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成立中共汕頭市委老幹部局的通知》(汕市編[1983]42號)、《關於印發<中共汕頭市委組織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汕市辦[2001]61號)、《關於調整市委老幹部局職能的通知》(汕機編[2007]15號)有關精神,中共汕頭市委老乾局成立於1983年10月15日,為正處級單位,歸口市委組織部管理。中共汕頭市委老幹部局是市委主管離休幹部工作和市直正處級以上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的機關行政管理綜合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汕頭市委老幹部局
- 地區:汕頭市
- 隸屬:政府機關
- 成立於:1983年10月15日
主要職責,相關處室,下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市委老幹部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老幹部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老幹部工作的政策法規、決定和指示,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巨觀指導、管理老幹部工作,提出老幹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制訂或參與制訂我市老幹部工作的有關規定、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檢查、督促、協調區縣(市)和市直單位工作政策以及保障機制的落實。
(四)研究和指導老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協調老幹部參加重大活動:指導協調老幹部活動場所、老幹部(老年)大學、干休所的建設、管理和使用。
(五)負責老幹部的接待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老幹部的醫療保健工作;指導老幹部相關事宜的辦理工作。
(六)負責管理老幹部活動中心和干休所工作,承擔老幹部工作隊伍的自身建設,組織培訓;負責老幹部信息、統計、信訪工作。
(七)承辦市委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老幹部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老幹部工作的政策法規、決定和指示,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巨觀指導、管理老幹部工作,提出老幹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制訂或參與制訂我市老幹部工作的有關規定、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檢查、督促、協調區縣(市)和市直單位工作政策以及保障機制的落實。
(四)研究和指導老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協調老幹部參加重大活動:指導協調老幹部活動場所、老幹部(老年)大學、干休所的建設、管理和使用。
(五)負責老幹部的接待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老幹部的醫療保健工作;指導老幹部相關事宜的辦理工作。
(六)負責管理老幹部活動中心和干休所工作,承擔老幹部工作隊伍的自身建設,組織培訓;負責老幹部信息、統計、信訪工作。
(七)承辦市委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處室
市委老幹部局內設4個職能科(室),下屬有三個科級事業單位,其中兩個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一)辦公室
負責局內及下屬單位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局機關的文秘、檔案、人事、保密、保衛、財務、審計、財產管理、計畫生育、行政事務、本局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和接待外地來汕參觀的老幹部及相關業務工作。
(二)業務一科
負責檢查、督促市直離休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指導市直老幹部思想政治建設工作的開展;負責市直離退休黨支部書記的培訓工作;負責市直老幹部的來信來訪工作,組織慰問老幹部工作;負責市直正處級以上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中央、省、市退出市場企業離休幹部的接收和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市直老幹部活動場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老幹部參加的重大活動;協同有關單位組織安排好重大節日慰問市直老幹部和物資供應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老幹部的醫療保健工作和有關事宜的處理。
(三)業務二科
負責指導、檢查、督促易地安置離休幹部和區縣離休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指導區縣老幹部思想政治建設工作的開展;負責區縣老幹部的來信來訪工作,督促區縣開展慰問老幹部工作;指導區縣老幹部活動場所、老幹部(老年)大學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區縣組織老幹部參加各項重大活動;指導區縣組織安排好重大節日走訪慰問老幹部工作;指導區縣做好老幹部的醫療保健工作和有關事宜的處理。負責市委老幹部局工作網站的管理、維護和更新。
(四)綜合調研科
負責老幹部工作的調研,提出做好老幹部工作的措施和辦法;負責老幹部工作的資料收集和文字材料的起草、綜合工作;負責老幹部工作的宣傳報導及信息報送工作;負責全市離退休幹部的信息管理和統計工作;承擔老幹部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任務。
(五)關心下一代工作科
下屬事業單位
(一)汕頭市離休幹部休養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負責住所離休幹部的行政管理和生活服務,組織政治學習、檔案傳閱、聽報告、旅遊參觀和過黨的組織生活等管理服務工作;組織住所離休幹部開展各項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和外出參觀活動,以及做好訪問、慰問等工作;負責該所的資金收支管理和房屋財產的基建、維修、管理工作。
(二)汕頭市企業離休幹部管理服務中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負責接受我市和省屬駐汕改制和退出市場的國有企業離休幹部;負責接受的離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並落實有關待遇;協調、指導、檢查落實市直破產等改制企業離休幹部安置管理和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按有關規定管理市直企業離休幹部的有關經費,保證各項政策的落實;指導、督促檢查各區縣在深化改革中做好企業離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汕頭市老幹部活動中心
負責宣傳貫徹中央和省委有關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及市委老乾局對老幹部工作的指示決定,完成局下達的各項崗位目標任務。組織老幹部進行政治、文化、體育、健身等娛樂活動,協調老幹部各個自管組織的各項工作,組織開展各項符合老同志特點的政治宣傳、書畫、娛樂、文體、健身等活動,做到多樣化、經常化。定期舉辦各種形勢報告會、理論研討會和保健養生知識講座,組織老幹部學習政治理論和適合老年人特點的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他們的政治理論水平和科學文化素養,豐富、充實他們的晚年精神生活。組織老幹部開展聯誼活動和信息交流活動,牽線搭橋,創造條件,協助有關方面做好組織老幹部發揮作用的工作。負責全國各地老幹部來汕參觀、健康療養的接待服務工作。接受省老幹部活動中心的工作指導,加強同其它地區(市)老幹部活動中心的橫向聯繫,負責各區(縣)活動中心及市屬企事業單位活動室(站)的業務指導。以活動中心為依託,支持辦好老幹部(老年)大學。協助搞好老幹部晚年教育等有關工作,完善老年教育體系。負責中心大樓安全、消防和各項設施的維修、保養、管理工作,為參加活動的老同志提供服務。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