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瑞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中共瑞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中共瑞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瑞安市機構改革方案》,中共瑞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編辦)是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的辦事機構,為市委工作機關,正科級,歸口市委組織部管理。

現任中共瑞安市委組織部副部長、編辦主任:周曉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瑞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外文名:Office of the Establishment Committee of the Ruian Municipal Party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市委工作機關
  • 現任領導:周曉東 
  • 管理機構:中共瑞安市委組織部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加強黨對機構編制集中統一領導的要求,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委、溫州市委、瑞安市委有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職能編制管理的法規、政策。起草有關機構職能編制管理的政策規定。負責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務,調整最佳化機構職能編制。
(二)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協調市委、市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其調整,協調市委、市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市直各部門與功能區、鄉鎮(街道)之間的職責分工。指導市直有關部門和功能區、鄉鎮(街道)權責清單動態管理工作。指導推進政府職能轉移工作。
(四)審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門和市政府派出機構、議事協調機構辦事機構以及鄉鎮(街道)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全市各級行政編制總額,分配中央和省里下達的行政編制和政法專項編制。審核市人大、政協、紀委監委以及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定、職能配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五)統籌事業單位改革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審核全市事業單位機構設定、職能配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負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職責的審核工作。管理事業單位報備員額。
(六)指導協調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的範圍和總量控制,審核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的範圍和總額。
(七)監督檢查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職能編制政策規定的執行情況。負責查處機構職能編制管理違規行為。負責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和用編計畫使用核准。負責部門、功能區、鄉鎮(街道)中層領導職數使用核准。監督檢查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用工總量控制工作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網上名稱管理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工作。
(九)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1、統一發放工資職責分工
機構編制部門負責審核全市納入統發工資範圍的各單位的性質、編制、職數。組織、人力社保部門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核定各單位的人員編制數、職數,審核全市納入統發工資範圍的人員和工資總額。財政部門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提供的人員入(出)編和在編人數以及核定職數情況,組織、人力社保部門提供的人員名單、應發工資總額進行預算安排。各單位按照組織和人力社保部門核准的工資信息發放工資。
2、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職責分工
機構編制部門對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的用編計畫進行審核;根據組織、人力社保部門錄(聘)用、調動通知辦理人員入編手續;建立健全機構編制實名制資料庫,實行動態管理,並與相關部門資料庫互聯共享。組織、人力社保部門在機構編制部門核准的用編計畫內,辦理人員調配、招錄(聘)等審核備案手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使用空餘編制調配和招錄(聘)工作人員時,事先提出用編計畫,報機構編制部門審核;根據組織、人力社保部門出具的調配、招錄(聘)通知,到機構編制、社會保險經辦部門辦理入編、社會保險等手續。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財務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負責督查考核全辦中心工作和階段性重點工作開展情況。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等督辦工作。負責辦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組織落實省、溫州市和瑞安市對機構編制的考核工作。指導全市機構編制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科。研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組織起草機構職能編制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定。負責全市權責清單審核及動態調整工作。組織指導機構職能編制理論研究。負責機構職能編制法制工作。負責指導推進政府職能轉移工作。
(三)機構編制科。擬訂全市機構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審核機關事業單位“三定”規定並承辦機關事業單位機構職能編制調整事項。負責全市政法專項編制管理。承擔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職責的審核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報備員額管理。承擔市事業單位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的範圍和總量控制,審核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的範圍和總額。
(四)監督檢查科。負責全市機構職能編制管理的監督檢查和評估工作。負責機構編制違規問題查處。負責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和用編計畫使用核准。負責部門、功能區、鄉鎮(街道)中層領導職數使用核准和人員出入編工作,承辦實名制管理作業系統和資料庫的建設管理。負責全市機構編制的統計、分析和信息發布。對行政事業機構職能編制調整事項提出意見建議。參與協調全市財政統發工資有關工作。負責審核全市納入財政統發工資的單位性質、人員編制、職數和實有人數。監督檢查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總量控制工作的執行情況。開展督查調研,為推進工作落實提出對策建議。
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是市委編辦領導和管理的行政機構。負責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和年度報告公示實施工作。負責全市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網上名稱管理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工作。

行政編制

市委編辦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中共瑞安市委組織部副部長、中共瑞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周曉東
中共瑞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朱恩成
中共瑞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游世順
中共瑞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室務會成員:金品棉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瑞安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7日起施行。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