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9日,中共溫州市委以溫委發〔2009〕1號印發《關於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新形勢下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重大意義;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大力推進農村集體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大力推進現代農業發展;大力推進農民就業創業;大力推進農村社會全面進步;積極推進城鄉管理體制機制創新;切實加強黨對農村改革發展的領導8部分29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溫州市委關於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中共溫州市委
- 文號:溫委發〔2009〕1號
- 印發時間:2009年2月9日
意見
中共溫州市委關於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溫委發〔2009〕1號
各縣(市、區)委,市直屬各單位黨委(黨組):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中共浙江省委關於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浙委〔2008〕105號)的精神,結合實際,現就我市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農村改革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新形勢下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重大意義
1、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全市廣大農民民眾在黨的帶領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推行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的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極大地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社會生產力,極大地改善了廣大農民的物質文化生活,使整個農村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走出了一條具有特色的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路子。當前,我市已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進入破解二元結構、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格局的重要時期,農村改革發展既迎來許多良好的機遇,也面臨眾多的挑戰,特別是城鄉二元結構深層次矛盾日趨突出,農業經營主體弱化、農業產業邊緣化趨向明顯,鞏固農業基礎地位,發展現代農業任務艱巨;農村二三產業層次不高,加快農村經濟轉型升級任務繁重;農村土地資源利用率不高,盤活農村土地資源和最佳化利用結構,更好地服務於農村經濟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的難度很大;農村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發展遠遠落後於城市,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構築城鄉一體化的發展體制機制更加迫切;區域差距和農民增收難度依然突出,推進欠發達地區發展和實現農民增收的任務依然艱巨;農村社會階層、利益格局和訴求多樣化,加強民主法制建設、鞏固基層組織戰鬥堡壘、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任務十分繁重。因此,我們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牢牢把握我市“三農”發展新階段的特徵,從建設全面小康社會和現代化的大局出發,抓住時機,克難攻堅,加快新農村建設和欠發達地區奔小康步伐,努力使我市農村改革發展向縱深推進,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
二、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
2、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密結合我市實際,以統籌城鄉發展為基本方略,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戰略任務,以加快發展高效生態的現代農業為基本方向,以加快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為根本要求,以增加農民收入、保障農民權益為核心,建立健全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激勵農民創業創新,轉變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方式,完善農村公共服務體系,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擴大農村基層民主,健全農村社會管理,加強農村生態環境建設,推動農村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
