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溫州市龍灣區委組織部是區委主管組織工作、幹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職能部門,在中共溫州市龍灣區委的直接領導和中共溫州市委組織部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基本介紹
機構職能,職能科室,
機構職能
其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和指導全區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的建設,探索非公有制企業、社區、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等黨組織的設定形式和活動方式;負責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協同區委宣傳部協調、規劃和指導黨員教育工作;組織新時期黨的建設的調查研究,提出加強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二)按照黨的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方針政策,對全區幹部工作、幹部隊伍建設進行巨觀管理和指導,提出區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調整、考核、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辦理區管幹部的任免、工資、待遇、退(離)休等審查、審批手續:承辦我區省管、市管幹部的工資、待遇、退(離)休等呈報手續,協助考察、管理市、區雙重管理單位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負責有關股級幹部的備案審查和審批工作;承辦有關幹部的調配、交流及安排事宜。
(三)負責全區幹部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指導,研究和制定幹部監督的規定,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領導幹部進行監督。
(四)研究制定全區幹部隊伍建設的規劃和措施,組織落實培養選拔中青年幹部工作。
(五)研究和指導全區黨的組織制度與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訂或參與制定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和制度。
(六)管理區幹部教育培訓中心。主管全區幹部教育工作,研究制訂全區幹部教育的規劃與措施;組織區管幹部和一定層次的中青年幹部以及全區組織人事幹部培訓;指導、協調、檢查區級機關和鄉鎮的幹部教育工作;抓好領導幹部在職自學的指導和考核。
(七)負責全區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檢查督促,及時向區委和上級組織部門反映重大問題,提出建議。
(八)負責全區黨的機關、人大常委會機關、政協機關、民眾團體、鎮(街道)機關參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進行管理和區法院、檢察院機關按《法官法》、《檢察官法》進行管理的巨觀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指導全區參照管理單位的參照管理工作。
(九)調查了解和掌握全區企業領導班子建設情況,負責企業經營管理者隊伍的巨觀管理與指導,掌握與聯繫一批優秀企業經營管理人才,並加強宣傳教育和培養。
(十)調查了解全區知識分子工作情況,檢查貫徹執行知識分子政策的情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知識分子工作;參與制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和意見,選拔、管理區級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和優秀青年專業人才。
(十一)管理區委老幹部局。負責做好全區老幹部工作的巨觀管理和指導工作,指導研究新形勢下老幹部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督促檢查退(離)休幹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情況。
(十二)負責全區幹部和黨員的年報統計和匯總工作;負責管理全區幹部檔案;編纂組織資料。
(十三)負責承辦全區因公出國(境)人員審查工作和黨員因私出國(境)保留或停止黨籍的審批工作;負責幹部有關歷史遺留問題的調查處理工作。
(十四)負責出席全國和省、市、區黨代會代表預備人選的推薦和正式代表的選舉工作;負責區黨代會的組織工作;指導、協調出席全國和省、市、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預備人選的推薦和正式代表的選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會議組織工作。
(十五)受理有關幹部工作、組織工作方面的來信、來訪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
(十六)完成區委和市委組織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科室
辦公室(調研室)
主管機要、秘書、信訪、文印、文書檔案和部機關的保衛、保密工作;協助部領導協調各科室的有關業務工作;負責信息、文字綜合、會務組織、文電處理、檔案審核、督辦檢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或組織綜合性報告、重要檔案、領導講話稿的起草工作;主編《龍灣組工信息》和《龍灣組工專報》;收集部務會議議題,根據領導意圖,安排部務會議活動,制訂部內工作計畫;收集、整理、編纂區級組織史資料的編纂工作;負責部機關的人事管理、財務管理、行政管理和退休幹部的生活服務工作;負責加強組織部門的自身建設,協助部領導抓好部機關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紀委檢查工作。
負責黨的組織工作、幹部工作的調查研究,參與組織、幹部制度改革的綜合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意見和依據;參與或承擔綜合性報告、重要檔案和領導講話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區組織系統調研課題的協調、組織實施和調研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本部工作的宣傳及同新聞機構的聯絡工作。負責全區組織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的規劃制定、組織實施、協調和業務指導;負責部機關信息網路建設和管理、網路輿情監測及應對。
組織科
參與指導街道、村級的黨代會(或黨員大會)和支部大會,承辦出席市黨代會代表的選舉工作和區黨代會(代表會議)的有關組織選舉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指導全區黨組織建設,研究和指導全區黨組織的設定及活動方式;了解掌握各單位黨委(黨組)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會的情況;檢查、指導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指導全區組織員隊伍建設,抓好農村幹部的培訓;負責全區黨組織、黨員的統計和黨費的收繳、使用、管理及接轉黨員組織關係工作;承辦黨員因私出國(境)的黨籍管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系統報刊發行工作;承擔區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例會的會務工作;分析研究全區黨建工作的重要信息;協助協調有關部門對全區黨建工作的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問題開展專題或綜合性的調查研究,為區委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黨建科
