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工業強市建設的實施意見

2014年3月19日,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人民政府以溫委發〔2014〕22號印發《關於加快工業強市建設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主要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4部分。

重點任務是:實施千億投資推進工程;推進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建設;實施百佳強企培育工程;實施主導產業提升工程;實施創新引領支撐工程;實施集約節約發展工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工業強市建設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溫州市委 溫州市人民政府
  • 文號:溫委發〔2014〕22號
  • 印發時間:2014年3月19日
意見
中共溫州市委 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工業強市建設的實施意見
溫委發〔2014〕22號
各縣(市、區)委、人民政府,市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浙江工業強省建設的工作部署和市委十一屆四次、五次、六次全會以及市“兩會”精神,大力推動工業轉型升級,加快推進工業強市建設,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實施“十大舉措”,以工業強市建設為主題,以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主線,以推進“五水共治”“四換三名”“三轉一市”為切入點,不斷增強工業經濟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著力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力促溫州工業轉型發展,為實現溫州“趕超發展、再創輝煌”奠定堅實的經濟基礎。
二、主要目標
通過三年的努力,力爭到2016年實現以下目標:
——規模效益。全市規上工業增加值突破1000億,年均增長8%左右,利潤總額達到280億,年均增長10%左右。工業投資達到1400億,年均增長30%左右,其中技改投資占比達到60%以上,工業全員勞動生產率年均增長10%以上。
——平台建設。初步建成浙南沿海先進裝備產業集聚區,全面完成甌江口產業集聚區基礎設施項目和重點功能區建設,加快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省級工業園區整合提升;完成全市104個小微園建設,提供2400萬平方米生產研發用房,引導小微企業入園發展。
——企業培育。力爭培育年產值超十億元的龍頭企業60家,超億元的企業1000家,新增小升規企業2000家,形成以超十億企業為龍頭、超億元企業為主體、規上企業為基礎的企業梯度發展格局。
——產業結構。電氣、鞋業、服裝、汽摩配、泵閥等五大支柱產業銷售產值占全市工業銷售產值的比重達到45%左右,其中電氣產業集群銷售產值超1500億元,以鞋服為核心的時尚產業銷售產值超2000億元,汽摩配、泵閥等2個產業集群銷售產值各超500億元。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規上工業增加值比重分別達到25%和35%;生產性服務業增加值增速高於第三產業平均增速,形成若干個生產性服務業集聚區。
——創新能力。R&D經費支出占GDP比重2.2%,規模以上工業新產品產值率達到25%。關鍵環節信息技術集成套用的百佳強企比重達到45%,大中型企業數位化設計工具普及率達到95%,大中型企業關鍵工序數控化率達到80%。
——集約發展。完成省下達的萬元生產總值能耗、萬元規上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和淘汰落後產能目標任務,工業畝產效益穩步提高,工業用地畝均產值和畝均稅收不斷提升。
三、重點任務
大力實施“六大工程”,即千億投資推進工程、產業平台建設工程、百佳強企培育工程、主導產業提升工程、創新引領支撐工程、集約節約發展工程,全面推進工業強市建設。
(一)實施千億投資推進工程
1.大力招引大項目。創新招商引資方式,以引進“溫商回歸”製造業大項目為重點,健全完善招商引資項目庫,主動加強與溫商、央企、世界500強等龍頭企業的對接,引進實施一批投資規模大、科技水平高、發展前景好、示範帶動強的好項目,帶動溫州企業轉型發展,力爭在省級產業集聚區引進投資規模超20億元的製造業項目和超50億元的臨港產業項目。組織異地溫州商會分期分批回鄉考察投資,促進一批與本地產業鏈配套的好項目以及“溫商總部”在溫落戶。(牽頭單位:市經合辦〈招商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各縣〈市、區〉政府、市級功能區管委會)
2.大力推進“機器換人”。圍繞電氣、鞋服、汽摩配等傳統產業,制定實施分行業“機器換人”行動方案,實施一批重點技改項目,培育一批示範企業,發展一批為企業“機器換人”提供方案設計、設備採購、裝備開發等專業服務的服務機構。通過召開現場會、編印案例集等方式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將“機器換人”轉變成企業的自主行為。加大項目補助力度,擴大“機器換人”的覆蓋面,實現勞動生產率和增加值率雙提升。(牽頭單位:市經信委,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地稅〉局、各縣〈市、區〉政府、市級功能區管委會)
3.大力推進項目建設。加大項目推進協調力度,強化項目信息共享,大力抓好省市重點項目的報批和落地,促進項目早落地、早竣工、早投產。強化工業項目開工率、竣工率、投產率考核,健全完善項目跟蹤服務和領導幹部督促聯繫機制,加強項目建設的跟蹤分析和監督檢查,及時解決項目建設中遇到的突出問題,確保項目有序推進、順利實施。(牽頭單位:市經信委,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各縣〈市、區〉政府、市級功能區管委會)
