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銅陵市委政法委員會機關

主要職責,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一)把握政法工作政治方向,認真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的部署;加強統籌協調和工作指導,對全市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研究政法工作中的重要問題,保障黨對政法工作指示要求的貫徹落實。
(二)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計畫,掌握各級各部門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市綜治委提出建議和工作部署;深化平安創建活動,開展調查研究,探索並逐步完善平安創建工作機制和各項措施;推動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目標管理責任制、一票否決權制和重大問題領導責任查究制度的落實。
(三)貫徹落實維護穩定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組織協調指導全市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協調處理全市突發性和群體性事件;健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和基層維穩應急處置機制,消除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安定因素,確保全市社會穩定。
(四)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有關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方針政策,組織協調指導全市防範和處理“法輪功”等邪教及對社會有危害的氣功組織的工作;組織和協調開展反邪教警示教育、社會面防控、教育轉化鞏固及依法打擊等工作,建立健全防範處理邪教體制機制,推動反邪教工作法制化。
(五)在重大、疑難案件處理過程中協調政法部門職能,督促依法履職,確保案件處理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開展執法監督,加強重點案件評查,協調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處理。
(六)組織開展政法綜治、維護穩定和防範處理邪教工作的調查研究,探求事關全局性的重大理論問題及改革的對策,推動依法治市方略的實施。
(七)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研究加強政法幹部隊伍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的措施,組織協調全市政法幹警的教育培訓工作。
(八)加強政法宣傳工作,組織開展政法工作社會輿情管理引導;做好政法工作信息的採集、篩選、加工、報送等工作。
(九)指導下級黨委政法委的工作;指導市法學會、市見義勇為促進會、市反邪教協會工作。
(十)承辦市委和上級黨委政法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鄒 河 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
劉雙平 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市維穩辦主任
方 敏 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綜治辦主任、市防範辦主任
江文聖 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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