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保證區委的各項決定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組織的貫徹落實,發揮維護全局、綜合協調和共謀發展的作用;研究黨建工作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區委提出加強和改進黨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領導的意見和建議,並抓好具體落實;協助有關部門抓好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的宣傳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街道和有關部門做好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組織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按照黨管人才的原則,充分發揮黨組織的影響力和凝聚力,做好社會工作領域各類優秀人才的發現、引導和團結工作;指導、協調和支持有關單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團體按照規定獨立開展工作;通過黨的基層組織,教育、引導和督促有關單位依法開展各類經濟、社會活動,遵守社會公德,建立社會誠信,樹立良好的社會風氣;完成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代表聯絡辦公室
負責區黨代表開展活動和提供各項黨務政策諮詢,制定工作計畫,進行統籌安排;負責本地區黨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審核和提案、提議辦理的督促檢查;負責區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代表參加區委安排的活動的有關工作;承辦區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代表資格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本地區黨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具體工作制度的研究起草;指導做好代表任期制的相關工作;做好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幹部一科
負責區直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提出領導班子建設和區管幹部的職務任免、調整、考核、交流的建議,承辦區管幹部的考察、任免、工資、待遇、離(退)休審查、審批手續;負責區委組織部管理幹部的任免、離(退)休工作、股級幹部職數的審核,掌握、審查備案幹部的情況;負責機關科級非領導職務的設定、考核和審核工作;指導機關單位黨委(黨組)召開民主生活會,了解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情況,提出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的建議;承辦省、市管幹部的離(退)休、待遇等呈報手續和市、區雙重管理單位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察、管理工作;承辦出席上級黨代會、人代會代表的推薦和選舉有關工作,區黨代會、人代會換屆的的有關選舉組織工作;掌握區直單位後備幹部和培養選拔婦女幹部、黨外幹部的工作情況;綜合研究和指導區直單位幹部巨觀管理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全區幹部下派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了解和掌握全區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情況;負責全區黨政機關幹部的檔案材料收集、歸檔,檔案管理、利用、服務工作,對全區幹部檔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全區機關幹部的年度統計、辦轉幹部的安置事宜。
幹部二科(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辦公室)
負責考察街道領導班子和幹部,提出領導班子建設和區管幹部的職務任免、調整、考核、交流的建議,辦理區管幹部的任免、工資、待遇、離(退)休審查、審批手續;負責區委組織部管理幹部的任免、離(退)休工作、股級幹部職數的審核,掌握、審查備案幹部的情況;負責街道科級非領導職務的設定、考核和審核工作;協同參加、指導街道黨組織民主生活會,了解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情況,提出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的建議;承辦街道黨代會、人代會換屆選舉的指導工作;掌握街道後備幹部和培養選拔婦女幹部、黨外幹部的工作情況;綜合研究和指導街道幹部巨觀管理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承辦有關幹部掛職鍛鍊的安排、考核和管理工作;負責街道幹部的年度統計;參與指導全區政府機關推行公務員制度的工作,負責對參照管理機關參照有關條例、法規進行管理的巨觀指導和協調工作,承辦參管機關幹部、人事工作中需由區委審批的事項。
人才辦
負責巨觀管理全區人才隊伍,負責制定全區人才發展規劃;牽頭研究和制定引進、培養和發揮人才作用的政策和措施;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全區人才工作;牽頭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培養、選拔、管理區特聘專家、區突出貢獻科技人才、特級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專業技術拔尖人才等,重點聯繫掌握一批專家人才,建立健全高層次人才信息庫;會同區科技局組織實施街道黨政領導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考核;協調全區人才公寓(大學生公寓)建設;牽頭負責大學生村官的選聘、培養、管理等。
幹部教育科
負責研究制定全區幹部教育工作的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幹部教育工作的調查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幹部教育的意見和建議;組織區管幹部和一定層次的中、青年幹部和全區組織人事幹部的培訓,對全區幹部培訓工作進行指導、協調、檢查;承辦赴省、市委黨校和有關學校學習的領導幹部的選調工作。
幹部監督室
負責對幹部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巨觀指導,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領導幹部進行監督,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研究和制定幹部監督管理的制度、規定,並進行督促和檢查;督辦和直接辦理嚴重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和組織人事紀律的的案件;受理並調查核實民眾舉報的領導幹部問題;加強與執紀執法部門的聯繫,搞好乾部監督信息收集收集、綜合和利用;承辦領導交辦的有關幹部重點問題的調查;負責區管幹部和按規定由區委審批的幹部的黨籍、黨齡、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及其他歷史遺留問題的審理工作;承辦因公出國(境)人員和管理、審查、報批工作。
黨員電化教育中心
負責全區黨員電化教育、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工作的規劃、實施、管理、指導工作。著力抓好黨員現代遠程教育視頻網站、輔助網站建設,促進黨員遠教視頻互動系統、基層黨建手機信息系統等平台的開發運用;指導、協調遠教工作站點建設。著力抓好全區遠教學用的規劃與管理,完善學用考核督查機制,培育示範典型,抓好管理員隊伍、輔導員隊伍。負責“龍灣先鋒”官方微博維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