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蘭州市紅古區紀委與監察局一九九三年合署辦公。這些年來,區紀委認真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能,按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要求,堅持為“第一要務”保駕護航、為改革開放排阻清障的執紀理念,自覺融入、主動介入、準確切入經濟和社會發展大局的工作定位,積極推進反腐倡廉各項工作,為紅古區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快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紀律保證。
一、主要職能
與區監察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體制,履行兩種職能。依照黨章賦予的職責,維護黨的紀律、監督、檢查各級黨組織及黨員幹部遵守黨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主管全區的紀律檢查工作;受理黨員的控告申訴;協助區委抓黨風廉政建設;結合本地區實際,作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安排;派員參加各黨委(黨組)、總支,機關工委的民主生活會議;對下級紀檢機關的工作進行督促檢查,並在業務上加強指導;會同區委組織部做好管理許可權內幹部的管理、考核、任免工作;組織指導紀檢監察幹部的培訓工作。
二、組織機構
設有辦公室、黨風教育室、信訪室、檢查室、審理室、糾風辦(執法監察室、行政效能投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