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委關於堅持思想建黨與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全面推進從嚴治黨的決定》經2014年12月5日中國共產黨成都市第十二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該《決定》分全面推進從嚴治黨的重大意義和總體要求、加強黨的思想建設、健全黨內科學決策機制和組織生活制度、健全黨員幹部管理監督制度、構建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構建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嚴明黨的紀律、落實管黨治黨責任8部分36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成都市委關於堅持思想建黨與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全面推進從嚴治黨的決定
- 所以:中共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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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決定,
基本信息
2014年12月22日,《成都日報》第1版發表《中共成都市委關於堅持思想建黨與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全面推進從嚴治黨的決定》。
決定
中共成都市委關於堅持思想建黨與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全面推進從嚴治黨的決定
(2014年12月5日中國共產黨成都市第十二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省委十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從嚴治黨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管黨治黨的重大部署,努力形成為民務實清廉的政治生態,中共成都市委十二屆四次全體會議立足成都實際,就新形勢下堅持思想建黨與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全面推進從嚴治黨工作進行了研究,作出如下決定。
一、全面推進從嚴治黨的重大意義和總體要求
(一)從嚴治黨是推動成都各項事業不斷前進發展的重要法寶。從嚴治黨是我們黨鞏固執政地位、走在時代前列、肩負歷史使命的關鍵所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四大考驗”和“四大危險”更加尖銳地擺在全市廣大黨員幹部面前,必須要以更大的決心和力度從嚴管黨治黨。當前,成都正處於改革創新、轉型升級的攻堅期,改革發展穩定任務異常繁重,落實市委總體戰略,迫切需要建設一支為民務實清廉的黨員幹部隊伍。全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隊伍主流是好的,特別是在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認真踐行“三嚴三實”要求,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正風肅紀,黨風政風持續好轉,全市黨員幹部隊伍的凝聚力、戰鬥力不斷增強。但還要看到,全市黨的組織建設和隊伍建設還存在不少問題,消除積弊,根除腐敗,需要持續加大從嚴管黨治黨力度。
(二)思想建黨與制度治黨緊密結合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推進從嚴治黨的重要指針。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從嚴治黨的“八項要求”,為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提供了行動綱領和基本遵循。特別是鮮明提出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將管黨治黨的重心轉向依法依規治黨,為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提供了新的理論指導,是堅持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具體表現,也是我們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全面推進從嚴治黨的重要指針和工作主線。當前,我市要全面推進從嚴治黨,必須堅持思想教育和制度治理同時同向發力,把思想建黨擺在首位,把制度治黨貫穿始終,通過教育把好全市黨員幹部思想“總開關”,依靠制度增強行為“硬約束”,形成“軟”“硬”協調、合力驅動抓黨建的新常態。
(四)把握從嚴治黨的基本原則。
——必須堅持密切黨同人民民眾的血肉聯繫,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把贏得廣大人民民眾擁護和支持作為最根本的標準,築牢黨的執政根基。
——必須堅持傳承與創新相結合,既發揚好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又善於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推動思想建黨、用法治理念推動制度治黨,實現管黨治黨與時俱進。
——必須堅持制度治黨與依法治市相統一,強化依憲執政、依法執政意識,注重黨規黨紀與國家法律的有機銜接,不斷提高科學執政的能力和水平。
——必須堅持問題導向,找準和正視問題,對症下藥,猛藥去疴,深入推動黨的組織和隊伍建設狀況持續好轉。
二、加強黨的思想建設