3、目標任務。到2012年,我市農村改革發展基本實現: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初步建立;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明顯最佳化,縣域經濟實力更加壯大;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城鄉居民均等享有良好的教育機會、醫療服務和養老保險等,農村基礎設施更加完善;農村社區建設取得明顯進展,農村人居條件和農民生活質量顯著改善;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超過11000元,70%以上的低收入農戶(“低保”農戶除外)家庭人均收入達到4500元;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切實加強,農民民主權利有效保障,農村社會管理更加完善;農村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到2020年,全市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超過20000元,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基本形成。
三、大力推進農村集體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4、加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堅持在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和現有土地承包關係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的前提下,以提高農業集約化、規模化經營為目標,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引導和鼓勵農民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各地對外出經商務工、無力耕種、但又不願放棄承包權的農民,要通過村集體返租倒包、農戶轉包經營權等形式,使土地向經營大戶集中。對已在城鎮有固定住所並穩定從事二三產業、自願永久放棄承包經營權的農戶,經批准統一納入社會養老保障範疇,或一次性給予補償,並免費安排轉移就業的技能培訓,轉出戶保費或補償金由縣(市、區)政府和村集體分擔,承包經營權收歸村集體統一經營或流轉。鼓勵各類農業經營主體、工商企業、大中專畢業生承包土地從事農業產業化經營,對經營面積達到一定規模以上的大戶,各地要制定優惠政策予以扶持。鼓勵農民在不改變林地用途的前提下,對依法擁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進行流轉。加快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建設,完善流轉的中介服務機制、價格形成機制和糾紛調處機制,統一制定流轉契約文本,規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儘量減少農戶之間不穩定的轉包行為。切實加強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和指導,幫助經營大戶做好土地置換工作,儘可能做到連片集中便於耕種,市、縣(市、區)、鄉鎮三級要建立土地流轉服務指導中心。
5、積極開展農村住房及宅基地整理和置換。要以盤活農村土地存量資源和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為目標,探索依法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的有效途徑,促進農民住房和宅基地增值。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嚴格農村宅基地管理,全市要在2012年前基本完成農村住房和宅基地的確權、登記和頒證工作,依法保障農戶宅基地的用益物權。對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和農民住宅,允許在全市範圍內的各金融機構抵押。各地要結合村莊整治和新社區建設,農村宅基地換城鎮住房工作,加大農村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農村宅基地復墾和標準農田建設補助標準在原來的基礎上再提高50%,耕地開墾費的70%以上必須用於土地開發項目工程,並建立墾後耕地養護制度。整理復墾的土地指標應當優先留當地鄉鎮用於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村莊整治、標準廠房和下山脫貧小區建設等。舊村改造節餘的農村宅基地徵收為國有的,除上交規定的規費外,剩餘的收益部分資金全部返回當地村用於新農村建設。積極穩妥地開展農戶宅基地置換流轉,以及農村宅基地換城鎮住房、換農村商品房試點,加快農村新社區建設步伐。
6、加強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市場建設。在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範圍外,經批准占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非公益性項目,允許村集體和農民依法參與開發,並保障其合法收益。重視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市場建設,抓緊形成城鄉統一有形有序的建設用地交易市場。允許集體和個人把依法取得的集體經營性用地通過土地市場,以公開規範的方式進行出租、入股、出讓,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與國有土地享有平等權益。
7、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嚴格界定公益性和經營性建設用地,逐步縮小征地範圍。完善征地補償的片區綜合價制度,公益性用地徵收採取政府主導,依照同地同價原則依法對農村集體土地實行徵收,並及時足額對村集體和個人進行補償。其中集體性質的公益性項目用地,在符合規劃和大部分民眾意願的前提下實行非征即用,報縣級國土部門備案。經營性用地徵收要切實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確保徵收過程民主、透明和充分尊重民意,解決好農民就業、住房和社會保障問題,依法實行對集體土地徵收。落實各級政府土地出讓收入重點支持農業土地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並建立專項制度進行嚴格檢查監督。
