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百色市統戰部
- 外文名:無
- 職責:研究統一戰線的理論和政策等
- 下設機構個數:4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研究統一戰線的理論和政策,組織貫徹黨中央、區黨委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和市委有關指示;向市委反映情況,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貫徹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各項規定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支持、協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培養、選拔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負責調查研究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問題;了解、檢查民族、宗教政策落實情況;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
(四)負責開展以祖國和平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繫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工作。
(五)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推薦黨外人士擔任縣處級行政領導職務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的隊伍建設工作。
(六)負責聯繫海內外工商界社團和代表人士;調查、研究並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物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
(七)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負責開展海內外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
(九)負責指導縣(區)黨委統戰工作,負責統戰部門幹部的培訓工作;協調政府各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聯繫、指導工商聯工作。
(十)完成市委和區黨委統戰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委統戰部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部內外的聯繫協調工作,保證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轉;負責檔案起草和文書處理;負責會務、檔案、人事、財務、財產管理、接待、保密、計生、福利及衛生等機關事務工作;負責上級重要檔案、重要工作部署、工作計畫、有關決定及領導批示的督辦和落實;負責老幹部工作;負責統戰宣傳調研,收集、處理統一戰線的信息。
(二)一科(黨派、黨外知識分子、工商科)
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貫徹執行黨對民主黨派工作的方針、政策,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各項措施;承擔市委和本部召開同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情況通報會、座談會的會務工作;協助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對與黨外人士合作共事方面重要情況的調研並提出意見,總結和推廣合作共事經驗;研究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聯繫和培養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物;督促檢查有關黨外知識分子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收集、管理黨外人士的檔案資料。
開展對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情況的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對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物的統戰工作;聯繫港、澳、台及海外的工商社團和代表人士;支持民主黨派、工商聯、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開展扶貧光彩事業活動。負責聯繫掌握原工商業者,起義投誠的原國民黨軍政人員情況。
(三)二科(民族、海外科)
了解、檢查黨的民族政策貫徹落實情況,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繫少數民族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國內外敵對勢力利用民族分裂祖國的鬥爭。
負責聯繫港澳同胞、台灣同胞、去台灣人員留在大陸的親屬和回大陸定居的同胞,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海外僑胞的工作。負責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物;加強與海外政治上有影響、經濟上有實力、學術上有造旨的人士聯繫;聯繫、協調民主黨派、工商聯和其他有關團體的海外統戰工作。
(四)宗教事務管理科
履行政府宗教工作職能,依法管理宗教事務。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對有關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進行行政管理和監督;調查宗教現狀,掌握宗教動態,對宗教工作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性意見,指導縣(區)宗教事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宗教的突發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負責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人士的愛國統一戰線,協助宗教團體培養宗教教職人員,指導宗教團體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按照自身特點獨立自主開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涉及宗教問題的書刊等宣傳品的審查工作;主動配合政法部門揭露和打擊利用宗教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了解掌握境外宗教情況,指導宗教團體和宗教界人士按照獨立自主原則和外事紀律開展對外交往,抵制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協同有關部門處理宗教涉外事宜;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民眾開展脫貧致富活動;負責宗教活動場所年度檢查工作;完成自治區人民政府宗教工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