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機關工作委員會

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機關工作委員會

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機關工作委員會,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8〕108號),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機關工作委員會(簡稱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為中共河北省委派出機構,統一領導省直機關各部門黨的工作,作為省委工作機關,機構規格正廳級

現任河北省委常委、秘書長、省直機關工作委員會書記:童建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機關工作委員會
  • 外文名:Hebei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 行政級別:正廳級 
  • 機構屬性:省委工作機關
  • 現任領導:童建明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出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統一組織、規劃、部署省直機關黨的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研究制定工作規劃,並抓好組織實施。
(二)指導省直機關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徹其中,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
(三)指導省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四)對省直機關各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落實黨建責任制、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向省委報告。
(五)指導省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和管理,定期了解各部門黨員和民眾對領導幹部的意見,及時向省委反映各部門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情況。
(六)配合省委有關部門抓好省直機關各部門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參與對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和省直機關各部門黨組(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督促檢查和指導,了解掌握情況,按規定報送情況報告。
(七)督促指導省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委按期換屆,審批關於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的請示,審批省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委和機關紀委領導班子的組成及書記、副書記的任免。
(八)指導各級黨組織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做好黨員發展、教育管理等工作。
(九)領導省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十)了解掌握省直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狀況,指導省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做好政工師職稱評定相關工作。
(十一)指導省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做好黨的統一戰線工作和人民武裝工作。領導省直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工作,指導省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做好黨的民眾工作。
(十二)協同有關部門指導、規劃、協調、監督省直機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有關幹部教育培訓重點任務。
(十三)協助有關部門協調省直機關各部門做好維護穩定、離退休幹部和老齡等工作。
(十四)完成省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委內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辦,承擔日常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會議組織、信息綜合、檔案審核、機要保密、文書檔案、行政事務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管直屬單位財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協調省直機關各部門做好維護穩定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負責省直機關黨建情況的調查研究,起草工作規劃,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措施。起草省委省直機關工委有關文稿。規劃、起草、審核機關黨建法規制度。承擔省委及省委省直機關工委交辦的調研工作。負責河北省機關黨的建設研究會日常工作,承擔《河北機關黨建》編輯出版工作。
(三)組織部(省直機關幹部教育辦公室)。負責督促指導省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委按期換屆,承擔關於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請示的報批工作,機關黨委、機關紀委領導班子組成及書記、副書記任免的報批工作。承擔參與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督促檢查和指導有關工作。承擔有關黨的代表大會和黨代表會議代表的推選報批工作。承擔省直機關幹部教育培訓的規劃指導工作,組織實施有關幹部教育培訓重點任務。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外事工作。
(四)宣傳部(省直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指導省直機關黨的宣傳思想工作,指導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學習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督促檢查和指導省直機關各部門黨組(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了解掌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了解掌握、分析研判幹部職工思想動態。指導省直機關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做好政工師職稱評定相關工作。
(五)黨建督查室。負責統籌協調督查工作,承擔對省直機關各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落實黨建責任制、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督查工作。承擔對省直機關各部門黨組(黨委)和各級黨組織落實機關黨建重點工作、重要制度情況的督查工作。深入推進省直機關作風建設。
(六)基層組織建設指導部。負責省直機關基層組織建設,提出和制定加強改進工作的意見、制度。對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企業及中直駐冀單位等各類基層黨組織分類指導,落實“三會一課”等黨內生活制度,提升組織力。研究、指導黨員發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黨費管理和黨建工作考核。
(七)統戰部(武裝部)。負責指導省直機關黨組織做好統戰工作,提出有關工作規劃。聯繫省直機關黨外人士,加強思想引導,反映有關情況。承辦有關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推選等工作。做好省直人民武裝和國防教育工作。承擔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河北機關黨建網等平台的運行管理工作。
共青團省直機關工作委員會(省直機關婦女工作委員會)。負責領導省直機關團員、青年和婦女工作,指導各級團組織、婦女組織按照各自章程開展工作,審批各部門機關團組織領導班子組成及書記、副書記任免,審核各部門婦委會選舉結果。了解掌握青年、婦女工作情況,反映團員青年和婦女思想動態,做好青年、婦女思想政治工作。選樹、表彰優秀青年、婦女典型,維護婦女合法權益,促進男女平等。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紀檢工作,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團組織的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協助省直有關部門協調省直機關各部門做好老齡工作。

派出機構

設省直機關紀檢監察工作委員會,作為省紀委監委派出機構,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監察兩項職責,在省紀委監委、省直機關工委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主要職責是:領導省直機關各部門機關紀委的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依照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依照《監察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審理省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審查的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紀的案件、調查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案件;完成省紀委監委、省直機關工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省直機關紀檢監察工作委員會內設2個正處級機構: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室。

行政編制

省委省直機關工委機關行政編制63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4名(含省直紀檢監察工委副書記2名、省直團工委〈省直婦工委〉書記〈主任〉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處處長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2名(含機關紀委副書記1名)。廳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省委省直機關工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數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省直機關工委常務副書記
省直機關工委一級巡視員
省直機關工委一級巡視員
省直機關工委副書記
省直機關紀檢監察工委書記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河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河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8年12月1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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