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市直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益發〔2001〕18號),設定中共益陽市委宣傳部。市委宣傳部是市委主管意識形態方面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事業機構,
職能調整
(一)增加歸口管理、統籌協調網際網路上的新聞宣傳工作的職能和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涉台問題對外宣傳的職能。
(二)增加主管全市企事業單位思想政治工作系列職稱的考試、評審工作的職能。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委宣傳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省委宣傳部和市委的部署,制訂全市宣傳思想工作規劃和措施,協調、指導市直宣傳文化系統各單位和全市各級黨委宣傳部的工作。
(二)負責指導全市理論學習、理論宣傳和理論研究工作,負責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的評審和管理;歸口管理市委講師團、市社科聯。
(三)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全市各新聞出版部門的工作;對益陽日報社、市廣播電視局的工作實施方針、政策的領導和指導;代管市新聞工作者協會、新聞學會;聯繫《湖南日報》、省廣播電台、電視台駐益陽記者站以及市新華書店,實施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方面的指導。
(四)負責從巨觀上指導、協調全市文化藝術特別是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文化市場的管理工作;代管市文化局(市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和市文學藝術聯合會,並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方面實施領導。
(五)負責規劃、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務和民眾性精神文明建設活動;配合市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負責編審黨員教育材料;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改進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領導市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和農村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等相關社團的工作;代管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六)負責全市對外、對港澳、對台宣傳工作的協調和管理;歸口管理、統籌協調全市網際網路上的新聞宣傳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七)協同市委組織部管理市直宣傳文化系統正副處級幹部;管理市直宣傳文化系統科級幹部;指導本系統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對區縣(市)委宣傳部部長的任免、調動提出意見;負責宣傳文化幹部的培訓;聯繫宣傳文化系統的知識分子和離退休老幹部,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知識分子工作和老齡老乾工作;主管全市新聞系列和政工系列職稱評審的有關工作。
(八)配合政府有關部門落實文化經濟政策,指導、協調宣傳文化系統的事業建設和文化產業的發展。
(九)承辦市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委宣傳部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加掛思想政治工作調查研究室、輿情信息科牌子) 負責宣傳思想工作的調查研究,掌握全市宣傳工作的動態,搞好信息傳達,為宣傳思想工作的開展提供決策依據;負責起草本部年度計畫、總結和綜合性檔案及領導講話材料;負責本部的文秘、檔案、信訪、接待、財務和全局性會議的會務等行政後勤工作;指導、協調宣傳文化事業建設,聯繫政府有關部門落實文化經濟政策。
(二)理論教育科(加掛黨員教育科牌子)
組織協調全市各級幹部主要是科以上幹部的理論學習、教育和考試;指導、協調全市理論宣傳、理論研究和理論隊伍建設方面的業務工作;參與市委常委學習中心組學習的有關服務工作,負責部務會學習中心組的秘書工作;指導大中專院校的政治理論課教學;負責與理論界有關單位的業務聯繫;協同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的相關職能科室擬制黨員教育工作計畫和措施;發現、總結、宣傳黨內先進典型;負責黨課教材的編審和教學指導,指導基層黨校的業務建設。
(三)新聞科
負責抓好新聞輿論導向,協助部領導落實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新聞宣傳任務,組織重大新聞報導活動,做好記者接待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做好黨報黨刊的發行,抓好內部報刊的登記管理;負責與新聞單位的業務聯繫;做好通聯工作,抓好新聞隊伍的業務建設;承辦市新聞工作者協會和新聞學會的日常工作。
(四)宣傳科(加掛文藝科牌子)
負責規劃、部署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任務,圍繞各個時期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動,在全市進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內外形勢的宣傳教育;組織對市內重大先進典型的學習與推廣;承擔市農村政研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市文化藝術工作,參與組織重大文藝活動,精神產品生產,開展民眾性文化藝術活動;巨觀指導文化市場管理工作。
(五)企業宣傳科
負責規劃、部署全市企業思想政治工作任務;參與組織企業重大宣傳活動,指導企業開展思想教育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政工職稱評定和政工人員的培訓;承擔市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的日常工作。
(六)組織科
負責市直宣傳系統處、科級領導班子建設,協同市委組織部考察市直宣傳系統正副處級幹部,承辦市直宣傳系統科級幹部的考察任免工作,做好勞動人事、機構編制工作,對市直宣傳系統的幹部聘任、招考、競爭上崗實行巨觀管理;負責宣傳文化幹部的培訓;做好本系統知識分子工作,負責各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申報,主管全市新聞系列專業職務的申報評審工作;聯繫本系統老幹部,做好老齡老乾、關協工作;負責紀檢、分工委的日常工作。
(七)文化產業科
人員編制
略。
事業機構
益陽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市文明辦),副處級,由市委宣傳部代管。市文明辦是在市委、市人民政府領導下,規劃、指導、協調全市精神文明活動的事業單位。
(一)主要職責
1、根據中央、省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的工作安排,制訂全市民眾性精神文明建設規劃,做好組織協調,督促落實工作。
2、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設的新情況、新問題,組織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經驗的交流推廣,及時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反映並提出建議。
3、綜合、協調、組織、指導全市開展創建文明單位、文明村鎮、文明小區、文明城市、文明行業、星級文明戶創評等活動和其他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4、協調市直立項部門對全市雙文明建設目標管理年度考核方案的制訂與實施。
5、負責組織、協調軍(警) 民共建和其他有關共建活動。
6、負責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的文秘、會務工作。
7、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