鄉(鎮)、村向農牧戶提供土地、草場流轉信息服務,突破土地、草場流轉在有限區域進行的制約,形成統一的土地、草場流轉市場。嚴格控制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實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嚴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征地制度,嚴格界定公益性和經營性建設用地,逐步縮小征地範圍,完善征地補償機制,解決好被征地農牧民就業、住房、社會保障等問題。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對依法取得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必須通過統一有形的土地市場、以公開規範的方式轉讓土地、草場使用權,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與國有土地、草場享有平等權益。
(三)建立和完善農牧業支持保護制度。健全農牧業投入保障制度,調整財政支出、固定資產投資、信貸投放結構,保證州、縣財政對農牧業投入增長幅度高於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大幅度增加國家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草地出讓收益和耕地、草地占用稅新增收入用於農牧業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對農村公益性建設項目的投入。拓寬農牧業投入來源渠道,整合投資項目和支農(牧)資金,加強資金使用、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財政資金與金融資金的整合,完善農牧業信貸擔保風險財政補助制度,強化農牧業擔保體系建設。綜合運用財政、稅收、金融、保險措施,引導和鼓勵農村集體、企業和農牧戶積極參與農村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多元化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機制。通過對口支援、社會募集、銀行貸款等方式籌集資金,鼓勵農牧戶積極開展生產自救。堅持農牧業補貼制度,完善辦法,及時足額地兌現各項補貼,保護農牧民生產積極性。建立健全農產品價格保護制度,強化農業生產資料和農畜產品市場監管,制定促進農牧業生產發展的價格措施,提高農產品收購的最低保護價,保持農產品價格合理水平。建立農牧業風險基金,對從事特色農畜產品生產基地建設、農畜產品加工與開發、市場行銷的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及農牧戶給予支持和保護。
(四)建立現代農村金融服務制度。創新農村金融體制、服務方式和金融產品,放寬農村金融準入政策,建立健全資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務完善、運行安全的農村金融體系。加大對農村金融政策的支持力度,拓寬融資渠道,引導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投向農村。加大農牧業信貸投入,引導各類金融機構擴大農牧業信貸規模,提高農牧業信貸比重,增加金融服務產品。支持農業銀行服務面向“三農”的市場定位,加大農牧業信貸投入。拓展農業發展銀行支農領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對農牧業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的中長期信貸支持。改善農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結構,保持縣信用社法人地位穩定,發揮為“三農”服務的主力軍作用。發揮郵政儲蓄銀行在農村牧區的服務作用。發展多種形式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大力發展小額信貸,鼓勵發展適合農村特點和需要的各種微型金融服務。從信貸總量、擔保、利率、期限、服務等方面對農牧業產業恢復重建給予大力支持。做好受災的龍頭企業及農畜產品市場的稅收減免,做好受災嚴重且無償還能力的農牧戶、企業災前貸款的核銷工作。進一步加強對各類農村金融服務的風險監管,防範非法集資等金融違法行為發生,確保各項支農(牧)金融服務穩健發展。放寬擔保條件,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範圍,允許有條件的農牧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探索農牧戶以宅基地使用權等作為抵押品擔保貸款的辦法。發展農村保險事業,擴大農牧業政策性保險試點範圍,建立完善農牧業保險體系。
(五)逐步建立統籌城鄉發展制度。努力推進城鄉規劃、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一體化進程,促進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均衡配置、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推動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融合。按照“山上往山下靠、小村往大村靠、農村往城鎮靠”的思路,統籌城鄉規劃,合理安排城鎮建設、農田保護、產業發展、村寨分布、生態建設布局。統籌城鄉產業發展,最佳化農村產業結構,發展農村二、三產業和鄉村旅遊業,引導城鎮資金、技術、人才、管理等生產要素向農村流動。