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3日,《成都日報》第1、2版公布2016年11月9日《中共成都市委關於省委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該《通報》分以責任落實為核心,高度重視,把整改落實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實;以問題解決為導向,對症施藥,逐條逐項推動整改落實工作;保持堅強政治定力,緊抓不懈,把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引向深入3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成都市委關於省委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 發布機關:中共成都市委
- 公開時間:2017年1月13日
簡述,通報,
簡述
2017年1月13日,《成都日報》第1、2版公布《中共成都市委關於省委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通報
中共成都市委關於省委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一、以責任落實為核心,高度重視,把整改落實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實
全市上下將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作為當前重要的政治任務,將整改工作放在全市經濟發展大局中進行統籌謀劃,強化黨委領導責任,明確部門職責,狠抓落實,協調推進。
(一)統一思想,堅定整改落實決心。巡視組到我市反饋意見後,我市賡即召開市委常委會,研究部署整改落實工作。要求全市上下講政治、講大局、講黨性,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與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市委帶頭示範,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對整改落實工作負總責,市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市委常委班子成員及相關市領導嚴格落實“一崗雙責”,結合分管工作,擔負起相應問題整改落實的直接責任,牽頭負責整改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齊抓共管,層層壓實整改責任。制定下發《中共成都市委關於印發〈中共成都市委關於省委第三巡視組巡視成都市情況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方案〉的通知》,對巡視組提出的5個方面19類問題進行細化分解,共制定71項具體整改措施,分別落實到22個牽頭單位、29個責任單位,並逐條明確整改目標和時限,確保責任層層傳遞,層層覆蓋。針對領導幹部賭博斂財、工程項目建設招投標不規範、侵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國有企業履職待遇業務支出、領導幹部配偶及子女經商辦企業等問題,專門成立了5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深入開展正風肅紀專項整治。市委督查室、市委巡察辦聯合對巡視整改情況定時督查,確保整改有力有序。
(三)放眼全局,積極構建長效機制。堅持把整改落實工作作為依規管黨治黨、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新起點,從嚴肅懲處、建章立制、思想教育三方面共同發力,建立健全87項制度規定,修訂完善規範性檔案25件,著力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堅持把反饋意見整改與全面深化改革結合起來,與全面推進成都經濟發展結合起來,充分運用整改過程中形成的黨風廉政建設、執行政治紀律、規範選人用人等方面的制度機製成果,促進廣大領導幹部廉政從政、務實幹事,真正使整改落實成為推動全市工作的助力。
二、以問題解決為導向,對症施藥,逐條逐項推動整改落實工作
(一)黨風廉政建設方面
1.關於“一些領導幹部不收手不收斂”的問題
一是開展領導幹部賭博斂財問題專項整治。加強對領導幹部日常教育監督管理,按照“懲防並舉、標本兼治”原則,通過簽訂承諾書、開展明察暗訪、查處典型案件、強化警示教育等方式,有效遏制領導幹部參與賭博斂財問題。二是著力構建新型政商關係。認真執行《關於抓住領導幹部“關鍵少數”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市工作落實的實施意見》,引導領導幹部不斷改進政務服務方式,加強領導幹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暢通官商勾結、為官不為問題線索舉報渠道,淨化領導幹部社交圈、生活圈、休閒圈。三是規範領導幹部用權行為。集中力量查辦重點崗位、重點領域干擾經濟秩序、謀取個人利益的腐敗案件,立案328件361人。
2.關於“一些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豐富的系統和地方腐敗問題多發”的問題
全面推行廉政風險崗位防控、專項防控、重點防控,將重點部門行權事項全部納入行政權力公開運行平台監控。紮實推進行業整治,圍繞國有企業資產清產核資、新設公司監管、強化國有企業融資和負債管理等開展反腐倡廉專題教育活動,通報市屬國有企業典型案例和責任追究案例6起,對14件市屬國有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的主要領導、紀檢機構負責人進行了問責追責。法院系統針對審判執行廉政風險高、財務案款不規範問題進行了專項整治,約談機關部門負責人3人次,約談基層法院負責人2人次。國土資源系統開展土地出讓管理、土地執法和征地拆遷等核心業務專項整治,推動突出問題解決。
3.關於“一些地方和單位領導幹部‘靠山吃山’現象較突出”的問題
