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西藏工作委員會(簡稱西藏工委)是是1951年至1965年期間中國共產黨在西藏的領導機構,是組織實施中央關於解放西藏、經營西藏方針的領導核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西藏工作委員會
- 簡稱:西藏工委
- 機構職責:組織實施中央解放,經營西藏方針
- 時間:1951年至1965年
機構職責,歷史沿革,
機構職責
組織實施中央關於解放西藏、經營西藏方針。
歷史沿革
1950年1月初,毛澤東主席發布電令,以西南局為主,在西北局協助下,擔負向西藏進軍及經營西藏的任務。同時,要求西南局迅速決定入藏的部隊及領導經營西藏的負責幹部,指出:“經營西藏應成立一個黨的領導機關,叫什麼名稱及委員人選,請西南局擬定電告中央批准。”
在完成了雲、貴、川康解放後,解放西藏已成為當時西南局的第一任務。西南局當即向中央和毛澤東主席作出報告,擬定以第二野戰軍的第十八軍入藏,以張國華為統一領導的核心。報告說:“關於西藏的黨組織,我們擬成立西藏工作委員會,以張國華(軍長)、譚冠三(政委)、王其梅(副政委)、昌炳桂(副軍長)、陳明義(軍參謀長)、劉振國(軍政治部主任)、天寶(藏族幹部、全國政協代表)等人為委員,張國華任書記,譚冠三為副書記。”
中共中央於1950年1月24日正式批准西藏工委組成人選的報告,在復電中還提請西北局考慮是否還有其他人可以加入此委員會的問題。1950年1月27日至30日,受領了進軍西藏任務的十八軍黨委在四川樂山召開第一次擴大會議。會上宣布了中央的決定。中國共產黨西藏工作委員會正式成立。
1951年11月底,范明率西北西藏工委抵達拉薩。1951年12月19日 中共中央批覆西南局同意組成統一領導的中國共產黨西藏工作委員會。
1952年1月10日中國共產黨西藏工作委員會在拉薩召開幹部大會,宣布中共西藏工委的組成及各部委人員名單。西藏工委以張國華為書記,張國華、范明、牙含章、慕生忠、譚冠三、昌炳桂、王其梅、陳明義、李覺、劉振國、平措旺傑等11人為委員。
1952年3月7日,中央確定由張經武任西藏工委書記,張國華任第一副書記,譚冠三、范明為第二、第三副書記。
西藏工委於1950年1月組成後,在中共中央西南局的直接領導下,貫徹和執行中央和西南局的指示,在深入調查研究西藏情況,提出制定具體政策措施,開展上層統一戰線工作,培養少數民族幹部,組織築路運輸生產等方面,進行了大量複雜艱苦的工作,從而領導和保證了人民解放軍進軍西藏,完成了祖國大陸統一大業。這個時期的西藏工委不僅為爭取西藏的和平解放作出了重大貢獻,還為西藏後來黨的工作全面展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1952年5月4日,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西藏工作委員會(簡稱“西藏團工委”)成立。
1965年8月國務院全體會議同意成立西藏自治區,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批。8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國務院議案,通過關於成立西藏自治區的決議。1965年9月1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西藏工作委員會自9月1日起改為中國共產黨西藏自治區委員會。張國華任第一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