(二)實施產業平台建設工程
1.加快推進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建設。加快推進浙南沿海先進裝備產業集聚區和甌江口產業集聚區規劃建設,完善園區道路、水電等基礎配套設施和綜合服務功能。通過開展一區多園等體制機制創新,推進11個省級以上工業園區的擴容改造提升,形成一批產業規模大、特色鮮明、競爭力強的產業發展平台,以高端平台集聚高端產業。(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級功能區管委會)
2.加快推進小微園建設。按照“產鎮聯動、科學規劃、優先供地、保本微利”的要求,利用海塗圍墾、低丘緩坡地新建一批小微園,利用城鎮低效用地、老工業園區二次開發整合提升一批小微園。按照小微園主導產業企業數在70%以上的要求,結合各地產業特色,引進一批發展潛力大、科技含量高、產業鏈配套的小微企業入園發展,努力打造新型工業化與新型城鎮化融合發展的新樣本。(牽頭單位:市經信委,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住建委、各縣〈市、區〉政府、市級功能區管委會)
(三)實施百佳強企培育工程
1.加大強企培育力度。以名企名品名家“三名”工程和“小巨人”扶持計畫為載體,以培育總部型、品牌型、上市型、高新型、產業聯盟主導等“五型”企業和推進小微企業上規模為重點,打造一批核心競爭力強的工業強企。通過內育外引,鼓勵企業整合重組,培育一批總部型企業;通過品牌戰略,鼓勵企業和行業協會開展品牌運作經營,培育一批品牌企業;通過制度創新,鼓勵企業採取多樣化途徑上市,培育一批上市企業;通過技術創新,鼓勵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培育一批高新型企業;通過產業協作,鼓勵龍頭企業發揮品牌、技術、行銷網路優勢,培育一批產業聯盟型企業。通過政策引導,激發小微企業上規模的積極性,培育一批“專、精、特、新”的成長型小微企業。(牽頭單位:市經信委,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統計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辦、市國稅局、市質監局、各縣〈市、區〉政府、市級功能區管委會)
2.開展百佳企業評選。進一步完善我市企業綜合評價工作機制,根據企業綜合評價和分類管理辦法,評選出100家綜合評價最優企業,進行通報表彰和嘉獎,引導企業做大做強。(牽頭單位:市經信委,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統計局、市財政〈地稅〉局、市國稅局、市國土資源局、各縣〈市、區〉政府、市級功能區管委會)
(四)實施主導產業提升工程
1.加快傳統支柱產業轉型發展。實施“五一〇產業培育提升工程”,以電氣、鞋業、服裝、汽摩配、泵閥等五大支柱產業為重點,加快推進傳統塊狀經濟向現代產業集群轉型。按照“提升存量、布局增量、整合小量、集聚散量”的總體思路,對全市傳統產業提升發展進行整體謀劃,科學規劃,以11個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和一批傳統產業生產基地為重點,加快擴容整合提升,強化配套服務能力,擴大產業發展空間,提高集聚發展水平。按照“補鏈” “強鏈”的要求和轉型發展的需要,著力引進和培育一批符合產業導向、市場前景好、對區域發展和產業升級帶動力強的重大項目;鼓勵中小企業加強與行業龍頭企業在生產、質量、標準、管理等方面的協作和融合,完善和拉長產業鏈條,打造“引不走的產業集群”。(牽頭單位:市經信委,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各縣〈市、區〉政府、市級功能區管委會)
2.加快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發展。圍繞雷射與光電、臨港石化、軌道交通、通用航空、新材料、生命健康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在溫州高新區、甌江口新區、空港新區、溫州經開區、樂清灣港區等地布局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生產基地。引進培育一批帶動作用大、輻射效應強的重點項目,培育一批具有較強規模實力和競爭優勢的重點企業。圍繞現代裝備製造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領域,以推進智慧型化、自動化、成台套化為主攻方向,攻克一批關鍵技術,組織實施一批重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套用示範工程,打造工業經濟新的增長極。(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經合辦〈招商局〉、各縣〈市、區〉政府、市級功能區管委會)
3.加快生產性服務業提升發展。圍繞網路經濟、現代物流、工業設計、總部經濟等,在鹿城濱江商務區、溫州高新區、龍灣中心區、甌海新城等,規劃布局一批生產性服務業集聚區。著力引進知名電商企業,培訓一批“網商大軍”,強化電子商務對傳統產業的支撐作用;編制實施新一輪物流業發展規劃,建設一批重點物流園區;發揮浙江創意園省級工業設計示範基地帶動作用,深入推進設計成果產業化;加快推進總部經濟園建設,吸引一批溫商將企業總部落戶溫州;鼓勵企業通過“退二進三” “優二興三”,積極發展會展、金融服務、軟體和信息服務等業態,不斷提升對工業經濟發展的服務支撐能力。(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市級功能區管委會)
(五)實施創新引領支撐工程
1.強化企業創新驅動。加大對企業創新的財政支持力度,通過以獎代補、貸款貼息、創業投資引導等多元投入方式,提高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深化產學研合作,支持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聯合組建技術研發機構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加快推進科研成果產業化。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切實保護產品專利權和商標專用權,遏制行業內無序、惡性競爭。加強創新型企業和創新平台建設,開展創新型企業示範試點工作,推進企業研發中心和技術中心梯度培育。積極推動項目引才、柔性引才等引才模式創新,完善“國千人才、省千人才”等高層次人才引進機制,強化企業創新的人才支撐。(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經信委、市財政〈地稅〉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政府、市級功能區管委會)
