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銅陵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

中共銅陵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是銅陵市地方政府主管紀律檢查的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央、中央紀委和省委、省紀委及市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市委、市政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二)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監察部和省委、省政府、省監察廳及市委、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公務員和縣、區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國務院、省、市政府發布的決定和命令的情況。
(三)負責檢查並處理市直各部門、各單位,市轄縣、區黨的組織和市管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四)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公務員、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以及市轄縣、區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受理對行政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受理行政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
(五)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政紀的決定,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負責對全市紀檢監察業務工作進行領導和指導。
(六)負責開展有關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負責對違反作風建設規定和損害民眾利益問題的查處;履行市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職責,監督檢查承擔糾正損害民眾利益不正之風任務的相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對巡視巡查工作的有關部署;綜合協調應由委局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
(七)負責對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的政策理論研究及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起草、修訂、編纂全市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政策規定,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系統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清理工作。
(八)負責組織協調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工作、教育工作,組織協調廉政文化建設。
(九)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設,承辦相關幹部人事工作;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對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
(十)負責全市預防腐敗工作的組織協調、綜合規劃、政策制定、檢查指導,組織推進全市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監督檢查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定、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
(十二)承辦省紀委、監察廳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盛九江 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周躍安 市監察局局長
陶和平 市紀委常務副書記
方 萍 市紀委副書記
王 勇 市紀委副書記
榮 勝 市紀委常委
王力群 市紀委常委、秘書長
肖家志 市紀委常委
陳已春 市紀委常委、市監察局副局長
廖志遠 市紀委常委
鄭曉艷 市政府糾風辦常務副主任、市監察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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