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江蘇省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

中共江蘇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一般指本詞條

中國共產黨江蘇省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是江蘇省委主管統一戰線工作的工作機構,是省委在統戰工作方面的參謀和助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在省委領導下,組織貫徹執行中央有關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調查研究,向省委和中央統戰部反映江蘇統一戰線的全面情況,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黨的統戰方針政策在江蘇的執行情況;協調江蘇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係。
(二)負責聯繫省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貫徹落實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作用,為省委同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進行政治協商做好組織聯繫工作;受省委委託,向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通報中央和省委的精神;支持、幫助省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負責調查研究、協調檢查黨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在江蘇的貫徹執行情況;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協助省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
(四)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歸口管理台灣在野黨派、政治團體來江蘇訪問的工作;做好台胞、台屬和僑胞、僑屬的統戰工作。
(五)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省有關部門做好培養、考察、選拔、推薦、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隊伍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協助省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及有關團體做好乾部管理工作;規劃和組織對黨外人士的培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市級統戰部長。
(六)調查研究並反映江蘇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團結、幫助、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積極開展思想政治工作;負責聯繫海外工商界社團和代表人士。
(七)調查研究江蘇無黨派人士和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聯繫並培養無黨派代表人士和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做好知識密集型中介組織中的黨外知識分子統戰工作。
(八)負責開展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
(九)負責指導地方黨委統戰工作和統戰部門負責人的培訓工作,協調政府各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受省委委託,領導省工商聯黨組,指導省工商聯工作;代管省僑聯、省台聯;領導省黃埔軍校同學會;歸口指導省社會主義學院、省政府參事室、省文史館、愛德基金會的工作。
(十)協助有關部門幫助民主黨派、工商聯和有關統戰團體改善工作條件。
(十一)完成省委和中央統戰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部內外聯繫及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部機關辦公事務工作。
政策理論研究室(宣傳辦公室)
負責統戰工作的綜合性調研;組織、協調統戰部門的大型調研活動;負責省統戰理論研究會的日常工作;聯繫和指導《摯友》刊物的業務工作;負責縣級統戰工作聯繫點的工作;組織編纂省統一戰線有關史、志。
負責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聯繫並利用各種社會宣傳媒介宣傳統一戰線。
一處(黨派工作處)
負責聯繫省各民主黨派及民主黨派中有代表性的人物和工作骨幹,反映意見和建議;對黨派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貫徹執行黨對民主黨派工作的方針、政策;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各項措施,協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
二處(民族、宗教工作處)
負責對江蘇民族、宗教工作進行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繫江蘇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問題;做好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聯繫和指導愛德基金會的工作。
三處(港澳台、海外聯絡處)
負責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聯繫台灣在野黨派及除台灣上層重點人物之外的各界人士;做好台胞、台屬和僑胞、僑屬工作;負責省海外聯誼會的日常工作;聯繫、指導、協調統戰系統各單位的對港澳台和海外統戰工作;負責聯繫省僑聯、台聯、黃埔同學會以及中央大學校友會、金陵大學校友會、金陵女子大學南京校友會的工作。
四處(幹部處)
負責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擔任政府、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黨外人士的培養、選拔、考察、舉薦等工作;負責黨外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黨外幹部、統戰幹部培訓和黨內領導幹部統戰理論、方針、政策培訓的綜合協調、規劃、指導;聯繫和指導省社會主義學院培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市級統戰部長,負責部機關和統戰系統有關單位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聯繫黨外人士遺孀、遺屬。
五處(經濟處)
負責江蘇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戰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的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繫省工商聯工作,反映意見和建議;聯繫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並開展思想政治工作;聯繫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團和代表人士;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推動省各民主黨派、工商聯開展對老少邊窮地區的智力支邊扶貧工作,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開展光彩事業。
六處(無黨派、黨外知識分子工作處)
負責聯繫江蘇無黨派代表人士和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物;負責開展對無黨派代表人士工作調研並提出政策性意見;調查了解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提出制定黨外知識分子政策的意見和建議,督促檢查黨外知識分子政策貫徹落實的情況;聯繫和指導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國有大、中型企業以及知識密集型社會中介組織中的黨外知識分子的統戰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部機關和統戰系統有關單位的思想、組織建設,領導機關工、青、婦等工作;負責部機關機精神文明建設、紀檢和老幹部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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