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清遠市清城區委、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清遠市清城區區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城區委發[2001]26號)精神和清城區編辦《關於中共清遠市清城區委黨校增設內設機構的通知》(城區機編辦[2009]42號)的檔案精神,將中共清遠市清城區委黨校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明確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清遠市清城區委黨校
- 詞性:名詞
- 地點:清遠市清城區
- 類型:黨校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
中共清遠市清城區委黨校(以下簡稱區委黨校)為正科級事業單位。根據黨校是“三個陣地,一個熔爐”的性質和黨校的教育方針,結合城區的實際,其主要職責是:
(一)重點辦好主體班,主要輪訓鎮街、部委辦局副科級以上黨員幹部和基層黨支部書記,積極配合組織部辦青年後備幹部培訓班。
(二)著力抓好公務員培訓,抓好函授大專等其它班次工作。
(三)做好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以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針對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調查研究工作。
(四)加強對鎮、街黨校的管理和業務指導,並就教育情況開展調研和對黨校設定進行審核。
(五)承辦區委交辦的其它有關工作任務。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委黨校設辦公室和教務室2個職能股室,其職責分別是:
(一)辦公室
負責檔案(包括工作計畫、總結、通知、情況匯報等)起草;負責各類會議召開的組織、記錄和整理工作;負責對財務、後勤等各項工作的管理;負責會議、接待、檔案、機要工作等方面的事務管理。
本室設主任1名,工作人員1名。
(二)教務室
負責研究制定黨校年度教學科研計畫和做好年終教學科研工作總結;負責各類調研工作的開展、科研項目的落實;負責教學教務工作的管理及學員學籍檔案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本室設主任1名,工作人員1名。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區委黨校配事業編制5名,其中校長1名(由區委副書記兼任,不占編制),常務副校長1名(正科),正(副)主任2名,工作人員2名。
本規定由清遠市清城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清遠市清城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