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委、市委、新區工委的決議,發揮各級基層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圍繞新區工委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
2、抓好新區機關各級黨組織建設,組織基層黨組織的換屆選舉,培養和發展新黨員,督促各級黨組織健全黨的組織生活;
3、組織對區直機關基層黨組織的黨員教育、管理工作;
4、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配合組織人事部門對區直機關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提出任免、獎懲建議;
5、配合紀檢監察部門抓好區直機關黨組織的紀律監察工作;
6、負責接轉區直機關黨組織的黨員組織關係,收繳黨費,做好黨內統計;
7、負責新區機關工會、共青團和婦女工作;
8、負責區直機關徵兵、民兵訓練和應急分隊、軍屬優撫、民兵預備役登記工作;
9、承辦上級黨組織及新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