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委關於聚精會神抓黨建構建從嚴治黨新常態的決定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全面推進從嚴治黨的重大部署,鞏固深化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致力推動形成幹事創業、崇廉尚實、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幹部務必遵照從嚴從實的新要求,適應“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新常態,形成“一心一意謀發展,聚精會神抓黨建”的新格局,奮力加快眉山“兩個率先”進程,作出如下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眉山市委關於聚精會神抓黨建構建從嚴治黨新常態的決定
  • 發布單位:中共眉山市委
一、強化在黨意識、政治擔當,構建思想建設新常態
1.著力解決好“總開關”根本問題。各級黨組織、廣大黨員幹部要把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作為重要政治任務,不斷運用黨的最新理論成果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黨員幹部要做真學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始終堅定“三個自信”,始終堅定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對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信念,講政治、顧大局、勇擔當,自覺做到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為黨,堅守共產黨人的精神追求,擰緊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個“總開關”。
2.創新開展黨員幹部經常性思想教育。以學習型黨組織、學習型機關建設為載體,抓好黨員幹部黨性黨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民眾觀念、法治思維等教育。建立黨委(黨組)會前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法律法規制度。黨委(黨組)中心組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集中學習,全年集中學習不少於12天,中心組成員每年至少撰寫1篇理論研討、黨建思考方面的文章。建立機關黨組織每月1天,農村、社區、兩新組織等黨組織每季度1天的“黨員學習日”制度。落實一把手帶頭講黨課制度,黨員領導幹部每年至少為基層黨員講1次黨課。以市、區縣委黨校為主陣地,整合教育資源、採取多種方式,對全市基層普通黨員每5年進行一次全覆蓋輪訓。以基層宣講、網路教育等民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黨的主張,傳遞正能量。
3.強化黨員幹部思想動態分析研判。各級黨組織要採取平時了解、談心談話、調研座談、問卷調查等方式,及時掌握本地、本單位黨員幹部在理想信念、黨性修養、紀律意識、價值追求、民眾觀念等方面的思想動態,每年進行1次黨員幹部思想狀況綜合分析,開展1次針對性思想教育。
二、從嚴抓班子帶隊伍,構建組織建設新常態
4.堅持“四個一流”抓班子。各級領導班子要爭創“精神狀態一流、工作業績一流、幹群關係一流、發展環境一流”好班子,切實做到乾成事、不出事、出經驗。堅持“三公開、五優先”幹部選任導向,公開選拔職位、公開任職條件、公開選任程式,優先選拔在經濟主戰場、急難險重任務、基層一線和艱苦地區、黨建工作、主動作為創一流中實績突出的幹部。探索實行領導班子功能結構模型管理,深入實施優秀年輕幹部人才遞進培養計畫,按照注重結構、人崗相適原則配強班子。實行領導班子運行和幹部現實表現“兩個評估”,結合“目標選人、管人、兌現獎懲”要求,定期綜合分析班子運行情況,調整最佳化班子配備。實行幹部選任“三項預審”制度,在幹部動議前,開展職位職數預審、幹部檔案預審、黨風廉政建設預審;嚴格選人用人標準和程式,堅決杜絕跑官要官、拉票賄選、說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風。
5.堅持“四個作為”帶隊伍。貫徹好乾部標準,全市幹部要爭當“主動作為、大膽作為、積極作為、搶先作為”好乾部。強化幹部學習提能,實施大規模幹部教育培訓,加強幹部的輪崗交流、掛職鍛鍊,不斷提升幹部崗位履職能力。強化幹部日常監督,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每年至少開展1次幹部全覆蓋談心談話;定期綜合分析審計、考核考察、專項檢查、舉報受理等問題性信息,開展經常性提醒告誡;實行新提拔幹部任職履職目標承諾、廉潔從政承諾,以履行承諾情況檢驗幹部的務實作風和誠信品質。強化幹部履職情況考核,各級領導班子主導制定幹部差異化考核辦法,對幹部崗位職責履行、直接聯繫服務民眾工作、作風品行表現、日常考勤、分管領導評價等分別賦予分值權重,定量考核評價幹部,由單位根據黨委政府綜合績效考核結果對幹部實行獎懲。
6.立足“四個全面”強基層。鮮明大抓基層的導向,促進人往下走、錢往下投、服務往下沉,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推動基層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立足基層組織建設全面加強,推進兩新組織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加大街道、社區區域化黨建工作力度,最佳化農村基層黨組織設定;開展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集中整頓行動,以村和社區為重點,每年倒排確定一批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進行整頓。