(五)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頭腦。旗幟鮮明地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把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作為重要政治任務,不斷運用黨的最新理論成果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各級黨校要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作為黨員幹部培訓的必修內容。黨員幹部要作真學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分析和解決問題,切實增強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自覺做到知行合一。實施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工程。深入開展中國夢主題教育活動,不斷增進價值認同和情感認同。
(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是新的歷史條件下黨治國理政的行動綱領,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最新理論成果,是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強大思想武器。各級黨委(黨組)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作為一項長期政治任務,通過中心組學習、黨校培訓、專題輔導、理論研討、巡迴宣講等方式,幫助黨員幹部學深悟透精神實質。要突出抓好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的集中輪訓,把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與貫徹中央、省委、市委重大決策部署結合起來,推動工作見實見效。
(七)常態化開展黨性教育和黨性錘鍊。深入開展學黨章活動,強化黨員幹部的黨員意識和遵章守紀意識,加強理想信念教育,進一步把好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總開關”。加強黨史國史學習,抓好國情省情市情教育,廣泛開展向先賢先輩、先進典型學習活動。認真組織實施市委黨校“理論學習與黨性教育”兩周制輪訓班、一周制專題培訓班,用好我市 “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抗震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三基地一視窗’”“新時期成都科學發展實踐基地”等現場教學基地,常態化開展理想信念和黨性教育。堅持把培育擔當精神作為黨性教育重要內容,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堅持原則、勇於擔當。健全黨員幹部在實踐鍛鍊中錘鍊黨性、在基層一線轉變作風的制度機制,通過“上掛下派” “走基層”等載體,推動黨員幹部在深入基層、深入民眾、深入實踐中強化宗旨意識、增進民眾感情、提升黨性修養。
(八)加強黨員幹部法治教育和黨規黨紀教育。強化治蓉興蓉重在厲行法治的觀念,深入開展黨員幹部憲法意識、法律意識和紀律意識教育,增強對法律紀律的敬畏之心,自覺在憲法法律和黨規黨紀範圍內開展黨務政務活動。堅持領導幹部帶頭學法守法,帶頭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制定加強全市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實施意見及年度學法計畫。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把憲法法律和黨規黨紀納入各級黨員幹部教育培訓計畫,提升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
(九)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著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引導全市黨員幹部自覺弘揚主流價值,以身作則、率先垂範,以實際行動帶動民眾、引領風尚。注重開展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弘揚 “孝悌忠信禮義廉恥”等優秀傳統文化,培養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建立黨員幹部誠信檔案,建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幹部測評體系,加強對黨員幹部德的教育和考核評價。大力開展先進典型學習宣傳活動。
(十)加強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市、區(市)縣兩級要制定黨員培訓五年規劃,各級黨委(黨組)要做好年度培訓計畫。完善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健全旁聽、檢查、考核等制度。落實一把手帶頭講黨課制度,建立各級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組織部長、宣傳部長、統戰部長定期到黨校講課制度。深化縣級黨校辦學體制改革,辦好成都村政學院、社會組織學院、城市社區學院等一批基層幹部專門培訓機構,加強基層黨員幹部的教育培訓。健全基層黨組織學習輔導員制度,堅持支部“學習日”制度,創新學習形式,豐富學習載體,增強學習活動的吸引力和實效性。探索建立學習培訓效果考核評估和激勵機制,鼓勵黨員幹部讀書養性、學習提能。
三、健全黨內科學決策機制和組織生活制度
(十一)健全領導班子運行決策機制。嚴格按照黨章、地方黨委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加強黨委對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黨組的領導。按照黨委職責不漏項、黨政工作相協調和授權充分、各負其責、權責統一的要求,科學劃分班子成員分工。完善領導班子內部運行機制,明確黨代會、黨委全委會、常委會、黨委(黨組)會的職責許可權,積極試行黨代會年會制和黨代表常任制。健全議事機制,規範議題提出程式,建立議題預告制度,不斷提高議事質量。健全決策機制,規範 “三重一大”決策程式,把部門論證、公眾參與、民主協商、專家論證、專業機構測評、成本效益分析、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必經程式。認真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督促各級領導班子和黨員幹部嚴格按照程式、規則和集體意志辦事。探索領導班子重大事項決策全程記實制度,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及糾錯糾偏、責任倒查機制。健全黨員代表旁聽鄉鎮(街道)黨(工)委會議制度。