2.推進“兩化”深度融合。以樂清電氣、永嘉泵閥等省級產業集群“兩化”深度融合試驗區為重點,加快推進信息技術集成套用,建設一批省級以上開發區(園區)和區域特色產業集群“兩化”融合公共服務平台。推進數位化研發工具的普及套用,推動生產裝備數位化和生產過程智慧型化,推廣企業資源計畫、供應鏈、客戶關係等管理信息系統。引導企業把信息技術融入研發設計、生產流程、企業管理等各個環節,提高生產效率、管理水平和產品競爭力。(牽頭單位:市經信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級功能區管委會)
(六)實施集約節約發展工程
1.深入推進節能減排。圍繞單位生產總值能耗和能源消費總量“雙控”目標,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健全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監管體系,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與用能審查,推進“智慧能源”建設,實施能效對標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立完善企業節能減排線上監測系統,著力減少企業廢氣廢水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各縣〈市、區〉政府、市級功能區管委會)
2.加快推進“騰籠換鳥”。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水共治”要求,以治水為突破口,將行業整治提升、淘汰落後產能與“騰籠換鳥”有機結合,推進“低小散”行業和重污染高能耗行業轉型升級。以電鍍、造紙、印染、製革等九大行業為重點,加快推進省、市、縣級低端落后綜合整治提升試點建設,逐步減少強制關停的行政手段,擴大差別電價、差別水價等經濟手段使用範圍,加快推進淘汰落後產能。加強行業規範引導,全面開展印染、鑄造、鋼鐵等行業準入公告管理申報工作,並通過產業政策審查、行業監管等手段,引導企業主動淘汰落後產能。完善落後產能退出補償機制,為工業經濟未來發展騰出空間和容量。(牽頭單位:市經信委,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財政〈地稅〉局、溫州電力局、各縣〈市、區〉政府、市級功能區管委會)
3.提高企業畝產效益。堅持以“畝產論英雄”,鼓勵引導企業開展“零增地”技改,大力推進舊廠區等改造擴容、二次開發,加快盤活工業閒置用地,提高土地單位面積產出效益,推動企業從外延式擴張向內涵式發展轉變。全面落實有序用電、用地保障、信貸支持、排污指標等生產要素分配與排序結果相掛鈎的聯動機制,著力最佳化提升資源要素配置效率,提高企業土地使用效率。(牽頭單位:市經信委,責任單位:市財政〈地稅〉局、市環保局、市金融辦、溫州電力局、各縣〈市、區〉政府、市級功能區管委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市工業強市建設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經信委,統籌推進工業強市各項工作。各縣(市、區)、功能區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意見和職責分工,進一步細化分解方案,明確工作責任,創新載體舉措,推進工作落實,確保圓滿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二)強化要素保障。強化金融、土地等資源要素要向工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重點傾斜,力爭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增小微企業貸款增幅不低於全部貸款增幅,確保各地(除鹿城、文成、泰順和溫州生態園外)每年新增建設用地40%以上用於發展工業。
(三)最佳化發展環境。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辦事流程,提高服務效率,努力打造辦事效率最高、服務質量最優、辦理成本最低、投資環境最佳的“四最”發展環境。加大涉工惠企政策宣傳和執行力度,提高政策知曉率和惠企面。完善駐企服務員和機關作風效能評議制度,切實解決一批企業發展中面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從嚴查處各類破壞發展環境的違法違紀行為,營造工業強市建設的良好氛圍。
(四)營造競賽氛圍。大力開展工業強縣、強鎮、強企“三強競賽”,著力形成工業強市建設整體合力。開展工業強縣考核,充分發揮先進縣(市、區)、市級功能區在工業強市建設中的引領和示範作用,引導各地加快工業經濟發展,爭創省級工業強縣(詳見附屬檔案1)。開展工業強鎮(街道)建設考核,鼓勵鄉鎮(街道)爭先晉位,培育一批總量規模較大、輻射能力強、特色優勢明顯的工業強鎮(詳見附屬檔案2)。開展工業強企評選,每年評選百佳工業企業,評選30名納稅貢獻大、社會責任感強、社會公認的優秀企業家,通過樹功勳榜、主要媒體專訪等方式加大宣傳表彰力度,並作為經濟界省市兩級人大代表候選人或政協委員推薦人選的重要條件,推動企業做大做強(詳見附屬檔案3)。
各縣(市、區)要按照本意見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意見。
附屬檔案:1.溫州市工業強縣考核辦法
2.溫州市工業強鎮考核辦法
3.溫州市工業強企評選辦法
中共溫州市委
溫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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