開展領導幹部配偶及子女經商辦企業問題專項整治,暢通信訪舉報通道,公開舉報電話,建立問題線上舉報平台,全面梳理十八大以來收到的問題線索,對反映領導幹部利用職權謀利、靠山吃山、違規兼職兼薪的問題進行重點排查。組織開展簽訂“承諾書”活動,全市2.5萬餘名領導幹部對配偶、子女未違規經商辦企業作出集中承諾。加強以案說法、以案明紀,錄製《黨紀教育每月一課——背叛》警示電教片,對苗頭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對領導幹部配偶及子女違規經商辦企業行為進行甄別,發現問題依紀依規處理,堅決遏制“靠山吃山”現象,開展整改以來,共立案查處相關案件5件5人。
4.關於“工程建設領域存在違法違規”的問題
開展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採取業主自查、行業自查、聯合抽查多種形式,圍繞規避招投標、違法分包(轉包)、違法變更等問題進行整改,截至目前,區(市)縣共排查項目6172個,涉及總投資3497億元。開展項目審減率較高問題整治,組成4個督查組對各區(市)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減率突出問題整改情況進行督查,共排查自2014年以來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國有投資項目審計工作2975個,全市項目平均審減率下降為9.36%。
5.關於“一些國有資金、資源、資產監管乏力”的問題
嚴肅財經紀律,加大“小金庫”問題整治,全市組織2543戶單位開展了自查,對18個市級預算單位和230家區(市)縣單位開展了重點檢查,對違反財經紀律和亂髮錢物問題集中整改,黨紀政紀處分2人。加大土地出讓價款清繳力度,對涉及12宗土地的欠繳出讓款進行了催繳,已收取3宗土地出讓價款約7.3849億元,通過解除契約方式收回5宗土地,剩餘5家應繳未繳的企業正在協調之中。加大對未納入財政債務管理系統的政府性債務監管力度,以提高融資計畫管理層級、開展置換債券資金使用情況檢查、存量債務置換督查多種方式,確保國有資產安全。
6.關於“一些地方和單位存在民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的問題
緊盯重要時間節點和“升學宴”“謝師宴”等,向黨員幹部傳送廉政簡訊,同時加大對典型案件通報曝光的力度,形成強大聲勢。開展侵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發現問題148個,梳理出重要問題線索51件,立案30件,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58人,移送司法6人。對問題反映集中、信訪增量明顯的惠民資金、征地拆遷、土地流轉領域開展重點督查,查辦扶貧和救災救濟領域案件3件6人,貪污侵占涉農惠民資金案件6件13人,征地拆遷領域查辦貪污賄賂案件14件35人。及時推出為民解憂舉措,全面清理整頓街道(社區)設定收費停車場43個、社會人員設定收費停車場8個,確保街面整潔通暢。積極推行村務公開制度,通過微信公眾平台、“口袋讀本”等多渠道進行公開。引入第三方審計機構開展審計,對民眾關心的村公經費使用情況進行集中檢查,發出《整改通知書》5份,及時糾正村公經費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
(二)政治紀律方面
1.關於“一些領導幹部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的問題
一是強化責任擔當。要求全市各級領導幹部高度重視自覺履行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積極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結合“兩學一做”教育實踐活動,加強全市黨員幹部的日常教育監督管理。二是強化責任支撐。進一步深化完善責任清單、述責述廉、動態監管、檢查考核、社會評價等舉措,建立健全紀委(紀檢組)定期向同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通報分管領域黨風廉政情況等制度,切實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和基層黨組織認真落實從嚴治黨責任,同時,進一步強化各級黨組織“一把手”“第一責任人”職責要求,明確由相關內設機構協助各級黨委(黨組)做好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三是強化責任追究。深入實施“一案雙查”,對履責不力、履責不到位的班子成員嚴肅問責,加大通報曝光典型案件力度,倒逼責任落實。2016年以來,全市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實施責任追究73件91人,其中主體責任追究71人。
2.關於“一些地方和單位履行監督責任不全面的”問題
一是加強懲防體系建設。加強權力制約管控,研究制定《關於建立健全對地方黨政正職和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加強監督的有關制度機制的意見(試行)》《關於開展多元化組合式微權力治理試點工作的意見(試行)》等,緊盯區(市)縣、市級部門和市屬國有平台公司在貫徹落實“三重一大”事項等關鍵環節,梳理排查高風險廉政風險點,建立健全工作長效機制。二是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嚴肅查處紀檢幹部違規違紀行為,防止“燈下黑”,2016年以來,全市共立案查處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法案件18件18人。三是嚴格實施責任追究。深入推進派駐監督全覆蓋,進一步明確派駐機構職能職責,細化完善派駐機構片區協作機制,嚴格落實定期報告和督查督辦制度機制;結合紀檢監察系統巡察和巡察整改“回頭看”,完成責任追究工作督查,督促整改苗頭性問題6個。2016年以來,查處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問題7件7人。
3.關於“一些領導幹部紀律和規矩意識淡薄”的問題