立足骨幹隊伍全面過硬,健全基層黨組織書記育、選、用、管機制;派選1000名基層黨組織第一書記、支部書記、黨建指導員,每批次派駐1—2年時間,期滿統一組織考核;培樹一批產業型大學生村官;嚴格執行黨員發展細則,提高黨員發展質量;黨員要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所在村、社區公開身份,積極參加黨員先鋒服務隊直接聯繫服務民眾;在職黨員要到社區報到開展志願服務;建立“眉州黨旗紅”黨員奉獻積分制,對黨員在非本職崗位服務民眾、奉獻社會的事項實行積分管理。立足服務能力全面提升,加強基層黨員幹部隊伍提能培訓和實踐鍛鍊,增強服務發展和服務民眾能力;大力引導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增強服務民眾實力;實施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成員領辦服務民眾項目制,書記和班子成員每年至少領辦1個服務民眾項目,增強服務民眾實效。立足管理運行全面規範,落實“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制度,建立健全村(社區)黨組織幹部值班、黨務和村(居)務公開、活動陣地規範管理、便民服務等基層組織規範管理制度,全面推進規範常態運行。
7.建好“四支隊伍”強服務。圍繞構建“支部+服務隊”服務民眾新格局,進一步完善“黨員先鋒服務隊、基層便民專業化服務隊、社會志願者服務隊、村(社區)格線員服務隊”四支隊伍協調運行機制,充分利用綜合信息服務管理平台,將民眾需求與“四支隊伍”有效對接,長效解決聯繫服務民眾“最後一公里”問題。深化幹部直接聯繫服務民眾工作,推進直接聯繫服務與“走基層”“兩走一對接”“法律七進”“大調解”、實施精準扶貧等工作有機結合。深入推進“光彩耀眉山、百企聯百村”活動,動員社會力量服務基層、服務民眾。
三、認真踐行“三嚴三實”,構建作風建設新常態
8.持之以恆反“四風”、轉作風。從嚴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委省政府十項規定、市委市政府“六個堅持”,鞏固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推動建立作風建設長效機制。加大日常監督力度,開展不定期暗訪督查,對典型“四風”問題點名通報、公開曝光。突出社會評價、民眾評價,完善作風狀況測評制度。建好來電、來訪、信件和網路“四位一體”舉報平台,完善作風問題舉報核查專辦制度。
9.開展正風肅紀專項整治。建立健全正風肅紀聯席會議制度,構建黨委統一領導、紀委協調抓總、主責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的工作格局。鞏固深化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七項專項治理”“9+X”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成果,著力抓好領導幹部收受紅包禮金、濫發獎金工資補貼、違規購置和使用車輛等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及時甄別幹部隊伍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集中開展專項整治。
10.全面推行“四個當天”制度。為防止不作為、慢作為,在全市黨員幹部中實行“四個當天”制度:日常工作,當天事當天畢,案無積卷、事不過夜;民眾辦事,當天接當天處,首問負責、限時辦結;上級交辦,當天領當天動,重在執行、及時回復;同級協作,當天應當天辦,不推不諉、快速主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四個當天”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11.堅持常態治理庸懶散浮拖。深化主動作為創一流活動,讓主動作為成為眉山黨員幹部的形象標識。堅決整治為官不為,做實庸懶散浮拖監督平台,常態化開展執紀監督,對幹部庸懶散浮拖行為,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示提醒、限期整改、停職檢查、責令辭職、免職等處理。
四、堅持懲防並舉,構建反腐倡廉新常態
12.推進警示教育常態化。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堅持把警示教育貫穿黨員幹部成長全過程,落實到教育培養、選拔任用、考核評價、管理監督等環節。各級黨委(黨組)每年至少集中開展1次廉政專題學習。充分利用法紀教育基地,對新任職領導幹部、重點案發單位幹部集中開展警示教育。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健全廉政文化全媒體傳播機制,著力構建“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社會文化。
13.加強源頭預防。建立“積極預防、系統治理”工作制度,拓寬源頭預防領域。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廢、改、立,切實堵塞制度漏洞,充分發揮制度防腐的效用。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黨員幹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誡勉、函詢、教育。強化廉政風險防控,對市、區縣部門實行風險分類管理,突出重點領域、重要崗位、關鍵環節的預防工作。加強關鍵崗位幹部交流,對在管人、管錢、管物、管項目及實施項目等同一職位上任職滿3年的幹部,有計畫地輪崗交流,滿5年必須交流。
14.從嚴查辦腐敗案件。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懲治腐敗,始終保持反腐高壓態勢,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懲。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的,問題線索反映集中、民眾反映強烈的,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幹部。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門和單位,嚴格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責任,也追究監管領導責任。改進和完善反腐敗協調機制,健全案件會商、快查快移和整體聯動工作機制。健全信訪舉報線索及時受理和違紀線索主動發現機制,強化實名舉報的快速處理。
五、切實規範權力運行,構建制度建設新常態