(十二)完善基層組織管理運行機制。以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為抓手,完善各領域基層黨組織建設制度。堅持深化黨組織領導下“一核多元、合作共治”的新型基層治理機制,推進基層治理規範化、法治化。圍繞全面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堅持把改革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與加強黨的組織建設同步推進,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在企業發展中的政治引領和企業員工中的政治核心作用。積極探索混合所有制企業、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發揮作用的有效途徑。不斷健全非公有制企業 “黨建組團”發展機制,推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團(站)制度,深入推進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過程中,進一步健全黨的領導體制。完善市屬高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調運行的內部治理機制。
(十三)規範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制度。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堅持以整風精神開好各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完善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細則,嚴格規範民主生活會方案審查、徵求意見、自我剖析、談心談話、相互批評、領導點評、整改落實等環節工作,全面提升民主生活會的嚴肅性、原則性、規範性。建立領導幹部參加分管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上級紀委、組織部派員指導下級黨組織民主生活會制度,積極探索會前審核把關、會上點評提醒、會後成效評估相結合的質量保證機制。實行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批評意見和整改事項清單管理制度。健全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質量考評辦法,考評結果納入領導班子和幹部考察考核內容。
(十四)健全和嚴格執行組織生活制度。加強黨的組織生活規範化、制度化建設,落實 “三會一課”、主題黨日活動、警示教育等制度。豐富黨內組織生活內容,創新組織活動方式,增強組織活動的吸引力,努力形成嚴肅認真、充滿活力的黨內生活新常態。嚴格落實黨員領導幹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制度。健全基層黨組織書記與黨員談心談話制度。完善黨員定期評議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黨員黨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評議等制度。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健全黨員能進能出機制。
四、健全黨員幹部管理監督制度
(十五)構建科學規範簡便易行的選人用人機制。堅持“好乾部”標準、“三嚴三實”要求和“三重”用人導向,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充分發揮黨委(黨組)、組織部門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領導和把關作用。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乾部選拔任用制度,加強對幹部任用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任職等環節把關,制定幹部選拔任用相關配套辦法,提高選人用人制度化、科學化水平。按照人崗相適、科學配備的原則,探索非定向推薦、遞進培養、後備幹部隊伍有機銜接機制,注重從基層選拔幹部。加強對領導班子的綜合分析研判,綜合考慮發展需要、資源稟賦、工作基礎以及幹部的年齡、知識、能力等因素,構建領導班子結構模型,充分發揮各級班子整體功能。用好各年齡段幹部,防止和糾正任職年齡層層遞減。探索建立全域開放的人才引進、流動、評價激勵和權益保障機制。探索建立擴大民眾對幹部選任工作知情權的有效辦法。
(十六)健全乾部選拔任用全程監督制度。健全乾部工作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幹部選拔任用全程記實、“一報告兩評議”和一把手履行選人用人職責離任檢查、結合黨風廉政巡察開展幹部選任專項檢查、選人用人失察失誤責任倒查“五位一體”幹部選拔任用監督制度體系。大力整治違反幹部任用標準和程式、跑官要官、拉票賄選、說情打招呼、跑風漏氣、“三超兩亂”、幹部檔案造假、領導幹部違規兼職、“裸官”任職不規範等問題,完善有效防範、及時發現、嚴厲懲處的整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長效機制。建立領導幹部干預選人用人工作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
