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趙縣縣委縣直機關工作委員會

中共趙縣縣委縣直機關工作委員會

中共趙縣縣委縣直機關工作委員會,根據《中共石家莊市委辦公廳、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趙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石辦字〔2018〕76號),中共趙縣縣委縣直機關工作委員會(簡稱縣委縣直機關工委)為中共趙縣縣委派出機構,統一領導縣直機關各部門黨的工作,作為縣委工作機關,機構規格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趙縣縣委縣直機關工作委員會
  • 外文名:Zhaoxian County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 機構屬性:縣委工作機關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領導機構:中共趙縣縣委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統一組織、規劃、部署縣直機關黨的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研究制定工作規劃,並抓好組織實施。
(二)指導縣直機關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
(三)組織指導縣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四)對縣直機關各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落實黨建責任制、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向縣委報告。
(五)指導縣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和管理,及時向縣委反映各部門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情況。
(六)配合縣委有關部門抓好縣直機關各部門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參與對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和黨組(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督促檢查和指導,了解掌握情況,按規定報送情況報告。
(七)督促指導縣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委、黨總支、黨支部按期換屆,審批關於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的請示,審批縣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委、黨總支、黨支部領導班子的組成及書記、副書記的任免。
(八)指導縣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做好黨員發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九)領導縣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十)了解掌握縣直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狀況,指導縣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一)指導縣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做好黨的民眾工作、統一戰線和人民武裝工作。領導縣直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團組織的工作。
(十二)協同有關部門指導、規劃、協調、監督、檢查縣直機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培訓輪訓縣直機關副科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和黨務幹部。
(十三)完成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宣傳、後勤保障、人事管理等工作,起草縣直工委重要檔案、綜合文稿和領導講話,負責規劃、起草、審核機關黨建法規制度,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老幹部服務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宣傳、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承擔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具體工作。
負責縣直系統民兵工作,負責縣直人民武裝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指導縣直機關黨組織做好統戰工作。領導縣直機關工會工作,負責縣直機關工會組織建設和開展職工創先爭優、文化體育活動。負責領導縣直機關團員、青年和婦女工作,指導各級團組織、婦女組織按照各自章程開展工作。領導縣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二)組宣和黨建科
負責縣直機關基層組織建設,提出和制定加強改進工作的意見、制度;對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基層黨組織分類指導,落實“三會一課”等黨內生活制度;督促指導縣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委(總支、支部)按期換屆,審批關於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的請示,審批縣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委(總支、支部)領導班子的組成及書記、副書記的任免;研究、指導黨員發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流動黨員管理、黨費管理和黨建工作考核;參與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督促和指導,負責黨的代表大會和黨代表會議代表的推選報批工作,負責縣直機關幹部教育培訓的規劃指導工作,組織實施有關幹部教育培訓重點任務。
負責縣直機關黨的宣傳思想工作,指導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學習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督促檢查和指導縣直機關各部門黨組(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了解掌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了解掌握、分析研判幹部職工思想動態,指導縣直機關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負責縣直機關黨建情況的調查研究,起草工作規劃,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措施;負責統籌協調縣直工委督查工作,負責對縣直機關各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落實黨建責任制、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的督查工作,負責對縣直機關各部門黨組(黨委)和各級黨組織落實機關黨建重點工作、重要制度情況的督查工作。

行政編制

縣直機關工委機關行政編制6名。正股級職數2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趙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趙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1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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