一是著力營造風清氣正政治氛圍。加強對新任職市管幹部的任前廉政教育,以播放教育警示片、發放教育讀本方式,不斷強化紀律規矩意識,構建崇廉尚實、幹事創業、遵紀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態。二是嚴格執行幹部任職交流迴避制度。對區(市)縣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在同一職位任職滿10年的,在換屆人事安排中均進行交流任職調整,排查領導幹部把分管聯繫領域或單位當作“領地”和“獨立王國”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三是加強學習教育。抓住領導幹部“關鍵少數”,深入開展黨章和“一準則兩條例”學習,引導領導幹部帶頭用黨章黨規規範言行,帶頭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督促各地各部門結合日常管理、走訪談話、換屆考察等情況,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進行有針對性地約談,強化黨員幹部紀律和規矩意識。
4.關於“一些地方和單位黨建工作缺失”的問題
開展機關基層黨組織設立、作用發揮情況“回頭看”專項檢查,按需增設基層黨委(機關黨委)11個,調整不在狀態、不抓黨建、不能勝任的機關基層黨組織書記10人,為13個後進機關基層黨組織配齊配強書記。著力加強退休黨員思想政治工作,市公積金中心制定出台《中心退休人員黨支部工作制度》,對退休人員黨支部在組織生活、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制度進行了細化完善,進一步落實退休黨員職工的政治待遇。對機關、國企等基層黨組織書記選任情況進行全面梳理,重點掌握機關基層黨組織書記選任情況,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黨組織書記近年來考核情況對不符合條件的進行罷免。
(三)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項規定方面
1.關於“一些地方和單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反彈”的問題
深化機關效能建設,下大力氣改進文風會風,嚴格執行“無會周”制度,精簡檔案數量,從嚴控制發文規格、檔案篇幅,與去年(2016年)同期相比,全市性大會減少1次,檔案數量減少6.25%。改進調查研究方式,開展“解剖麻雀”式的典型調研,有針對性地指導基層工作,整改期間,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員開展基層調研1326次,1189天,同比分別增長10.68%、8.68%。
2.關於“一些地方和單位享樂主義、奢靡之風時有發生的”問題
開展國有企業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問題專項整治,對反映黨員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四風”和廉政自律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展開自查自糾,開展執行中央八項規定 “回頭看”活動,嚴格防止“四風”及變種問題反彈。嚴控“三公”經費規模,通過預算執行動態監控系統預警“三公”經費開支不規範981筆1887萬元,其中已由預算單位自行終止或糾正支付605筆989萬元,經財政部門核實不違規122筆345萬元。採取糾正查處先行的倒逼機制,集中整治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截至目前,全市查處問題91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11人;通報曝光問題48批次,共58件92人。市興蓉集團違規用車3位領導幹部已作出深刻書面檢查,並在集團黨委會上進行反思剖析,對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的3名人員進行了調離或降職處理,對3輛違規車輛進行收繳統一管理,對4輛超標配置小轎車實施公開拍賣。
3.關於“一些地方和單位變相公款出國(境)旅遊”的問題
制定《防止變相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整治方案》、《關於進一步加強因公赴台管理工作的通知》,積極開展行前黨紀黨規教育預防腐敗創新試點工作,落實組團單位、派員單位責任和團長責任,確保團組人員組成與交流任務目的相符,杜絕無關人員“搭車”或變相旅遊。對市屬國有重點骨幹企業班子成員2014年以來因公出國(境)團組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制訂因公出國(境)團組抽檢清單和團組文書檔案,並在全市推行。整改期間,全市共勸退、調整不符合規定的團組21人次。
4.關於“一些地方和單位存在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等現象”的問題
積極建立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對為官不為現象及時預警。研究出台《成都市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實施細則(試行)》,加大對為官不為、失職瀆職等行為的問責力度。對市管領導班子實行靜態、動態和專項分析,先後對24個市級部門正職、10家國有企業正職和部分區(市)縣四大班子正職進行了調整補充。落實“三視三問”民眾工作法,切實抓好“局長進大廳”活動,安排34個市級部門主要或分管領導進駐政務中心大廳,為民眾提供面對面政務服務。截至2016年9月12日,市本級42個部門單位的943個審批服務事項中,總計31個部門單位的475個事項已開通網上審批,事項占比50.37%,實現全時段網上受理。
(四)選人用人和執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關於“幹部考察工作不夠深入,一些深層次問題未能被發現”的問題