(十七)健全黨員幹部日常管理監督機制。各級黨委(黨組)要履行抓班子帶隊伍的責任,切實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日常管理監督。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採取約談、函詢、誡勉等方式,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動真碰硬解決領導幹部不敢擔當、為官不為、庸政懶政、為政不廉等問題。堅持把功夫下在平時,促進幹部考察常態化、規範化,全方位、多角度掌握了解黨員幹部思想工作情況,有針對性地加強日常管理監督。實行新提拔幹部任職“雙承諾”制度,以履行承諾情況檢驗領導幹部的務實作風和誠信品質。探索開展紀委對同級黨委特別是常委會成員進行有效監督試點。嚴格退休制度,完善幹部職務任期制度和免職、辭職、降職制度。創新黨員幹部監督方式,建立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宣傳、司法、審計、信訪等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形成整體合力,提升日常管理監督實效。
(十八)健全一把手用權行為監督制約機制。領導班子決策重大事項存在自由裁量權或選擇權較大的,一律實行集體決策。實行一把手末位發言制度。嚴格落實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不直接分管財務、工程項目、物資採購制度。堅持一把手年度述責述廉並接受評議制度。建立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部門和重要崗位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力度,完善領導幹部經濟責任評價體系,建立用權污點記錄製度和任職限入制度。
(十九)健全組織與幹部雙向約談制度。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結合“一崗雙責”要求和分管(聯繫)工作,分級負責開展談心談話,原則上每年至少進行1次。堅持“全員覆蓋、突出重點”,做到重點崗位領導幹部必談,新進領導班子成員必談,競爭性選拔中的未選用者必談,幹部本人及其家庭成員有苗頭性、傾向性或其他值得注意的問題必談,幹部個人及家庭有特殊困難必談,向幹部反饋考察考核或民主評議情況必談,幹部受到表彰獎勵或批評處分必談,幹部職務變動、離任或退休必談,思想情緒波動較大、工作不力的必談,班子不團結必談。暢通幹部約談組織的渠道。各級黨委(黨組)及組織人事部門要針對談心談話中發現的有關情況和問題,通過適當方式進行深入了解、研究處理,把對黨員幹部從嚴管理與關心愛護的要求落實到位。
(二十)探索對為官不為的教育幫助和懲戒制度。各級黨組織和主要領導幹部要定期分析研判本地本單位黨員幹部的精神和工作狀態,對出現問題的要及時提醒教育,注重正面引導。加大“為官不為”整治力度,開展“庸懶散浮拖”專項治理,嚴肅查處失職瀆職幹部。對“為官不為”現象突出的地方和單位,既要處理不作為幹部,也要追究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責任。探索建立激勵關愛制度,加強對勤勉做事幹部的關心愛護,幫助解決實際困難,激發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熱情,積極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
五、構建作風建設長效機制
(二十一)健全作風問題整改長效機制。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省委省政府十項規定和市委市政府十條實施辦法,健全作風建設治本機制。鞏固拓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嚴格對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單,認真落實台賬管理、包案整改、承諾踐諾等制度,建立完善公示公開、民眾評議、記實評價等機制,持續深入推進整改落實。制定實施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作風建設考核辦法,建立健全作風建設督查機制。分行業分領域建立完善解決“四風”突出問題、關係民眾切身利益問題和聯繫服務民眾 “最後一公里”問題的長效機制。
(二十二)構建正風肅紀常態長效機制。建立糾風治亂機制,深入整治黨員幹部存在的不正之風。建立經常性開展專項整治制度,全面落實中央21項專項整治要求,鞏固深化正風肅紀“七項專項治理”和“9+2+X”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成果,把成功做法上升為制度機制。建立黨員幹部作風狀況定期分析研判機制,對出現“四風”反彈和新的嚴重作風問題,及時集中開展專項整治。健全正風肅紀聯席會議制度。持續加大執紀監督、公開曝光力度。
(二十三)健全民眾發揮監督作用的制度機制。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面推進黨務、政務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建立重大議定事項通報機制,健全各級黨委新聞發言人制度。健全民眾建言獻策機制,規範旁聽、列席、討論、表決、聽證等民眾參與制度。完善民眾監督、舉報等制度,建立健全參與廣泛、渠道暢通、尊重民意的民眾評價機制。健全黨組織和黨員承諾踐諾、民眾評諾制度。
(二十四)健全黨員幹部直接聯繫服務民眾機制。堅持視民眾為親人,問需於民;視民眾為老師,問計於民;視民眾為裁判,問效於民。充分利用公開電話、微博微信、網路信箱等方式暢通民眾訴求表達渠道,收集民眾意見,了解民眾需求,建立問題台賬,持續解決民眾的實際困難和問題。推動“走基層”活動常態化,堅持開展機關基層黨組織和在職黨員進社區報到開展志願服務,從機關選派幹部駐村任職等黨員幹部直接聯繫服務民眾活動。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完善大調解工作體系,引導民眾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支持民眾理性表達訴求、依法維護權益。
六、構建反腐倡廉制度體系
(二十五)健全懲治腐敗工作機制。始終保持反腐敗鬥爭高壓態勢,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做到有案必查、有貪必肅、有腐必懲。重點查處十八大後還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民眾反映強烈,且現居重要崗位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幹部。認真落實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要求,健全線索處置情況向上級紀委報告、辦案重要環節有關處置工作報上級紀委備案審核、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督促指導、查辦案件工作考核等制度。建立瞞案不報、有案不查的責任追究制度。堅持“一案雙查”,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也要追究領導責任。完善反腐敗工作協調機制,健全紀檢監察機關與法院、檢察院、公安、審計等部門之間的會議聯繫機制和案件線索報告機制、案件線索移送機制、信息查詢機制、大案要案組織協調機制,形成反腐敗工作合力。
