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習水縣紀委習水縣監察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對國家公職人員監督管理的通知》是一項由習水縣政府頒布的行政條例條令。
各鄉鎮(區)黨(工)委,縣直各工作部門、企事業單位: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轉變作風,強化對我縣國家公職人員的教育、監督和管理。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切實加強對幹部職工的教育、管理和監督。黨委(黨組)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級領導幹部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管好自己的幹部隊伍。要立即組織開展一次紀律作風警示教育,增強法紀觀念、勤政廉政和自律意識,防微杜漸,警鐘長鳴;要認真查找本單位幹部紀律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健全制度,制訂措施,規範國家公職人員的言行;要把對國家公職人員的監督延伸到八小時以外,堅決杜絕國家公職人員涉黃、涉賭、涉毒現象,淨化社會風氣;要嚴肅黨紀政紀和責任追究,對違規違紀行為從重、從快、從嚴查處,決不能心慈手軟,姑息遷就;各級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做好表率,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實現幹部紀律作風的根本好轉。
二、全縣各級各類國家公職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五嚴禁、五不準”紀律規定(習紀通[2008]6號),嚴禁違反政治紀律、工作紀律、勞動紀律,嚴禁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嚴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國家公職人員不準在茶樓會所等公共場所打牌賭博,不準進洗腳城、按摩院、洗浴中心、賓館、髮廊、歌舞廳等場所接受異性按摩或其它色情服務;不準參與其它涉黃、涉賭、涉毒活動。
三、強化法紀監督、公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嚴厲查處頂風違紀行為。縣紀委監察局聯合公安、文化等有關部門組建國家公職人員紀律作風督查組,實行明查暗訪,重抓典型,公開曝光,嚴肅查處紀律鬆弛、作風惡劣、生活腐化、民眾反映強烈的單位和個人。凡頂風違紀者,視其情節分別實施效能告誡、警示誡勉、組織處理直至紀律處分,並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追究單位負責人的監管責任。
歡迎廣大幹部民眾監督舉報。
中共習水縣紀委
習水縣監察局
2009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