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全面提高財政保障農村公共事業水平,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公共服務制度。加快農村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統籌城鄉勞動就業,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引導農牧民有序外出就業,鼓勵農牧民就近就地轉移就業,扶持農民工返鄉創業,規範外出務工人員管理。加強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農村勞動者轉移就業能力。加強農民工權益保護,逐步實現農民工勞動報酬、子女就學、公共衛生、住房租購等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改善農民工勞動條件,保障生產安全,擴大農民工工傷、醫療、養老保險覆蓋面,儘快制定和實施農民工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強化農民工勞動契約管理力度。統籌城鄉社會管理,推進戶籍制度改革,促進在城鎮穩定就業和居住的農牧民有序轉變為城鎮居民。擴大縣域發展自主權,協調區域發展水平,增加對縣的一般性轉移支付、促進財力與事權相匹配,增強縣域經濟活力和實力。加快發展縣域經濟,逐步培育經濟強縣,依法賦予經濟發展快、人口吸納能力強的小城鎮相應行政管理許可權,形成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互促共進的機制。培育和發展農貿市場,提高農牧民消費水平。
三、強化農牧業產業化經營,走現代化特色農牧業發展道路
按照“特色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要求,加快轉變農牧業發展方式,構建現代農牧業產業體系,提高土地、草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勞動生產率以及農畜產品商品化率,促進農牧業增效和農牧民增收,推進傳統農牧業向現代農牧業跨越。
(一)穩定糧食生產。糧食生產仍然關係到我州穩定發展大局。要穩定糧食播種面積,不斷增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不斷增加農田改造的投入,提高耕地產出能力;推廣優良品種,改良耕作技術,提高糧食單產,走科技增糧之路;強化糧食生產補貼政策和支持保護體系,落實州縣糧食儲備任務,探索建立糧食生產風險基金和災害政策性保險制度,加大對糧食產業建設項目扶持力度。
(二)大力發展特色效益農牧業。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突出比較優勢,加強規劃引導,最佳化區域布局,建設特色鮮明的優質農畜產品生產基地和產業帶。最佳化農畜產品結構,大力發展以肉奶、果蔬製品等為主的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打造精品農牧業和知名品牌。發展“一村一品”,培育“一鄉一業、一縣一業”。推進農牧業標準化生產,健全農牧業產品質量檢測、檢驗體系,確保農畜產品質量安全,嚴格產地環境、投入品使用、生產過程、產品質量全程監控,杜絕不合格產品進入市場。
大力發展特色種植業,重點發展優質蔬菜、特色水果、優質豆類、專用馬鈴薯、道地中藏藥材、高原中低溫食用菌等優勢產業,努力增強種植業發展後勁。加快發展特色養殖業,變革飼養方式,重點發展氂牛、藏系綿羊、優質生豬、優質禽兔等優勢產業,不斷提高畜牧業經濟比重。積極發展特色林產業,重點發展核桃、花椒、沙棘、木本藥材種植和野生動物馴養等產業,加快培育後續產業。結合藏羌文化發展鄉村觀光參與旅遊項目。
(三)大力推進農牧業產業化經營。以深化農牧業產業化經營為途徑,大力實施產業基地培育、標準生產推廣、龍頭企業帶動、專合組織推動、市場體系構建五項工程,抓好農畜產品的技術標準、生產規程制定以及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等工作。大力引進和培育龍頭企業,對市場前景好、開拓帶動能力強、能為農牧民提供服務和帶動農牧戶發展生產的龍頭企業給予重點支持和政策扶持。積極支持龍頭企業從事特色農畜產品生產基地建設、農畜產品市場建設。引導企業與農牧戶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繫機制,探索建立有效的農牧業生產風險防範和農牧民收入穩定增長的機制。加大對農牧民專業合作組織的財政、信貸和項目的支持力度。要走產加銷一體化、公司+專合組織+基地+農(牧)戶的路子,不斷提高農牧業生產的組織化和市場化程度。
(四)大力促進農牧業科技創新與轉化套用。著力推進農牧業科技自主創新,促進農牧業技術集成化、勞動過程機械化、生產經營信息化。加快地方優良品種的選育與提純步伐,積極引進、推廣優良品種,更新改造傳統種養方式。加強農牧業新技術推廣套用、新產品研製加工,提升農牧業科技自主創新能力、技術儲備能力和成果轉化能力。加強農牧業科技攻關,切實解決農牧業發展中的科技難題。加大現代科技知識的更新、普及力度,提高技術人員服務能力。充分利用基層農技和畜牧獸醫站、農村專合組織、科研院、龍頭企業和科技示範戶等技術力量,大力實施科技入戶工程。加強農牧民技術培訓和示範引導,推廣適度規模種植、養殖配套技術等,促進農牧業技術升級和產業轉型。推行畜禽健康小區建設,促進畜牧養殖的標準化、規模化、產業化。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鼓勵科技人員技術入股、創辦企業、承包項目。鼓勵科技人員參與特色農牧業產業的重建與發展,對在基層和一線從事基地建設與科技推廣的專業技術人員給予優惠政策鼓勵。
