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溫州市委統戰部是中共溫州市委主管統戰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溫州市委統戰部
- 現任部長:施艾珠
具體職責,內設機構,
(一)組織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委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指示、決議,調查研究統一戰線工作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市委反映情況,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對全市重大統戰活動進行協調,並對貫徹落實各項統戰方針、政策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重大問題的協調處理。
(二)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協助市委貫徹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發揮市級各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支持、幫助市級各民主黨派開展工作,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負責調查研究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問題;協調全市宗教專項工作;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反對和抵制國外宗教勢力的滲透活動,維護政治社會穩定。
(四)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港澳台和海外統戰工作;聯繫港澳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按照分工做好與台灣各界人士的聯絡工作;做好台胞、台屬的有關工作。聯繫出國留學人員和學成回國人員的工作。
(五)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推薦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及其部門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協助民主黨派市委會、市工商聯等團體做好乾部管理工作。
(六)負責聯繫海內外工商界社團和代表人士,開展經濟領域的統戰工作;受市委委託領導市工商聯黨組,指導工商聯工作;調查、研究並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聯繫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做好團結教育工作。
(七)掌握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物,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政治、生活待遇的安排。
(八)負責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協調統戰系統宣傳活動,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海外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
(九)主管溫州海外聯誼會、統戰理論學會,加強建設,發揮作用。
(十)負責指導各縣(市、區)黨委統戰部門工作,協調各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指導市僑聯、台聯、黃埔同學會等有關團體的工作;負責和組織實施市社會主義學院的工作;聯繫在溫的省文史館員工作,並在人事安排和貫徹統戰政策方面進行指導。
(十一)完成市委和省委統戰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辦公室
負責部內外的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保證機關業務和行政工作的正常運轉;負責文書處理和信息收集、編髮及督查工作;承擔統戰工作綜合性重要檔案、重要文章的起草;負責會務、機要、信訪、檔案、計算機、財務、固定資產管理、接待、保衛、保密等工作。
(二)黨派處
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貫徹執行黨對民主黨派工作的方針、政策;對有關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和民主黨派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並提出意見;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各項措施;協助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協調各民主黨派機關相互關係,幫助他們改善工作條件;加強對縣(市、區)民主黨派工作的指導;負責聯繫各界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物;調查了解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應其思想動態;提出有關制定黨外知識分子政策的意見和建議,督促檢查貫徹落實情況;負責教科文衛、國有大中型企業和知識密集型社會中介組織中的黨外知識分子的統戰工作。
(三)幹部處
負責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擔任政府及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黨外人士的選拔、培養、考察、推薦等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承擔黨外幹部、統戰幹部和中共黨內領導幹部統一戰線理論方針政策培訓的統一規劃、協調;協助民主黨派市委會、市工商聯、市僑聯、市社會主義學院搞好乾部管理;協助組織部門做好統戰系統市管幹部的考察、考核工作;協助管理各縣(市、區)委統戰部長;負責部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及離退休幹部的管理;辦理部機關及有關單位出國(境)人員的政審等手續;管理部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檔案和黨外人士的檔案資料。
(四)聯絡處
負責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按照分工聯繫在台各界人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台胞定居及其他台胞、台屬工作;負責聯繫市僑聯、市台聯、市黃埔同學會;聯繫出國留學人員和學成回國人員的工作;聯繫市級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統一戰線其他有關團體的對港澳台和海外統戰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招商引資、引智工作;負責聯繫市工商聯;開展對經濟領域統戰工作方針政策的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對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統戰工作,做好他們的思想政治工作;聯繫有關部門共同開展對貧困地區的扶貧和“光彩事業”工作。
(五)民族宗教處
負責聯繫民族宗教局;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調查情況,反映思想動態,提出政策建議;指導、督促有關部門抓好民族、宗教工作方針、政策的落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協調、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問題。
(六)宣調處
負責統一戰線理論、政策的綜合性研究;組織、協調統戰部門的調研活動;負責統戰部門的宣傳工作,協調統戰系統的宣傳活動;聯繫並運用各種社會宣傳媒介宣傳統一戰線,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海外的統戰宣傳工作,了解全市統戰報刊發行情況並進行指導。
(七)黨外知識分子處
負責聯繫和培養無黨派代表人士、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士和新的社會階層(自由擇業知識分子)代表人士;開展對無黨派代表人士和新的社會階層(自由擇業知識分子)代表人士工作調研並提出政策性意見;調查了解各領域黨外知識分子隊伍的現狀,研究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督促檢查貫徹落實黨外知識分子統戰政策;負責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中介組織從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等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的統戰工作;負責聯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國有大中型企業中黨外知識分子的統戰工作。
(八)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統戰系統單位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紀律檢查工作,領導機關工、青、婦等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