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蓬安縣委政法委是一個政府機構。
領導班子
中共蓬安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杜 勇 :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政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維穩、城市管理、商貿經濟、民政工作。分管政法委、法院、檢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群工部、維穩辦、綜治辦、城管局、商務局、糧食局、供銷社。
副書記、國安辦主任 蔣 濤: 協助書記分管政法隊伍建設、系統黨的建設、國家安全、委機關行政管理、黨支部、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內保創安等工作,負責政治處、縣國安辦、辦公室。
副書記、綜治辦主任 劉光偉:協助書記分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社會管理創新、矛盾糾紛大調解、鐵路護路工作,負責綜治辦、大調解中心,鐵路護路辦。
副書記、維穩辦主任殷明勇:協助書記分管全縣維護穩定、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涉法涉訴和信訪工作,負責維穩辦、防邪辦。
工作職責
(一)傳達貫徹中央、省、市委重要指示,根據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縣委的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對全縣政法工作作出階段性部署,並督促落實。
(二)檢查、指導政法各部門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結合蓬安實際,研究制定嚴格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監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部門在依法相互制約的同時密切配合,督促推動大要案件的查處工作,組織討論、研究有重大影響、需政法各部門密切配合的大要案件。
(三)組織、推動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穩定工作。及時分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形勢,研究對策,制定全縣綜合治理工作的規劃和實施方案,監督、指導、協調和促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的落實。
(四)組織推動政法部門的調查研究工作,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及時向黨委提出建議。
(五)研究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的措施,配合縣委組織部考察、選拔、管理政法各部門的領導幹部。考察、任免、管理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副科級以下中層幹部。督促政法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查處政法幹警中的違法違紀案件。
(六)負責處理“法輪功”及其他邪教組織和有害氣功組織的工作。
(七)協調處理全縣有關政法工作的重大問題。
(八)歸口管理綜治辦、維穩辦、防邪辦、大調解協調中心。
(九)辦理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政法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單位領導:楊曉嵐
工作職責:協助領導搞好中央、省、市關於政法工作的方針、政策的傳達貫徹工作;負責對全縣政法工作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提出一個時期搞好政法工作的建議,組織指導政法系統調研工作;掌握全縣社會動態和社會治安形勢;起草政法工作有關檔案、工作計畫、總結、領導講話和組織辦理綜合性檔案;負責上傳下達、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協助領導了解掌握政法工作的全面情況;負責全局性的會議和政法委員會的會務;負責收集和報送縣政府工作信息;協助管好財務、檔案、固定資產、保密、史志、接待等行政事務工作。
政治處
單位領導:肖靜
工作職責:制定政法部門黨的建設規劃,辦理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思想作風建設、教育整頓和有關隊伍建設的各項事務,起草有關政法隊伍建設的調研文章、領導講話、工作總結,制訂政法隊伍建設工作規劃、方案措施,並督促落實;做好培養、發現、宣揚、表彰政法幹警先進模範的各項工作;配合縣委組織部考察、選拔、管理政法部門的領導幹部,選拔、任免政法各部門副科級以下中層幹部,培養和選拔政法部門的後備幹部;指導政法隊伍搞好政治業務培訓;辦理系統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和紀監、監察日常事務;指導本系統的群團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幹警中違法違紀的大案要案;搞好機關政治理論學習;做好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依法指導、檢查和監督政法各部門的執法活動;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嚴肅執法,確保中央政令暢通的具體措施;組織對政法各部門提交的、有重大影響的大要案件和政策性較強的有重大爭議的疑難案件的研究處理;研究司法實踐中適用法律和執法活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指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設;督辦領導批示的重要案件和工作事項;接待民眾來信來訪,負責協調處理人民民眾的重大控告和申訴。
綜治辦
單位領導:劉光偉
工作職責:掌握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對全縣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提出方案;按照縣綜治委的統一部署,制定綜治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計畫和綜治業務實施方案,組織推動各鄉鎮和縣級各部門參與綜合治理,總結交流推廣經驗;指導和檢查全縣各鄉鎮及縣級綜治責任單位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落實情況,考核全縣綜合治理工作,督促落實綜合治理措施;
調查掌握綜合治理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有關的方針、政策和需要採取的重大措施並提出建議;組織推動綜合治理宣傳、理論研究工作,提出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措施;指導和協調全縣見義勇為表彰獎勵工作,負責縣級見義勇為保護獎勵基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