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珠海市委統戰部掛中共珠海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局)、珠海市僑務局、珠海市歸國華僑聯合會牌子,珠海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與市委統戰部合署辦公。
市委統戰部是市委主管統一戰線、對台工作及涉僑事務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珠海市委統戰部
- 現任部長:陳洪輝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統一戰線工作、對台工作、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開展調查研究,向市委反映統一戰線情況,提出全市統戰、對台、僑務、僑聯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政策執行情況;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係。
(二)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其意見和建議;貫徹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落實中央、省委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支持、幫助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培養、選拔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負責黨外人士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考察、選拔、推薦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行政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和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的培養、培訓工作;協助各民主黨派市委會、市工商聯做好乾部管理工作。
(四)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的代表人物。
(五)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開展海外對台工作;聯繫港澳、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協調、開展港澳台、海外統戰工作。
(六)開展港澳台、海外統一戰線宣傳工作,收集和反饋統一戰線範圍內的信息;開展文化交流及海外華文教育工作。
(七)負責聯絡有關工商社團以及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調查研究和反映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現狀和政治要求,並提出政策建議;團結、幫助、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八)調查研究並反映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聯繫並培養新的社會階層的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聯繫海內外宗教團體及其代表人物,聯繫少數民族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工作。
(九)調查研究台灣形勢和兩岸關係發展動向及對台工作中的問題,提出對策性的建議;按照中央、國務院台辦及省台辦的部署和授權負責同台灣地方政府、社團和負責我市對台灣中、上層人士的聯絡工作;處理珠台人員交往中衍生的重大事件和各種事務,依法保護台灣同胞的合法權益;負責市委對台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指導、協調我市對台經貿工作;協助做好台資企業的管理與服務工作;承辦我市赴台交流、考察項目和台灣地區來珠交流項目的立項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審核台胞在珠海的辦證手續和我市赴台人員的行前教育工作。
(十一)參與引進海外資金、技術、人才的工作;協助華僑、華人、港澳台同胞、歸僑、僑眷興辦文教衛生等社會公益事業或投資興辦實業;開展對華僑、華人、港澳台同胞捐贈款物的管理及監督工作。
(十二)指導華僑農場的僑務工作,推動華僑農場的改革發展工作,協調有關方面做好歸僑難僑的扶貧、救濟工作。
(十三)參與協商和推薦人大、政協歸僑、僑眷代表委員人選,了解反映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意見和要求,促進其參加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事務活動。
(十四)指導、組織各區黨委統戰、對台、僑務和僑聯工作,協調黨委、政府有關部門的統戰、對台、僑務和僑聯工作;受市委委託,領導市工商聯黨組,指導市工商聯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珠海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檢查督促落實情況。
(二)調查研究民族、宗教的有關問題,向市政府提出政策性的意見和建議。
(三)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依法審核宗教活動場所的新建、重建工作;核准宗教活動場所的拆建、擴建等事項;指導民族、宗教團體開展工作;協調處理民族、宗教方面有關涉外事務。
(四)組織和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協調民族關係,增強民族團結;保障少數民族平等權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舉薦少數民族幹部工作。
(五)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落實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聯繫宗教界代表人士,協助做好宗教界上層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制止非法宗教活動,抵禦境外宗教滲透。
(六)負責民族宗教領域維穩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方面的信訪接待;會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及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
(七)組織、指導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三支隊伍建設,指導區民族宗教事務部門業務工作。