四、大力推進現代農業發展
8、高度重視糧食生產和安全。全面落實市縣行政首長負責制,建立健全供給穩定、儲備充足、調控有力、運轉高效的糧食安全保障體系。加強基本農田和標準農田建設與管護,確保全市2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加大對糧食生產重點縣、重點鄉鎮的財政獎勵力度,以及對種糧農民的直補、農機、農資和良種補助力度,市財政今年專門安排一定資金用於重點產糧縣(市、區)、重點鄉鎮、種糧大戶和糧食產業建設項目的扶持和獎勵。各地要繼續加大對農業資金的投入,加強農田水利、電力設施建設,繼續重點抓好“515”防洪保全工程、強塘固房工程、標準漁港、生態公益林、農業氣象設施建設,增強農業防災減災能力。完善糧食收購價格形成機制,探索基層幹部與種糧大戶參與的糧食定價辦法,穩步提高糧食收購價格。加強糧食產銷合作,加強糧食儲備管理,健全糧食應急供應機制,增強糧食調控能力,確保糧食市場穩定。
9、加快現代農業功能區建設。要全面組織全市性的農業資源調查,在摸清各地資源狀況的基礎上,按照各地資源稟賦和傳統產業特色,積極做好農業功能區的布局規劃,把最優質的土地和最適應農業的用地固定下來,長期用於農業生產。在不改變農業生產用途的情況下,結合各地農業主導產業發展的實際出發,科學規劃各個農業功能區域範圍、產業重點、重要配套設施和農業建設配套用地,允許功能區內留有一定比例的土地作為配套設施建設,其中糧食功能區留10%、經濟作物功能區留5%。對不破壞耕作層的畜禽飼養、設施農業和農業生產配套用房、曬場的用地視同農業用地,經農業部門鑑定批准後,報國土資源部門備案。支持和鼓勵在農業功能區內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大力培育種養業大戶、家庭農場、合作農場、股份開發公司等經營主體,完善功能區內的產業鏈,建立包括種子種苗、農產品深精加工、儲存運輸、安全檢測等產前、產中、產後一條龍的社會化服務體系,使農業功能區成為規模化、集約化、現代化農業發展的示範試驗區。
10、努力提高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積極培育現代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形成一支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和有較高素質的農業經營能人隊伍。積極扶持農產品加工企業發展,深入實施農業“百龍工程”、加大農業龍頭企業扶持力度,落實農業龍頭企業的稅收、用地政策,各縣(市、區)每年要從建設用地中切出10%的用地指標專門用於支持農業龍頭企業,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發展農產品加工園區。發展農產品流通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培育壯大農產品購銷組織和經紀人隊伍。對農業龍頭企業和專業合作社組織農民自產自銷農產品,免徵地方所得稅、免過橋(涵洞)過路費,優先享受政策性農業保險,農業龍頭企業和專業合作社招收大學畢業生享受招收失地農民的優惠政策,對大學生到農業龍頭企業和專業合作社就業的,組織人事部門要抓緊研究具體的鼓勵政策。實施農業引進來和走出去戰略,積極引導工商企業投資發展效益農業,落實農業走出去的扶持政策,積極鼓勵農業經營能人到市外開發農產品基地,以提高我市農產品供給的保障能力。加大農產品品牌創建力度,廣泛開展宣傳活動,繼續組織參加各地農博會和農展會。
11、大力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加強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不斷推進農業技術集成化、勞動過程機械化、生產經營信息化。加快農業科技創新行動計畫,支持設施養殖、精深加工、儲運保鮮、節水節能、種子種苗、物種保護、疫情防治、生態安全、防災減災等裝備設施、套用技術的研發推廣。充分發揮農業科研院校在農業科技創新中的骨幹作用,重點支持市農科院建設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又在全國領先的重點學科、重點項目和重點基地,同時大力鼓勵民辦農業科研機構發展,各級政府要制定具體的扶持措施。健全各級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全面推行責任農技員、首席推廣專家、科技特派員制度。推進科技示範縣、科技示範鄉鎮和科技示範戶行動計畫,市、縣(市、區)的科技三項經費要重點予以傾斜。
12、積極創新農業綜合服務體系。要把強化農業綜合服務作為發展現代農業的重要保障,改革創新現有農業綜合服務體制機制,推進組織多元、覆蓋全程、綜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現代農業綜合服務體系建設。要推進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穩定市、縣(市、區)、鄉三級農業技術推廣隊伍。同時要把經營性的農技服務積極推向市場,鼓勵發展民辦農業綜合服務組織,從創辦起頭三年內全額返回地方稅收部分,享受各級農業龍頭企業的扶持政策。繼續深化供銷合作社、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完善農民專業合作、供銷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體”的新型合作體系,提高農業綜合服務水平。整合相關涉農部門力量,加強農業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健全為“三農”信息服務機制。完善農產品質量標準體系和檢驗檢測體系,推行標準化建設,強化生產全過程的檢測和監控,建立農產品準入和質量追溯制度,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五、大力推進農民就業創業
