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梁子湖區委統一戰線工作部

根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市、縣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鄂發[2009]13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梁子湖區區級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州辦文[2010]66號)精神,設立中共梁子湖區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區委統一戰線工作部是區委主管統一戰線、對台工作、民族宗教工作、工商聯工作的職能部門。區民族宗教事務局與其合署辦公,掛區工商聯牌子。

名稱,主要職責,

名稱

中共梁子湖區委統一戰線工作部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統一戰線和對台工作、民族宗教工作、工商聯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區委、區政府關於統一戰線工作、對台工作、民族宗教工作、工商聯工作的決定和決議,提出開展統戰工作、對台工作、民族宗教工作、工商聯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全區統一戰線工作,掌握分析統一戰線中的政治、思想動態,及時準確地反映黨外人士意見、批評和建議。
(三)負責協助區委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保持密切聯繫;認真貫徹黨領導的多黨合作的政治協商制度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代區委組織和受區委委託召開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協商會、座談會、通報會;落實中央關於發揮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方針;支持幫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
(四)主管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協商關係,提出政策性的建議;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推薦有影響有代表性的黨外人士和港澳人士擔任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及區人大代表和區政協委員等;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推薦、考察黨外人士擔任區、鎮、區政府有關部門行政領導職務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
(五)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組織、指導、管理、協調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的對台工作;檢查了解各鎮、各單位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對台工作方針政策和區委、區政府對台工作具體意見的落實情況。對全區涉台事務實施統一歸口管理。
(六)負責開展統一戰線宣傳工作;負責對台宣傳、涉台教育和涉台新聞宣傳的管理協調工作;負責處理本區涉台重大活動和重大事件。
(七)負責工商業聯合會的各項工作;調查研究並反映本區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物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建議;培訓選拔積極分子隊伍。
(八)負責全區民族宗教工作;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
(九)負責本部機關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各鎮統戰委員任免徵求意見工作。
(十)負責指導各鎮、區直各單位統戰工作;負責統戰幹部和黨外幹部的培訓工作;協助政府各有關部門做好統戰工作。
(十一)完成上級統戰部門及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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