嚴格落實《成都市市管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程》和幹部選拔任用紀實工作有關規定,從嚴執行和規範幹部選任工作程式。開展市管幹部任用過程倒查行動,已對460名市管幹部選任程式開展自查梳理,全面建立選拔任用全程紀實責任清單,做到幹部選拔任用過程可追溯、可倒查。做實幹部黨風廉政意見徵求、個人事項查核等工作,確保“應查盡查、應核盡核”。嚴格執行省委“六個凡必”要求,全面實行全程放下,在選任各個環節,凡在表現、黨風廉政事項等方面出現一時難以排除的存疑問題一律“放下”。
2.關於“一些部門和國有企業機構設定和幹部任用違規問題時有發生”的問題
集中開展“三超兩亂”整治,努力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超職數配備幹部的消化任務,採取到齡退休、崗位調整等辦法,全市共消化整改超職數配備幹部3753名,已無違規超配幹部問題。嚴格規範機構設定,針對市委宣傳部擅自設立公益廣告管理中心的問題,已責令立即撤銷,同時印發《關於開展機構設定情況自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中開展機構設定情況自查工作。集中糾正未通過處級領導幹部任職考試而獲得任命的問題,目前,8名已任職幹部已全部通過考試。針對市興蓉集團違規選人用人問題,對該集團26名幹部進行免職降級處理,對95名幹部的任職表現重新進行考察及綜合評價,對6名在選人用人工作中負有責任的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及處理。
3.關於“一些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等弄虛作假”的問題
組織開展幹部檔案審核工作“回頭看”,制發《關於開展幹部檔案審核工作“回頭看”的通知》,在2015年下半年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的基礎上,再次對全市幹部檔案進行了清理核查。加大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抽查力度,整治期間對8人作出誡勉處理,對7人作出批評教育處理,對2人作出組織處理。
4.關於“一些地方和單位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問題
一是健全完善協商民主機制。認真落實市委《關於健全“三重一大”事項決策機制的意見》,進一步制定完善相關運行制度機制,嚴格界定黨委會、行政辦公會、黨政聯席會議事決策範圍,明確工作請示匯報程式、醞釀溝通程式、決策執行程式。二是實行重大事項民主表決制。嚴格執行主要領導“三個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態”、重大決策全程紀實、決策反對意見實時記錄、決策失誤免責追責等制度,健全領導分工負責制,明確責權分工,健全集體領導。三是落實領導分工負責制。根據日常掌握市級部門班子運行情況,及時對領導班子成員分工分家方面的問題提出處理建議意見,並對各單位健全領導分工負責制加強指導督促。
(五)關於“政務服務、便民服務不深入”的問題
針對“征地拆遷安置房、廉租房等基礎配套設施不完善、被征地拆遷民眾安置過渡期太長”的問題。對中心城區征地拆遷安置房、廉租房、經適房周邊學校、農貿市場建設情況全面摸底排查,目前,已先後對40個重點區域開展項目前期工作。出台《關於對全市征地拆遷超期過渡安置情況進行專項整治的通知》,部署開展征地拆遷超期過渡安置專項整治工作,集中力量推進征地拆遷過渡安置工作,確保全市超期過渡人員在2018年底前完成過渡安置。
針對“社保辦理方面”的問題。大力推進“全市社會保險待遇領取資格核查認證提檔升級”信息系統建設,強力推行預約上門服務、就近核查認證、跨地域認證等便民舉措。加快開發“掌上成都社保”建設,滿足服務對象足不出戶即可辦理認證的需求願望。
針對“城市交通不暢”問題。制定《成都市中心城區交通擁堵治理工作方案》,明確近期治堵“九大行動”、中遠期治堵“九大計畫”,並納入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和為民辦實事民生工程目標。大力發展常規公交,加快智慧型交通建設,加快實施軌道交通加速成網計畫,最佳化捷運和公交接駁。截至目前,已完成新開公交線路21條、調整20條次,新增公交線路里程110公里。
針對“個別區(市)縣斷頭路問題較突出”問題。印發《開展“斷頭路”建設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對全市“斷頭路”建設情況調查梳理,進行專題協調。截至9月6日,2016年計畫開工的89條“斷頭路”中已完工道路13條,在建道路38條。
針對“有的公共場所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全市共排查公共場所生產經營類安全隱患452項,已完成整改銷號438項,其餘14項正在整改中。
(六)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辦理情況
省委第三巡視組共分11批次轉交辦528件信訪件,其中交辦件69件,轉辦件459件。截至目前,已辦結518件,辦結率98%。轉立案11件12人,給予黨政紀處分、誡勉談話、批評教育等處理16人,移送司法2人。
(七)集中開展五個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情況
1.開展領導幹部賭博斂財問題專項整治。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王川紅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建立起工作提醒、信訪舉報快查快處、明察暗訪“三項機制”,推動專項整治深入開展。通過黨委會、黨組會、支部會、領導班子會等組織領導幹部學習檔案規定,簽訂不賭博斂財承諾書等活動,組織全市5.6萬餘名領導幹部簽訂《不賭博斂財承諾書》,通過簡訊、微信、QQ等方式向領導幹部傳送拒絕賭博斂財廉政信息10餘萬條。加大對賭博斂財不正之風查處力度,立案查處了雙流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天夫嚴重違紀案件。