(五)建立和完善新型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加強農牧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覆蓋全州鄉鎮的區域性農技推廣、動植物疫病預警防控、農畜產品質量檢驗監測等公共服務機構體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村級服務站點,構建以農牧業技術推廣機構為主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為基礎,農牧業科研、教育、供銷合作社、農牧民經紀人和涉農(牧)企業廣泛參與、分工協作、服務到位、充滿活力的多元化農牧業基層技術服務體系和生產經營服務體系,積極穩妥地推進基層供銷社改革,按經濟流向合理設定供銷社基層網點。辦好農廣校和鄉鎮農牧民文化技術學校,形成多層次、多渠道的農村技術培訓網路。大力發展農村現代物流,減免運銷環節收費,長期實行綠色通道政策,構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市場行銷體系。鼓勵各類生產經營企業積極參與農畜產品收購包裝、儲藏、保鮮、冷鏈等經營活動,拓寬面向農村的銷售渠道,發展連鎖經營網點、物流配送和售後服務體系,繼續推進新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建設。以阿壩州農經信息網為信息服務基礎平台,整合涉農(牧)信息服務系統,加強縣級信息平台建設。
四、強化農牧業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
完善的基礎設施是統籌城鄉發展、推進現代農牧業的重要物質條件。要把基礎設施建設作為推進農牧業現代化、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的基礎性工程,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創新機制、分批實施的原則,建設一批重點基礎項目,為紮實推進我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突出抓好汶川地震重災區基礎設施恢復重建,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發動民眾搞好農牧業生產設施重建,儘早恢復農牧業生產和農村經濟,不斷改善生產條件,提高人民民眾的生活水平。
(一)大力開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落實耕地恢復補助資金,著力整理重建地震受損耕地、受損農田水利灌溉渠系、機電提灌設施及農業機械,儘快恢復高產穩產農田,提高農業機械化作業水平。積極開展中低產田土改造,實施以測土配方為重點的育土工程、以“金土地”為重點的土地整理工程,增加高產穩產農田比例。按照骨幹工程與小型工程相結合、水利灌溉與農村安全飲水相結合的原則,積極開展永久性農村安全飲水工程的基礎設施建設。五年內解決好農村牧區的飲水安全問題。
(二)加快農村交通恢復重建。在災後恢復重建科學規劃的基礎上,優先實施農村公路恢復重建,到2010年完成村內損毀道路、機耕道、牧道、林區道路的恢復重建。切實抓好通鄉油路、通村公路建設,提高油路和水泥路在農村公路中的比重;實施好交通部確定的第三批農村公路建設示範工程,探索總結農村公路建、管、養、運經驗,進一步提升農村公路發展水平,著力解決農村公路建設的通達深度問題,農村公路建設要努力向村民小組及自然村寨延伸。到2012年,力爭6個非重災縣通鄉、通村公路比例達100%,通村水泥路(油路)比例達20%,鄉鎮客運班線開通比例達70%,完善農牧區路網體系。
(三)抓緊農村能源恢復建設。繼續大力推進農村水電中級電氣化縣建設,大力推廣“以電代燃料”項目實施,搞好農村水電災後恢復重建,積極爭取農村電網改造項目,力爭2012年我州農村各項通電指標達100%,解決3.4萬用電困難人口的生產生活用電。遵循“因地制宜、多能互補”的原則,在沼氣適宜地區,結合震後農房恢復重建,重點抓好農村戶用沼氣的維修、重建和新建工作,並在條件成熟的地區逐步建設中型沼氣池、生活污水處理、水淨化處理沼氣池;在高原牧區和高半山地區,大力推廣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新型農村能源。
(四)搞好農村環境建設和生態保護。加強農村牧區環境綜合治理,實施“千村示範、萬村治理”工程,著力治理農村污染,加快以農村改水、改廚、改廁、改圈,建設通村入戶路,建設農村戶用沼氣池或“一灶一爐”為主要內容的“四改兩建”建設步伐。治理髒、亂、差,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環境。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發展循環型、生態型和節約型農牧業。開展山、水、田、林、路綜合治理,恢復震災損毀的水土保持設施,實施一批乾旱河谷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改善小流域生態環境,加強水土流失監測,防止水土流失面積進一步擴大。加強長江、黃河上游生態功能區的保護和建設,繼續實施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退牧還草等重點工程建設,深入實施草原沙化治理、高原濕地恢復、水電礦山開發生態治理等工程。逐步建立生態補償機制,解決好轉產轉業農牧民的長遠生計。切實抓好災後生態環境恢復重建工程,使地震災區生態環境局部得到明顯恢復和改善。
(五)切實抓好農房恢復重建。堅持“就地、就近、集中和分散安置相結合、民眾自願”的基本原則,圍繞讓民眾安居、安全、安穩、安心的目標,搞好政府引導和服務,充分發揮民眾主體作用,切實抓好農村房屋維修加固和重建,儘快實現居者有其屋。切實抓好組織落實、政策落實、技術指導、質量監管等環節。著力抓好農房恢復重建中的補助以及信貸支持,建立災後農房恢復重建建材特供保障機制,保障農房建材需要。確保2009年9月底完成農房重建任務。