13、拓寬農民就業創業渠道。要把農民就業創業作為農村改革發展的重要任務,形成全民創新創業、共同致富的良好格局。要適應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升級的要求,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和塊狀經濟,實施特色產業集群式發展戰略,加強鄉鎮特色工業園區建設,提升民營企業、鄉鎮企業的競爭力。繼續走創業富民發展的路子,結合沿海產業帶發展戰略,搞好農村二三產業規劃,重點建設一批農民創業小區、農村標準廠房,放手發展家庭加工業、社區服務業和來料加工業。對城鎮企業流動車間進農村和在農村發展來料加工的,各地要在運輸費上予以補助。結合農村生態建設,大力發展“農家樂”休閒旅遊業,拓展服務內容、規範服務標準、提高服務水平,增強帶動能力。積極鼓勵引導在外溫州人回鄉創業,為家鄉作貢獻,同時支持本地農民走出去創業,開闢新的農民增收空間。
14、大力培育高素質的現代農民。把培養和造就一批現代新型農民作為農村改革發展的突出重點,高度重視農民素質提高,加快農民轉移就業步伐。整合各級教育培訓資源,深入實施“百萬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加強農民的學歷和技能“雙證”培訓,讓一批專門從事農業的農民成為職業農民。加強對已轉移出去農民的技能培訓,讓一批已從事二三產業的農民真正轉變為技術工人。加強農村職業教育,突出對國中、高中畢業後未能繼續上學的農村青年進行一年以上的職業培訓,讓更多的青年農民成為有經營特長的創業者和有技能的勞動者。重視對被征地農民的免費培訓。
15、加大金融支持農民創業力度。積極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放寬農村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門檻,擴大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試點範圍,加快構建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結合的農村金融體系。允許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村經濟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參與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和農信擔保公司等新型農村金融組織的發展。完善中小企業和農業貸款風險機制,大膽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積極發展小額信貸和聯保貸款。積極開展公共財政支持下的農民創業小額貸款、扶貧小額信貸,建立配套的風險補償制度,激勵農村各金融機構增加對農業和農村中小企業的貸款。完善農村信貸擔保機制,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範圍,積極推進林權抵押,積極探索確權登記後的農民住房和用益物權進行抵押融資的有效途徑,允許依法取得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進行抵押,允許農產品收益權、企業存貨、農業固定資產和應收賬款等作為抵押物。對農業部門創辦的專門為農民服務的農信擔保公司,各級財政要加大注資力度,擴大擔保規模。
16、保護農民創業合法權益。尊重和保障農民民眾就業創業的各項權利,深入推進城鄉勞動力統籌就業,消除一切政策性歧視,健全集體工資協商制度和農民工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好各類規費免收政策,保障好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推進城鄉統一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以合法固定的居住住所為基本條件、準入制為基本方式的戶口遷移制度,取消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性質的戶口政策。同時加快推進勞動就業、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城鄉一體化,爭取儘早實現城鄉居民無差別的待遇。有條件的地方要推進農民公寓建設,讓符合條件的農民工購買經濟適用房,加快農民工融入當地轉為市民。
六、大力推進農村社會全面進步
17、加強農村規劃建設。各地要抓住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的有利機會,抓緊做好農村新社區布局規劃調整,合理安排城鎮建設、農田保護、產業聚集、村莊分布、基礎設施、生態涵養等空間布局。在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中,要留足農村建設發展空間。要把推進中心鎮、中心村建設作為重大戰略舉措,深入實施中心鎮、中心村培育工程,繼續開展撤併小型村、拆除空心村、遷移高山村、改造城中村工作。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加快農村公路聯網工程步伐,推進農村電氣化改造,加快農民安全飲用水工程進度,興辦農村文體場所。各級政府要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統一納入城鎮建設範圍,做到統一規劃、統一標準投入,保證足額到位,取消鄉鎮、村級的配套費,儘量減少農民出資部分。對農村基礎設施,有關部門要按照“政府全額出資建設、政府集體分擔養護”的原則,抓緊制定有效的管理和養護機制。深入實施“千百工程”,大力開展以“五整治一提高”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環境大整治,建立健全村莊環境維護的長效機制,切實改善農村居民的生活環境。各地要落實當年建設用地計畫不少於10%用於村莊整治的政策;對經濟薄弱的村,要專門安排村莊環境維護資金予以支持。加大固房工程實施力度,到2012年基本完成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農房救助任務,基本建立比較完善的農房規劃建設管理體系和農房防災減災保障體系。