2.開展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朱志宏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圍繞不公開招投標、違反招投標法將工程項目發包給下屬單位或無施工資質的公司、低價中標後大幅增加工程量、層層轉包、項目審減率高等突出問題,切實加強監管和查處力度,進一步規範招投標行為。目前,在業主自查、行業自查、聯合檢查和突出問題整治的基礎上,2016年9月1日組織市專項整治工作小組成員單位召開聯席會,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構建監管長效機制以進一步規範招投標活動。 嚴肅查處違紀違規問題,立案查處了成都交投集團原副董事長陳杰嚴重違紀案件。
3.開展侵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王川紅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圍繞在經適房和廉租房安排中優親厚友甚至以權謀房、貪污侵占國家惠民資金、虛報冒領征地拆遷款、在土地出讓流轉中為他人謀利收受錢物、借婚喪喜慶事宜大肆斂財、街道社區隨意占用道路設定收費停車位、村公資金使用情況不夠公開等問題,切實加大查糾力度。2016年以來,共立案查處侵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案件965件。如:錦江區民政局謝某某違規兼職兼薪領取通訊費補貼1.5萬元,錦江區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彭州市桂花鎮利濟村李某某在不符合社保指標分配方案的情況下,利用職務之便,違規為自己購買社保,彭州市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開展國有企業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問題專項整治。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朱志宏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圍繞超標準配備使用公務車輛、超標準報銷費用、變相公款出國(境)旅遊、公款高消費等問題出台16項規範性檔案,進一步規範國有企業行為,按照“查糾結合、強化監審”的原則,重點查辦一批性質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問題。2016年以來,市國資系統初核線索54件,立案31件,結案31件,給予黨紀處分30人,政紀處分7人,移送檢察機關4件,挽回經濟損失1550.09萬元。對市興蓉集團領導違規用車問題進行了問責處理,並督促問題整改。立案查處了市文旅集團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何健嚴重違紀問題。
5.開展領導幹部配偶及子女經商辦企業問題專項整治。成立了以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胡元坤為組長的領導小組,按照“全面清理、嚴格把關”的原則,加大對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審核力度,對配偶及子女違規經商辦企業行為進行甄別,堅決遏制“靠山吃山”現象。結合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鞏固發展良好政治生態的若干措施》中“其他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領導幹部業務範圍內經商辦企業,不得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活動”等要求,全市開展全面梳理、自查自糾和審核甄別,整改中發現5名處級幹部配偶違規在本部門所限制行業經商,全部進行了及時糾正。
三、保持堅強政治定力,緊抓不懈,把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引向深入
在整改工作中,我們注意把整改與加強制度建設結合起來,與正在開展的“兩學一做”專題教育結合起來,與全面深化改革結合起來,與加快推進經濟文化建設結合起來,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任務仍然艱巨。下一步,我們將繼續貫徹落實省委部署要求,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確保各項整改工作真正落實到位。
(一)持續抓好整改落實後續工作。對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對尚需繼續解決的問題,緊盯不放,跟蹤抓好整改落實,做到邊整邊改、立行立改;對需要較長時間整改的項目,常抓不懈,實施綜合治理。繼續抓好專項整治,以專項整治為載體促進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
(二)舉一反三,深入推進各領域問題整改。以本次整改為突破口,舉一反三,以點帶面,深入查找和及時解決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在作風建設、廉政自律、遵守政治紀律、選人用人上的違法違紀問題,以及民眾反映強烈的其他突出問題,切實增強全市黨風廉政建設的總體成效。
(三)轉化成果,大力營造良好發展環境。著眼於加強黨的長遠建設,著眼於推動經濟社會全面發展,著力在整改成果運用上下功夫。對整改工作中解決的每一個問題,都堅持既解決問題,又總結經驗教訓。把解決問題與正在開展的“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結合起來,通過解決問題,形成改進作風、乾淨擔當的新常態,凝聚改革創新、幹事創業的正能量,鞏固和發展風清氣正、崇廉尚實的良好政治生態,為成都建設國家中心城市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組織保證和作風保證。
歡迎廣大幹部民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繫方式:…………。
中共成都市委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