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重大決策徵求意見制度

中共惠州市委重大決策徵求意見制度

為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推進市委重大事項決策行為的科學化、民主化、規範化,進一步提高市委決策效率和質量,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以及黨中央、省委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惠州市委重大決策徵求意見制度
  • 類別:制度
  • 地點:惠州市
  • 內容:重大決策徵求意見
第一條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以人為本的思想路線,針對市委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堅持走民眾路線,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認真聽取各方面意見,廣泛匯聚集體智慧,實現重大事項決策向科學民主轉變,把民眾意見、專家諮詢、領導決策有機結合起來,不斷提高市委工作的民主化、科學化和規範化水平。
第二條 市委重大決策,是指事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涉及範圍廣、影響深遠的戰略性決策,包括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等。
第三條 市委作出重大決策,必須遵循實事求是、民眾路線、民主集中、可行擇優的原則,堅持集體領導、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實行集體議事。不得以傳閱、會簽或者以個別徵求意見等形式代替集體議事和會議表決。
第四條 徵求意見內容
1、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方針政策、重大決策、重要精神、重要工作部署的實施方案、落實措施和有關改革、發展、穩定等方面的問題;
2、市委、市政府全局工作的指導思想、發展規劃、重要措施以及涉及全市性的體制改革等方面的問題;
3、市黨政領導班子及幹部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的規劃和重要工作目標任務的制定等方面的問題;
4、重要崗位和部門幹部人事任免、工作調整和幹部交流,3個月以上離崗培訓、上派掛職和下派鍛鍊等方面的問題;
5、需市委決定和向上級推薦表彰、授予榮譽稱號、記功等方面的問題;
6、重大違紀案件的調查與處理等方面的問題;
7、誡勉談話對象的確定和程式啟動等方面的問題;
8、其他需經黨委會議集體討論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 徵求意見範圍
1、市黨政班子成員,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主要領導同志;
2、市委委員、候補委員;
3、廳級以上離退休老幹部代表;
4、市黨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代表;
5、與重大決策事項相關的專家、學者及社會各界相關代表。
第六條 徵求意見形式
1、網路問政形式:通過市委書記及各市委常委電子信箱、114政務服務平台、市黨政領導線上與網民互動等網路形式徵求意見;
2、座談會形式:通過召開廳級以上離退休老幹部代表座談會,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代表座談會,與重大決策事項相關的社會各界代表人士座談會等形式徵求意見;
3、檔案形式:通過印發檔案形式,徵求市委委員、候補委員,各縣(區)黨政主要領導,市直和駐惠各相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意見;
4、新聞媒體形式:通過《惠州日報》、惠州電視台、惠州廣播電台、今日惠州網等媒體向社會各界民眾徵求意見;
5、通過黨務公開專欄、電子公開屏等徵求意見。
第七條 民眾意見的處理
1、對於通過各種渠道收集到的民眾意見,要適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討論,對合理、合法的意見要積極採納,對其中不合理、不合法或暫時不能實現的意見和建議,要落實專人向民眾做好解釋工作,以求得民眾的理解和支持。
2、重大事項研究決策後,要依照有關規定通過黨務公開途徑向社會公開。
3、重大決策執行過程中,要自覺接受民眾監督,對違規違紀行為要及時查處。
第八條 本制度所涉及內容,法律、法規及黨和國家的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九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中共惠州市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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