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市縣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鄂發〔2009〕13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鄂州辦文[2010]65號)精神,設立中共華容區委組織部,區委組織部是區委主管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職能部門。區工會、團區委、區婦聯與其合署辦公,掛區委老乾局、區黨代會常任制工作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華容區委組織部
- 內設機構:4個
- 人員編制:10名
- 職責調整:13條
職責調整,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增加承擔區黨代會常任制工作職責;
(二)增加指導區工會、團區委、區婦聯工作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研究和指導全區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探索各類新的經濟組織中黨組織設定和活動方式;協調、規劃和指導黨員教育工作,主管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組織新時期黨的建設和理論研究。
(二)辦理本區屬於市委管理幹部有關事項的報批手續;負責區委委託區委組織部管理的幹部管理工作,辦理區委、區委組織部管理幹部的考察、任免手續及工資、福利、離退休報批工作。
(三)研究制訂全區黨政、科技、企業經營管理三支幹部隊伍建設的方針、政策,組織落實培養選拔中青年幹部工作。
(四)從總體上研究和指導全區黨的組織制度、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訂或參與制訂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五)負責全區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檢查監督,及時向區委、市委組織部反映重要情況,提出建議。
(六)主管全區幹部教育工作。制定幹部教育規劃;負責落實市委組織部下達全區幹部培訓的計畫;指導、協調、檢查全區幹部教育工作;具體組織區直各單位一定層次的中、青年幹部及組織政工幹部的培訓。
(七)調查了解全區知識分子工作情況,加強對執行知識分子政策的檢查。
(八)負責全區退休、離休幹部工作的巨觀管理。
(九)負責黨代表聯絡、組織和管理,開展調研視察、學習培訓,做好代表和代表團之間的溝通、反饋代表意見和建議等工作。
(十)依照法律和章程,組織和指導全區各級工會履行職能,貫徹執行全區工會代表大會的決議,開展工會的各項業務工作;根據基層工會和下級工會的要求,與有關方面協商解決有關問題。
(十一)領導全區共青團工作,指導全區青少年社會團體工作;協助或受區委、區政府委託處理、協調與青少年利益相關的事務;調查青年思想動態和青年工作狀況,研究青年運動、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業發展等問題。
(十二)根據黨的中心任務,指導全區各級婦聯依據《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和婦女代表大會的決議,開展婦女兒童工作,聯繫團體會員,並給予業務指導;調查研究全區婦女和兒童的情況、問題,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反映,提出建議;團結、動員婦女投入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十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委組織部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部領導處理政務和機關日常工作,搞好綜合、協調、督查、服務;負責全區組織系統信息工作的指導;負責信訪工作,做好各類信訪件的處理和接待工作;負責文字綜合、檔案審核和文印工作;負責機要、文書檔案、文電處理和機關保密工作;負責部辦公會的會務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組織實施及督促檢查;負責建立健全機關內部管理的各項工作制度,保障機關日常工作的有效運轉;負責市委組織部和區委領導交辦事項的督查和催辦,並及時報告辦理情況;負責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紀律檢查、政工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安全、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組織室
負責研究和指導全區基層黨組織的建設,研究提出全區黨員隊伍建設的方針政策和黨的組織制度、黨內生活制度建設的意見;了解掌握基層黨組織自身建設的情況,提出改進意見;掌握了解副科以上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情況,並根據需要參加區直部門和鄉鎮班子民主生活會;研究和指導黨組織的設定;參與區黨代會的籌備工作,承辦審批各鄉鎮黨代會方案,指導鄉鎮黨委召開黨代會;指導、協調、檢查黨員教育工作;負責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負責全區黨內狀況的統計和黨費、黨員教育經費的管理;承辦追認黨員的審查及報批工作;完成市委組織部下達的調研課題;負責起草本部關於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檔案和上報材料等工作。
指導區直各部門機關黨組織堅持黨的組織制度,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負責區直部辦委局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管理;負責區直機關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負責區直機關入黨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的培訓工作。
負責黨員電教工作目標的組織實施和工作人員崗位目標督促檢查,定期向市委組織部和部領導匯報黨員電教工作情況及問題;指導全區黨員電教化教育工作的組織實施,做好年度目標考核的督促檢查;抓好黨員電教教材製作、供給、網點建設和教材發行工作任務的落實,完成市委組織部下達的計畫任務;配合省、市電教中心及相關新聞機構做好全區重點黨教片的攝製工作;負責電教工作調研課題的擬定和組織實施,完成上級組織部和電教中心指定的調研工作任務;抓好全區電教工作規範化管理,加強電教設備、電教經費管理。
(三)幹部室(老幹部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區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的巨觀管理,對幹部的下派、迴避、輪崗、交流提出建議;綜合協調有關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婦女幹部、黨外幹部的工作;研究制訂全區後備幹部管理辦法;協助市委組織部管理區級後備幹部;負責辦理本區屬市委管理幹部職務任免、工資待遇等事項的報批手續和按照有關法律、政協章程規定選舉任免區人大常委會及專門(工作)委員會組成人員、區政府組成人員、區政協常委及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的有關工作;承辦區委管理的幹部及區委委託區委組織部管理的幹部的工資報批;研究和指導全區幹部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區管幹部檔案的管理;負責組織和協調全區幹部的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工作,具體組織承辦區管幹部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全區選拔任用和幹部檢查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巨觀指導,對貫徹執行《條例》的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對其錯誤行為,提出制止和糾正意見。
負責全區離退休幹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加強全區老幹部的政治理論學習、思想政治工作;承辦區級老幹部座談會和區直單位老幹部情況通報會、形勢報告會;組織指導老幹部開展內容豐富、形勢多樣的文體活動;負責看望因病住院的離休和縣級退休幹部;負責走訪慰問老幹部工作,協助有關單位做好區直單位老幹部的喪葬、撫恤、遺屬照顧工作;承辦老幹部信訪工作;組織指導老幹部在推進改革發展穩定工作中發揮作用。
(四)人才工作辦公室
負責全區知識分子工作;負責選調生的管理工作;負責綜合了解、檢查督促全區貫徹執行知識分子政策情況和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對知識分子的基本現狀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制訂知識分子工作的重要政策、規定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秀專家的選拔推薦工作;做好全區知識分子工作信息交流。
負責制訂全區幹部教育工作規劃,對全區幹部教育工作進行協調、指導檢查;承辦組織區委管理的幹部和一定層次的中、青年幹部的培訓;組織和指導幹部教育理論研究,開展幹部教育信息交流,建立幹部教育工作資料檔案。
四、人員編制
區委組織部機關行政編制10名,事業編制6名(過渡期三年)。其中:部長1名(區委常委兼任),副部長2名(兼區黨代會常任制辦公室主任1名),工會常務副主席1名,團區委書記1名,區婦聯主席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