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秦皇島市北戴河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中共秦皇島市北戴河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中共秦皇島市北戴河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根據中共秦皇島市辦公室秦皇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秦皇島市北戴河區機構改革方案》(秦辦字〔2019〕7號),制定本規定。

中共秦皇島市北戴河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區委編辦)為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事機構,作為區委工作機關,機構規格正科級,承擔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日常工作,歸口區委組織部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秦皇島市北戴河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外文名:Office of the Organizational Establishment Committee of the Beidaihe District Committee of Qinhuangdao City,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 機構簡稱:區委編辦
  • 機構屬性:區委工作機關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管理機構:中共秦皇島市北戴河區委組織部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區委關於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法規,組織擬訂相關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管理和指導全區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監察委、人民團體機關以及全區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
(二)組織擬訂全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區委、區政府機構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
(三)協調區委、區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其調整。協調區委、區政府部門之間以及區直部門與各鎮街、開發區之間的職責分工。
(四)審核或審批區委、區政府各部門以及各部門派出機構的職能配置、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區人大、區政協、區監察委和區級各人民團體機關的職能配置、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五)負責請示上報區委、區政府副科級以上機構設定和調整事宜。負責請示上報區人大、政協、監察委和區級各人民團體機關副科級以上機構設定和調整事宜。負責請示上報區、鎮街機構編制分類。負責需要承辦的雙重管理部門(單位)機構編制有關事宜。
(六)組織擬訂全區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負責推進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標準體系建設。審核或審批區委、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區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事宜。負責全區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請示上報全區股級以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事宜。負責全區黨政群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七)指導開發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審核開發區職能配置、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八)負責全區機構編制的總量控制和動態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機構編制實名制工作。負責區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使用核准。建立健全機構編制部門與有關部門間的協調配契約束機制。
(九)負責對全區各級行政、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及機構編制執行情況的跟蹤評估和監督檢查。負責受理違反機構編制法規、紀律的檢舉、控告和投訴,對違反機構編制法規、紀律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十)負責全區機構編制電子政務和信息化工作。負責全區機構編制統計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網站的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全區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非營利性單位網上名稱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行政體制改革及機構編制管理創新基礎性和前瞻性研究。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機構編制監督檢查股)
負責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工作,承擔機關重點工作任務的調度督導和台賬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保密機要、檔案、財務、後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和安全、提案、信訪等工作。承擔機關政務公開和新聞發布、新聞應急工作。指導機構編制信息化建設工作。
擬訂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監督檢查全區各級各部門貫徹執行機構編制法律法規和中央、省、市有關機構編制政策規定的情況,負責監督檢查區級部門“三定”規定執行情況。負責監督檢查全區編制總額和機構編制執行情況。組織實施機構編制核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會同綜合業務股負責區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使用核准。
審核機關事業單位軍轉幹部編制事宜。負責建立健全機構編制部門與有關部門間的協調配契約束機制。負責受理違反機構編制法規、紀律的檢舉、控告和投訴,負責“12310”舉報電話受理工作,對違反機構編制法規和紀律問題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處理意見的建議。負責開展機構編制違紀違規行為預防教育。負責全區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區機構編制統計工作。負責機構編制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組織全區機構編制管理重大和全局性調查研究。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機關重要文稿等。負責機構編制信息宣傳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法制化建設有關工作。負責全區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非營利性單位網上名稱管理工作。負責秦皇島市北戴河區機構編制網站的管理維護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及離退休人員等工作。
(二)綜合業務股(秦皇島市北戴河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承擔全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謀劃、統籌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研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指導全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負責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協調區委、區政府各部門職責分工與職能調整。
負責區紀委監委機關及其派駐紀檢監察組、區委各部門、區政府各部門、區人大機關、區政協機關、區級人民團體機關機構改革方案(意見)的擬訂、“三定”規定的審核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參與區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負責提出區政府行政機構設定和編制管理制度、政策、標準的建議。負責需要承辦的雙重管理部門機構編制事宜。會同綜合辦公室落實上級下達的政法專項編制。研究擬訂全區事業單位改革的具體政策,負責改革共性問題的研究和銜接,提出對策建議。
按照省市事業單位改革的要求和進程,創新和完善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承辦改革中涉及的機構編制調整具體事項。貫徹落實上級制定的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制度和機構編制標準。審核區委、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及區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事宜。負責鎮街機構改革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請示上報全區副科級以上機關以及股級以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事宜。
組織實施區、鎮街機構編制分類,請示上報區、鎮街黨政群機關人員編制分級分類。負責區直黨政群、開發區、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執行情況的跟蹤評估和動態調整。協調推進機構編制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建設。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法律法規政策徵求意見的回覆工作。指導監督事業單位貫徹落實《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實施細則》,依法查處違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規定的行為。
負責區本級管轄範圍內和上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授權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公開和法人治理結構工作。組織實施全區事業單位網上登記管理系統和信息管理工作。開展有關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信息的社會服務。承擔區直機關和群團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證書發放和管理工作。

行政編制

區委編辦行政編制6名。股級領導職數2名。部門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區委編辦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區委編辦承擔,其調整由區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