18、加快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辦法,加快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沒有集體經濟來源的村,其集體出資部分由政府與農民個人按照1:1比例分擔。重視解決歷史遺留的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問題,各地要專門研究制定相關的保障辦法。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立與農民收入增長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同步的籌資增長機制,穩步加大政府投入和提高人均籌資標準。低收入農戶參加合作醫療的個人出資部分由市、縣財政按照1:1比例分擔。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取消鄉鎮一級保障資金配套。實施對農村困難民眾教育、醫療、住房等救助和農村受災民眾的救助,促進社會福利、慈善和殘疾人事業發展,穩定農村“五保”對象和集中供養對象的供養水平。
19、發展農村教育衛生文化事業。加大農村校網調整力度,推進農村中國小標準化建設和薄弱學校改造,高標準普及15年基礎教育。完善義務教育免費政策和經費保障機制,對低收入農戶子女就學要予以困難資助。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具體實施辦法,開展對農村校網調整後閒置校舍的產權確認,理順關係,盤活資源。實施農民健康工程,普及衛生防疫知識,提高農民的衛生意識。不斷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提高農民的醫療保障水平。推進鄉鎮標準衛生院建設,重點抓好全市113所鄉鎮衛生院的改造。大力培訓農村衛技人才,強化城鄉醫院對口支援,提高農村醫療技術水平。完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深入開展“百鎮千村種文化”活動,辦好市農民文化藝術節。加快兩館一站(文化館、圖書館、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2010年前要按省定標準完成鄉鎮綜合文化站的改擴建任務。加強農村基層體育設施建設。切實加強農村計畫生育工作,穩定農村低生育水平。
20、加快低收入農戶奔小康步伐。把低收入農戶奔小康作為農村改革發展的重點,堅持以提高致富能力和增加收入為中心,力爭到2012年每年減少低收入人口不少於5萬人。努力拓寬低收入農戶的增收致富渠道,立足各地實際,在欠發達地區和低收入農戶集中村重點培育發展一批效益農業、來料加工、鄉村旅遊、勞務輸出特色產業村。推廣瑞安市低收入農戶創業銀行的做法,加大金融對低收入農戶的創業支持力度。加大下山脫貧力度,實現到2012年每年搬遷下山1.5萬人,並基本完成地質災害危險區的異地搬遷任務。大幅度增加對欠發達地區公益性建設項目投入,加快欠發達地區各項事業發展,市、縣(市、區)當年新增的基礎設施建設資金要重點向欠發達地區和低收入農戶集中村傾斜。不斷完善領導掛鈎、部門結對、企業幫扶、能人帶動的幫扶機制,引導機構企事業單位、民營企業、在外僑團、商會與欠發達地區結對共建,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欠發達地區和困難群體發展的良好格局。
七、積極推進城鄉管理體制機制創新
21、推進城鎮發展體制創新。突出城鎮作為聯結城市和農村的特殊地位,注重城鎮發展的空間布局,加快形成城鄉一體化的發展格局。深化鄉鎮機構改革,實行縣(市、區)對鄉鎮差別化管理體制,分類確定鄉鎮政府的職責定位,選擇若干個常住人口一定規模的強鎮擴權試點。探索對人口規模小、財政收入少的欠發達鄉鎮改為縣派出機構或周邊較發達鄉鎮代管的新型管理機制。重視農村城鎮產業的培育,發展優勢特色經濟,推進產業集聚升級。農村城鎮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既要與縣域土地總體利用規劃相銜接,又要與農村建設發展相統一,形成城鄉之間生產要素自由流動、基礎設施統一配套、就業保障相互協調、各項事業統籌安排的城鄉一體化發展格局。
22、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把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作為強基固本的重要任務,鼓勵村經濟合作社以土地、資產、資金等參股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持村經濟合作社興辦為產業發展配套的各種項目,並通過物業出租、委託經營、承包租賃等途徑,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落實好徵收農民集體土地村級發展留用地政策,規範留用地使用的管理,探索留用地跨區域使用的辦法。積極探索經濟薄弱村異地發展,以及村集體經濟發達村到外村承包土地、興辦物業的有效途徑,走出“強強聯合、強弱合作”共同發展的新路子。加強村級集體資產和財務監管,積極化解村級債務。加大對經濟空殼村和薄弱村的扶持力度,對年集體收入低於5萬元的薄弱村,財政要逐步增加補助。
23、加強農村民主法制建設。提高農民政治參與積極性不斷提高相適應的鄉鎮治理機制,逐步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擴大農民在縣鄉人大代表中的比例。深化民主法制村建設,健全在基層黨組織領導下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提高村民自治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程度。加大農村普法教育,全面提高廣大農民的法制觀念。加強農村法律援助制度建設,推行“一村一法律顧問”。健全農村應急管理體制,提高公共危機處理能力。加強農村安全生產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深入開展“平安鄉村”創建活動,全面推行村警務室建設。做好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完善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辦法。加強農村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推進綜合信息平台建設。發揮流入地基層黨、團組織的作用,在流動人口集中區域建立黨團和工青婦組織,探索建立農村流動人口政府管理與農民工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相結合的有效機制。
八、切實加強黨對農村改革發展的領導