(六)推進富民安康工程,全面實施牧民定居計畫。整合各方資源,利用相關政策,採取政府統一規劃、公共財政支持、牧民民眾自建的方式,到2012年基本解決1.25萬戶未定居牧民和2.9萬戶僅有簡陋固定居所牧民的定居問題。實施帳篷新生活行動,通過政府幫助,改善牧民夏牧生活帳篷內的生產、生活條件。同時,配套實施好村民活動中心、農村教育衛生事業,強化基層組織建設,發展特色畜牧業、旅遊業經濟,讓牧民民眾通過生產發展過上現代生活。
(七)提高農村災害預報、處置和自救能力。我州農村自然災害多、受災地域廣、防災抗災力量弱,必須切實加強農村防災減災工作。加強地震災害、災害性天氣、地質災害監測預警,提高監測水平。宣傳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完善處置預案,增強災害處置能力和農牧民避災自救能力。加強防洪、抗旱設施和監測預警能力建設,提高農村道路、供電、供水、通信設施抗災保障能力,提高農村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建築質量,落實安全標準和責任。
五、推進農村公共事業建設,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發展
堅持把統籌城鄉社會事業發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逐步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範圍,加大投入,創新機制,努力推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使廣大農牧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
(一)推進農村文化建設。堅持用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占領農村陣地,紮實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深入開展基層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加強縣、鄉、村三級文化設施建設,扶持培育面向農村、服務農牧民、民眾喜聞樂見的民眾性文藝團體。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進一步加大農村文化產業的扶持力度,加強對農村文藝骨幹的培訓、輔導。堅持把工作重點放在基層,放在農村,抓好基本陣地、隊伍、內容和方式“四基本”建設,實現工作重心、資源和服務向農村的“三個下移”,繼續深入推進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工程。實施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加大對藏羌文化搶救性保護力度,全力開展國家級羌族生態文化保護試驗區的各項工作。繼續搞好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農村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和“一縣兩館”、“一鄉一站”、“一村一書屋”、農牧民體育健身工程等文化體育基礎設施建設,積極開展農村文化體育活動,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發展農村教育事業。完善和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善農村義務教育辦學條件,提高農村義務教育質量,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大力發展農村寄宿制學校,逐步提高寄宿制學生生活補助標準。減免災區特困民眾子女高中在校學生全部學費並給予部分生活補貼。繼續實施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十年行動計畫,鞏固“兩基”成果。積極開展農村教師素質培訓和繼續學歷教育,提高教師水平。加大城鎮學校、教師對口支援農村學校教育力度。對到農村履行服務期的畢業生代償學費和助學貸款,在教師選聘時優先。進一步最佳化農村中國小布局和結構,合理調配和充分利用現有教育資源。注重農村幼兒教育,紮實推進學前三年教育,大力發展高中階段教育。逐步推行“9+2普職”教育模式,實施農村職業教育攻堅,加強農民工技能培訓,培育有文化、懂技術、會管理的新型農牧民。加大對職業教育的投入,落實好對貧困家庭、困難群體學生實行的免費職業教育政策,逐步實行農村免費中等職業教育。
(三)加強農村醫藥衛生事業。大力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全面發展農村醫療衛生事業。強化政府責任,加大投入力度,大力發展農村衛生、公共衛生、醫療急救、民族醫藥事業。抓緊災後醫療衛生機構重建,重點加快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基礎設施的恢復重建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以縣級醫療衛生機構為龍頭的農村三級服務網路和公共衛生體系、醫療服務體系、醫療保障體系和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加強重點傳染病和以大骨節病為主的地方病的預防和控制。提高婦幼保健水平,降低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加大藏羌醫藥繼承和挖掘研發力度,提高民族醫藥服務能力。健全農村公共衛生監督管理機制,實現農村公共衛生安全。加快農村衛生技術骨幹培養,穩定農村衛生人才隊伍,鞏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成果,進一步擴大農村醫療救助覆蓋面,解決民眾“看病難”問題。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穩定農村低生育水平。實施好國家計畫生育“獎勵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認真落實因災失去獨生子女的家庭的再生計畫或收養政策。