(二十六)健全權力運行監督機制。加強黨內監督,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黨委領導班子議事決策規則、常委分工負責制、常委會定期向全委會報告工作並接受監督等制度。加強法律監督,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加強對“一府兩院”的監督和對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推進審務公開、檢務公開、警務公開。加強行政監督,建設行政權力依法規範公開運行監察平台,實現全程監督、實時監控、預警糾錯和效能評估;健全權力清單制度,動態調整權力清單,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圖。加強輿論監督,發揮“廉潔成都”入口網站、政務微博微信等平台作用,完善信息發布、輿情會商、輿論引導、風險評估、應急處置等機制。加強巡察監督,建立健全市委定期研究聽取巡察情況匯報制度;堅持巡察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對腐敗現象易發多發領域、問題反映較多的區(市)縣和單位開展專項巡察;對中央、省委、市委關心、社會關注或民眾反映強烈的重大問題、突發事件等,及時開展延伸巡察,對具有普遍性的突出問題,納入正風肅紀專項治理,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二十七)健全預防腐敗制度體系。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切實貫徹中央 《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和省委實施辦法、市委實施意見,加強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制度建設,嚴格執行土地出讓、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等十項制度規定。大力推動崗位廉政風險防控信息化平台建設,健全崗位廉政風險信息化防控合理性審查、發揮查辦案件預防腐敗作用等配套制度機制。建立黨風政風行風“三位一體”社會評價機制,每年在區(市)縣同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價,每年在相關市級部門和公共服務行業開展滿意度測評。
(二十八)構建廉政教育常態化機制。堅持把警示教育貫穿黨員幹部成長全過程,落實到教育培養、選拔任用、考核評價、管理監督等環節。各級黨委(黨組)要定期專題學習中央、省、市通報的典型案件和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讀本,並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組織開展專題討論。開展新任職領導幹部、重點案發地區(單位)幹部集中警示教育活動,充分發揮各級各類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每年分專題、分領域、分崗位,特別是運用我市近年來查處的重大違法違紀案例,製作案例教材和警示教育片,組織黨員幹部深入學習、對照檢查,真正受警醒、明底線、知敬畏。分級舉辦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研修班,定期舉辦市管新任職幹部崗前廉政培訓,堅持新任職幹部廉政談話制度。深化“廉政教育大講堂”活動,各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和紀委負責同志帶頭講廉政黨課、作廉政報告。強化廉潔榜樣示範教育和崗位廉政教育,拓展網路線上教育、線上考試。集中打造一批廉政文化基地,從成都歷史文化底蘊中挖掘廉潔文化資源,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健全廉政文化新媒體傳播機制,打造有成都特色的廉潔文化精品,增強廉政文化傳播的影響力,著力構建“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社會文化。
七、嚴明黨的紀律
(二十九)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堅持把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放在首位,強化全局意識,自覺遵守和維護黨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決不允許在民眾中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決不允許公開發表與中央和省委、市委決定相違背的言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決不允許編造、傳播政治謠言及醜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決不允許以任何形式泄露黨和國家秘密;決不允許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對發現的違反政治紀律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提醒和糾正,對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嚴肅處理。
(三十)嚴明黨的組織紀律。各級領導班子和黨員幹部要嚴格遵守黨的組織紀律,堅決落實黨章規定的“四個服從”,強化組織觀念和紀律意識,嚴格按許可權、職責和程式辦事,確保上情下達、下情上知、政令暢通。上級黨組織重大決策部署的執行落實、各類重要會議的傳達貫徹、事關全局重大事項和突發事件、領導班子出現非正常情況、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幹部選拔任用需要報告的事項等,都要嚴格按規定及時請示報告。未按規定請示報告的要嚴格問責,對造成不良後果的要追究領導責任。