24、落實黨管農村的工作機制。堅持把“三農”作為黨的一切工作重中之重,強化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農村工作綜合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加強新農村建設政策實施監測點工作。市、縣(市、區)、鄉鎮黨委、政府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農村工作上,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農村工作,黨委要有負責分管農村工作的領導。加強黨委農村工作綜合部門建設,健全機構、配強班子、充實力量、改善條件。要適應新農村建設長期的戰略的任務要求,市、縣兩級要成立新農村建設指導服務中心。建立和完善新農村建設的幹部考核評價體系。繼續組織開展各級領導幹部開展破解農村改革發展難題活動。
25、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深入實施“先鋒工程”,出台村幹部關愛激勵、村幹部素質提升、村級工作運轉保障、村級組織規範協調、抓鄉促村示範聯創等方面具體措施,切實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建設。推廣在農村社區、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和產業鏈上建立黨組織的做法,努力構建以村黨組織為主體、產業黨支部為骨幹、專業黨小組為基礎的農村新型黨組織體系。積極探索黨建工作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有效途徑,組織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與鄉村黨組織結對共建活動。廣泛開展“千企千村”黨組織結對共建活動,發揮“活力和諧企業”在幫助新農村建設中示範作用。加大對基層組織建設的投入,通過財政轉移支付、黨費補助和自籌補充等途徑,形成長期穩定的資金保障機制,到2011年全市村級組織運轉經費達到最低財政保障標準。建立縣(市、區)、鄉鎮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考評制度。各鄉鎮黨委至少配備1名專職組織員,落實相應政治經濟待遇。推進農村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深入開展反腐倡廉教育,全面推廣政務公開、村務公開、黨務公開,嚴查違法亂紀案件。
26、加強農村黨員幹部隊伍建設。加強鄉鎮領導幹部隊伍建設,健全鄉鎮領導幹部聯繫民眾制度,完善鄉鎮幹部駐村工作制度,積極推行“一線工作法”,推動工作重心下移。形成多渠道選配村幹部機制,下大力氣抓好村黨支部書記隊伍,積極探索跨村任職、機關選派任職、退休離崗回村任職等辦法。建立《溫州市村幹部管理考核暫行辦法》,落實村幹部基本報酬、基本養老保險、離任補助等保障激勵措施,到2012年全市村黨支部書記基本報酬不低於當地農村勞動力平均收入水平。重視加強農村工作指導員和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到2011年基本實現一村一名大學生目標。加大從優秀村幹部中選拔鄉鎮領導幹部、考錄鄉鎮公務員、招聘鄉鎮事業編制人員的力度。加大從農業農村部門培養選拔優秀中青年幹部的力度。抓好現代遠程教育網路建設,加強對農村黨員幹部的教育培訓。大力推進黨員服務中心建設,力爭通過三年的努力鄉鎮普遍建立黨員服務中心,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全部建立黨員服務站點。廣泛開展黨員設崗定責、依崗承諾、結對幫扶、示範崗、志願服務等活動。積極在鄉鎮(街道)普遍建立黨員關愛基金,健全農村老黨員、生活困難黨員關愛幫扶制度。實施流動黨員安家工程,探索採取單位管理、區域管理、行業管理、異地管理等多種方式,健全城鄉一體黨員動態管理機制。
27、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全面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大力開展科學發展觀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引導廣大農民樹立正確的科學發展觀、價值觀和人生觀。廣泛開展“文明村鎮、文明戶”創建活動,倡導農民崇尚科學、誠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風易俗,提高農民思想道德素質,養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28、加大對“三農”的投入力度。調整最佳化市縣財政收支結構,健全對“三農”投入的保障制度,大幅增加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的投入,土地出讓收益、耕地占用稅收入要主要用於農業和農村發展。加大農業發展資金和風險資金的籌集力度,各地當年新增財力20%以上要轉為農業發展資金和風險資金,增強抵禦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的能力。加強農業各類扶持資金的整合,最佳化扶持結構,提高使用績效。實施對財政支農資金的嚴格考核監督力度,確保各項支農資金及時到位。
29、動員全社會力量支持農村改革發展。各級職能部門要轉變傳統觀念,樹立城鄉無差別服務的思想,主動把工作和服務範圍向農村延伸和拓展。積極引導工商企業、大專院校、科研院所、民間組織、愛心人士等社會力量更直接有效地參與新農村建設。深入推進“百會(協會)百村結對共建”、“千企千村結對共建”、“萬戶(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萬家(農戶)結對共建”等活動,深化共建內容,完善共建機制,提高共建效果。每年要組織新農村共建功勳企業和優秀企業的評選表彰活動。大力開展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主題教育活動,激勵全社會共同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偉大事業。
中共溫州市委
2009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