15.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做到陽光行權、規範用權。自覺在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範圍內開展黨務政務活動,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建立權力清單制度,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梳理職權目錄,釐清權力邊界,做到清單之外無權力。著力規範資源分配權、財政資金管理權、人事權運行機制,嚴格執行土地出讓、政府採購、工程項目招投標等十項制度。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面推進黨務、政務和各領域辦事公開,自覺接受人民民眾監督。
16.強化制度規定執行落實。各級黨組織、黨員幹部必須嚴明黨的紀律,嚴格執行“四個服從”,按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和黨的各項規定辦事,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嚴格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對重大決策部署、制度規定的執行情況實行專項督辦,對執行不力的嚴肅問責追究。
17.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項及具有自由裁量權或選擇權的重大事項,一律實行領導班子集體決策。嚴格執行一把手末位發言,不直接分管財務、工程項目、物資採購,履行幹部選任工作職責離任檢查,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等制度。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
18.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各級黨組織要按照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專題民主生活會標準,認真召開年度民主生活會或組織生活會,用好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武器。堅持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黨課“三會一課”制度。嚴肅黨員定期評議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黨員黨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評議等制度,嚴格執行黨員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實行黨員參加組織生活記實考評制度。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健全黨員能進能出機制。深化黨代表任期制和黨代會常任制試點,發揮黨代表參與決策、參與民主監督、參與黨的自身建設、聯繫服務黨員民眾“四個作用”。
六、強化管黨治黨責任落實,構建履職盡責新常態
19.從嚴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各級黨委(黨組)書記要認真履行管黨治黨第一責任,對黨建工作親自謀劃研究、親自部署推動、親自督導落實、親自考評考核,將黨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紀委書記、組織部部長、宣傳部部長等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履行黨建工作職責;黨組織班子成員要認真落實“一崗雙責”的黨建工作職責。各級黨組織要擔負好黨建工作主體責任,堅持“書記抓、抓書記”“系統抓、抓系統”“支部抓、抓支部”,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機制。建立各級黨組織黨建責任清單,分級分層明確責任重點,年底進行考評考核。
20.實行黨組織書記黨建工作述職評議。全面實行縣、鄉、村三級黨組織書記和其他基層黨組織書記每年就黨建工作分別向上級黨(工)委和同級黨委會、黨員民眾代表大會進行專題述職制度,接受上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民眾評議。市、區縣部門黨組(黨委)、園區(新區)黨工委書記分別向市、區縣委黨建領導小組和本部門、本單位黨員幹部民眾進行黨建工作述職並接受評議。述職評議測評結果作為黨組織書記提拔任用、本人及所在黨組織評先選優、黨建考核的重要依據。
21.加大黨建工作考核激勵力度。提高黨建工作在綜合目標績效考核中的分值權重,強化日常考評,嚴肅年度考核,逗硬獎懲。結合黨建考核情況,適時表揚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四個一流”好班子、“四個作為”好乾部和優秀基層黨組織書記。
22.強化黨建工作保障。健全黨建工作保障機制,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從2015年起,村(社區)工作業務經費按每年不低於3萬元,服務民眾專項經費按每村每年不低於5萬元、每個社區每年不低於10萬元標準予以保障,村(社區)按每年每名黨員不低於100元標準、兩新黨組織按每個支部每年不低於1000元標準保障黨組織活動經費。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黨組織工作經費按規定比例列入本單位年度經費預算。嚴格基層黨建工作經費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建立村(社區)幹部基本報酬正常增長機制,按不低於經濟成長增速,分類確定年增長比例,逐步達到鄉鎮(街道)普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待遇水平;建立村(社區)幹部績效考核制度,村(社區)幹部基本報酬每年增長部分納入績效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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