(八)承辦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財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督查等工作;負責黨務、紀檢監察、機關作風建設、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和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統戰部內外的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
(二)研究室(宣傳辦公室)。
負責調查、掌握全市統一戰線的情況;負責統一戰線理論、方針、政策的綜合性研究和專題調研工作;指導、協調全市統一戰線政策理論的學習、教育;承擔重要檔案、重要文稿和領導講話的起草、撰寫工作;負責國外僑情的調查研究,提出開展國外僑務工作的意見;負責調查研究我市港資、澳資、台資、僑資企業情況;研究珠台關係發展動向以及在對台工作中的問題;負責統一戰線的宣傳、信息工作;承擔統一戰線網站的建設、管理工作和《珠海統一戰線》、《珠海鄉音》刊物的編撰、發行工作;負責聯繫海外華人媒體,開展對外宣傳、文化交流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市對台宣傳工作;歸口管理涉台新聞工作。
(三)幹部工作科。
負責黨外幹部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外幹部政治安排和實職安排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以及代表人物隊伍建設工作;做好推薦安排黨外幹部掛職鍛鍊工作;負責做好政協委員、黨外人大代表安排的有關工作;承辦各區安排政協港澳委員的審核、報批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區級黨委統戰部部長的任免工作;指導、規劃、協調黨外幹部和黨內統戰、對台、僑務幹部培訓工作;負責統戰部(含民族宗教事務局)和民主黨派機關機構、編制與幹部人事、工資、社會保險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人員出國(境)政審、辦證工作。
(四)黨派工作科。
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對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及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並提出意見;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民主黨派政治協商、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工作;協助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專題調研活動;協助做好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實職安排和黨外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聯繫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 負責黨外知識分子及其代表人物的統戰工作;負責聯繫珠海市知識界人士聯誼會、珠海中華職業教育社。
(五)港澳海外工作科。
負責做好涉港澳統戰工作,做好維護港澳長期穩定繁榮的有關工作,發展和壯大愛國愛港愛澳隊伍;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港澳統戰工作;負責聯繫港澳和海外有關社團及其代表人士;聯繫、指導、協調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黨派、有關人民團體的港澳和海外統戰工作;推動與港澳及海外的經濟、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引進華僑華人資金、人才、技術;開展海外新生代、留學生和新移民工作,負責籌辦海外華裔青少年夏令營的工作及海外華文教育工作;負責珠海海外聯誼會、珠海市海外交流協會的日常工作。
(六)經濟工作科。
負責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戰工作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及調研,協調關係,提出政策性意見與建議;負責對新的社會階層人士開展統戰工作;聯繫並培養新的社會階層的代表人物;負責聯繫工商聯和其他工商社團,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參與光彩事業和社會公益事業;負責聯繫原工商業者,貫徹落實政策,做好相關工作。
(七)交流聯絡工作科。
負責統籌協調和指導開展珠台兩地交流交往活動;負責台灣記者來珠採訪的報批和管理工作;負責赴台交流的審核、報批以及行前輔導和在珠交流的政策指導;負責對台的政黨交流工作;負責我市對台灣中、上層人士和重要社團的聯絡專項工作以及在珠投資重點人物的聯絡;負責聯繫起義投誠的原國民黨軍政人員;聯繫和指導台胞台屬聯誼會工作;承擔市委對台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八)台灣工作科。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參與重要的對台經濟工作以及招商引資工作,做好台資企業的政策指導與服務;負責台資、台胞投資的法律宣傳與諮詢,依法保護台灣同胞的合法權益;協調有關部門處理珠台兩地人員交往中的各種問題和涉台重大事件、突發事件;協調處理台胞台商投訴案件,指導檢查各區的台胞投訴案件的處理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台商投資企業協會工作。
(九)僑政科。
承擔維護歸僑僑眷合法權益和華僑華人在國內合法權益的具體協調工作;檢查、督促僑務法規和政策的貫徹落實,擬定全市的僑務法規和政策;做好為僑資企業服務的工作,維護僑資企業的合法權益;承辦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款物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全市做好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的監管工作;協助推進華僑農場改革發展工作,協助做好華僑農場歸難僑的扶貧、救濟及其子女升學等工作。
(十)僑聯工作科。
密切與歸僑僑眷、海外僑胞的聯繫;開展對外聯絡、對外交流工作,組織各種社團聯誼和社團活動;做好基層僑聯組織建設的指導工作;推薦僑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選,組織僑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開展參政議政考察活動;開展“僑心工程”獎學和扶貧濟困活動;負責聯繫涉僑社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