(四)構建農村社會保障體系。認真落實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農村社會保障原則,加快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按照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要求,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進一步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應保盡保,逐步提高保障標準。完善農村五保戶、“三孤”人員供養救助制度,推進集中供養,不斷提高供養水平。做好被征地農牧民的社會保障,做到先保後征,使被征地農牧民的生活水平不下降、有保障,對因災失地農民和參加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農牧民,各級政府應加大財政支持力度,以財政轉移支付為特困民眾提供保障。落實好軍烈屬和傷殘病退軍人的優撫政策,積極做好農村老齡、殘疾人事業。
(五)加強農村基層民主建設和社會管理。健全農村民主管理制度,發展農村基層民主,保障農牧民享受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積極探索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徑,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抓好以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為核心的民主政治建設工作,使村民的選舉權、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和最終的受益權得到落實。進一步完善“一事一議”制度,搞好村務公開、政務公開和財務公開,逐步建立農牧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機制,推進村民自治制度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搞好農村法律服務。加大涉農法律法規的宣傳和貫徹力度,依法規範農村改革,促進農村改革。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進一步完善和落實信訪問題及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確保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深入開展基層平安創建活動,大力推進農村警務室建設,紮實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確保農村社會大局穩定。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決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勢力干預農村公共事務,反對迷信、邪教等活動。
六、切實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增強農村改革發展的政治保證
在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農村工作,關鍵在黨,關鍵在幹部。要以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為主線,用改革創新的精神全面推進農村黨的建設,認真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切實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不斷提高各級黨組織領導農村工作的水平。
(一)切實加強對農村工作的領導。要充分認識農村工作問題的長期性、艱巨性和複雜性,切實把農村工作放到重中之重的重要位置,做到加強農村工作決心不動搖,扶持農村工作力度不減弱,推動農村工作毫不鬆懈,努力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穩定。要不斷強化各級黨委、政府對農村工作的組織領導責任,更加自覺地貫穿到各項工作之中,在工作部署上給予重點支持,在資金投入上給予重點傾斜,在幹部力量配備上給予重點加強。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農村工作,各縣委班子中有具體主抓農村工作的同志;不斷加強州、縣黨委農村工作綜合部門建設,強化統籌協調職能,逐步建立職能明確、職責一致、運轉協調的農牧業行政管理體制,進一步加強農牧業農村工作領導機構建設,理順體制,強化職能,堅持把班子建設作為關鍵,把提高幹部素質作為重點,把發展農村經濟作為目標,把民主政治建設作為抓手,自覺把農村工作擺在與經濟建設同等重要的位置,做到“兩手抓,兩手都要硬”。支持人大、政協履行職能,發揮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共同推進農村改革發展。
