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肇慶市紀委

中共肇慶市紀委

中共肇慶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副書記、常務委員會委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肇慶市紀委
  • 性質:黨內執紀律機關
領導介紹,主要職能,內部機構,派駐機構,主要工作職責,派駐機構,地圖,

領導介紹

一、
市紀委書記:吳泰國
市紀委副書記:梁耀鈞、陳汝安、張小芹
市紀委常務委員會委員:吳泰國、 梁耀鈞、冼以良、陳元、陳汝安、張思輝、梁菁、謝少迪、馮得遠
二、中共肇慶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按姓氏筆畫為序):
韋錦文 方 東 鄧新雄 馮得遠 匡德炳
劉 虎 劉炳成 江震飈 李務迅 李旭熙
張小芹(女) 張建國 張思輝 張曉蘭(女) 陸雄才
陳 亮 陳汝安 陳海源 林啟明 林洪江
吳泰國 羅文軍 周敏華(女) 單洪輝 冼以良
梁 菁(女) 梁冰峰 梁祥達 梁耀鈞 蔣志紅
蒙獻忠 黎慶芬(女)

主要職能

市紀委機關與市監察局合署辦公,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紀委、省監察廳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

(1)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市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市政府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領導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和市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2)負責檢查並處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門以及各縣(市)區黨的組織和市管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中共肇慶市紀委
(3)負責調查和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和市政府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縣(市)區政府及其領導人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4)負責制定黨風黨紀政紀教育規劃和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紀檢、監察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對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進行遵紀守法、為政清廉的教育。
(5)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理論及有關政策問題的調查研究,結合本地區實際,提出貫徹上級制定的黨紀條規和政策規定的實施意見。

(6)調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制定有關政策、規定的情況,對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建議;變更或撤銷縣以下行政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 (7)會同有關部門抓好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執法監察、效能監察工作以及綜合治理工作。
(8)會同市直機關各部門以及各縣(市)區黨委和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各縣(市)區紀委領導班子和監察局領導幹部以及市直紀檢、監察機構領導幹部人選;組織和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9)承辦省紀委、省監察廳和市委、市政府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部機構

      派駐機構

        主要工作職責

            派駐機構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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