(三十一)嚴明黨的財經紀律。黨員幹部要牢固樹立依法行政觀念,嚴禁在經濟決策過程中徇私枉法、泄露訊息,嚴禁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嚴禁為他人承包工程、審批項目等說情、打招呼。探索權力集中部門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制度,實施定期輪崗制度,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嚴格執行財經制度,健全財政資金預算約束和監管機制,加強對各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管理、監督、審計,防止貪污、挪用、截留等問題。完善審計制度,保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建立健全國有企業經營投資責任追究機制。
八、落實管黨治黨責任
(三十二)構建從嚴治黨責任體系。各級黨委(黨組)要堅持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政績,嚴格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持黨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考核。黨委(黨組)書記要認真履行管黨治黨第一責任,其他班子成員要落實“一崗雙責”。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做到守土盡責。完善黨建工作聯述聯評聯考制度,區(市)縣黨委書記每年要就抓黨建工作向上級黨委常委會和本級全委會進行述職,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要向區(市)縣黨委常委會進行述職,並接受詢問、開展評議,評議結果在一定範圍內公布,對管黨不嚴、治黨不力的,及時約談、函詢、誡勉,並在一定範圍內通報。
(三十三)健全制度執行督查機制。建立中央、省委、市委管黨治黨重要制度部署落實情況專項報告、專項督辦、專項通報制度,確保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各級黨委(黨組)要把黨建工作制度執行情況納入重點督查內容,及時發現和解決突出問題。建立制度執行考核機制,每年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綜合評估,納入績效考核。嚴肅查處破壞制度、不執行制度或制度執行不力等情況,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權威性。
(三十四)完善政績綜合考評體系。完善地方黨政、部門及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實行差異化考核辦法,根據不同地區、不同單位的職責和職務,分級分類確定考核內容和標準,突出把抓好黨建和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作為評價領導班子、考察識別幹部的重要參考。探索建立科學嚴謹的綜合考核機制,整合改革發展穩定、黨建工作和法治建設等考核項目,實行統一組織、分類考核、綜合評價。做好優秀區(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評選推薦工作,對受到表彰的鄉鎮(街道)及以上黨組織書記優先提拔使用,定向考錄一批受到表彰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進入公務員隊伍。
(三十五)健全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推進機制。堅持繼承傳統與改革創新相結合,深入研究管黨治黨實踐,深化對從嚴治黨規律的認識,以務實創新精神完善黨的建設制度設計。按照中央和省委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部署,有序推進黨的組織制度、幹部人事制度、基層組織建設制度、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和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深化“人事權、財經權、資源權”改革,著力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黨的建設制度體系。做好“廢改立”工作,切實解決制度建設不適應、不銜接、不一致及制度繁雜等問題。堅持問題導向,開展重大改革試點,鼓勵基層大膽創新實踐,及時總結正反兩方面經驗教訓,不斷提升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
(三十六)完善黨建工作保障機制。強化組織保障,充分發揮各級黨建工作領導小組作用,構建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協調、行業系統具體指導、有關方面齊抓共管的基層黨建工作格局。強化隊伍保障,選配政治強、業務精、作風好、後勁足的同志從事黨建工作,加大對黨務副書記、專職組織員、黨務工作者、黨建指導員等的考核和培訓,增強“主業”意識,提高黨務專業化水平;加強對黨務工作者的關心關懷,營造良好的工作條件和氛圍;加大從村(社區)幹部和優秀大學生村幹部中考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力度。強化經費保障,加大黨建工作投入,落實保證村(社區)幹部補貼待遇和基本養老、醫療保險,鼓勵各地積極推進城市社區專職工作者住房公積金制度,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嚴格落實基層黨組織運行經費、黨員教育經費等,建立黨建工作經費正常增長機制;強化村級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專項資金規範使用與監管,提升專項資金服務民眾實效。全面推進村(社區)服務事項準入和“費隨事轉”制度,切實為基層組織鬆綁減負;加快村 (社區)活動場所提檔升級,推進基層黨組織陣地標準化、信息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