(二)不斷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是全面奪取災後重建和反分裂鬥爭勝利的堅強堡壘和依靠力量,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要始終堅持做到抓基層、打基礎一刻不放鬆。各級黨委必須嚴格履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要以領導班子建設為重點,以健全基層黨組織為保證,以三級聯創和“雙同、感恩報國”教育活動為載體,努力把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成為密切聯繫民眾、帶領農牧民致富奔小康、促進農村和諧穩定的堅強領導核心。創新基層黨組織的設定形式,推廣在農村社區、農牧民專業合作組織、專業協會和產業鏈上建立黨組織的做法。要切實加強農村基層活動場所建設,災區縣要結合災後重建,加強村級活動場所恢復重建力度,牧區縣要圍繞實施藏區牧民定居計畫,加強農村基層活動陣地建設,力爭在兩年內全州基層活動陣地建設上一個新台階。不斷深化“三級聯創”和“雙同,感恩報國”教育活動,深入實施“強基層、打基礎”工程,大力推進“推動發展強、服務民眾強、凝聚人心強、促進和諧強”的“四強”基層黨組織創建活動,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戰鬥力和影響力。建立城鄉一體化的黨員動態管理機制,探索建立健全城鄉黨的基層組織互幫互助機制。不斷加大新時期在優秀青年農牧民中發展黨員的工作力度,特別要把那些善於“帶頭致富、帶領致富”的優秀農牧民青年發展為中共黨員,為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培養骨幹力量。要建立健全黨內激勵、關懷、幫扶機制,不斷增強各級黨組織的親和力。格外關心愛護基層黨員幹部,理解他們的心情,體諒他們的困難,關愛他們的健康,滿腔熱情地幫助他們做好工作。要積極開展基層黨建工作社會評價活動,樹立民眾滿意、社會支持的價值導向。
(三)加強農村基層幹部和人才隊伍建設。更加注重在農村致富能手、農村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經濟帶頭人、實用技術骨幹、退伍軍人、外出務工返鄉的農牧民中培養選拔幹部。注重從機關有意識地選派那些能幹事、肯幹事、發展潛力大的後備幹部到農村一線鍛鍊,積極引進有技術、有資金的州外能人到州內發展。繼續開展“千名幹部下基層”活動,堅持在實踐鍛鍊中培養幹部、在艱苦環境中考驗幹部;實施“一村一名大學生”選派計畫,加大在優秀村幹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選任鄉鎮領導幹部的力度。有計畫地探索村黨支部書記跨村任職方式,逐步提高村幹部的報酬。創新人才培養計畫,按照我州2020年農村建設人才開發規劃,努力建設一支數量充足、門類齊全、層次較高、能力較強、分布合理,充滿生機和活力的農村人才隊伍,使農村人才隊伍的規模、素質、結構與農村改革發展建設相適應,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要紮實推進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建設,力爭在兩年內全面完成全州農村黨員現代遠程教育網點建設。實施“黨員素質工程”,加強對農村村組幹部教育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基層黨員幹部帶頭致富、帶領致富的能力。
(四)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堅持面向民眾轉變作風,推進機關行政效能建設。進一步完善“領導掛點、部門包村、幹部幫戶”的聯繫民眾機制,建立健全部門幹部幫扶獎懲激勵機制,繼續深化“千萬行動”、部門幫村和“千名幹部下基層”活動,把心思用在“想幹事”上,把本領體現在“會幹事”上,把目標落實在“乾成事”上,千方百計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牧民收入,不斷增進民眾感情、關心民眾疾苦、傾聽民眾呼聲,更加密切和改善黨群幹群關係。要認真落實尊重黨員主體地位各項措施,探索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的途徑和辦法,全面開展農村無職黨員的設崗定責和創先爭優活動,不斷增強農村黨員的黨的意識、黨員意識、奉獻意識和責任意識。探索黨代表任期制,擴大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試點,發揮黨代表參與、管理、監督黨內事務的作用。不斷弘揚求真務實、公道正派、勤儉節約、艱苦奮鬥的優良作風,真出力、真爬坡、真破難,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以優良的作風團結和帶領全州農牧民民眾努力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推進農村懲治和預防體系建設,加強對農村各項改革推進和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損害民眾利益的案件,切實維護農牧民權益和農村和諧穩定。
在我州災後重建的關鍵時期,在新的形勢下推進農村改革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任務艱巨,責任重大,目標宏偉。全州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弘揚偉大的抗震救災精神,苦幹實幹、頑強拼搏,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家園,努力開創我州農村改革發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