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市紀委機關與市監察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體制,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種職能。主要職責是:(一)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認真抓好反腐敗鬥爭,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二)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市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機構名稱,主要職責,

機構名稱

中共德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德州市監察局

主要職責

(三)負責檢查並處理市委、市政府機關各部門,各縣(市、區)黨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四)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縣(市、區)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撤職及撤職以下的行政處分(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五)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全市黨風黨紀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七)負責對黨的紀檢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擬定黨紀條規和政策規定。(八)調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制定有關政策、法規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的建議;變更或撤銷下級行政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九)會同市直各部門以及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縣(市、區)紀委領導班子和監察局領導幹部人選;負責市紀委、監察局派駐市直各部門除“市管幹部”以外的紀檢組、監察室的領導幹部職務的任免;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紀委、監察廳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任務。
3、內設機構 總計(14)個
辦公室、監察綜合室、研究室、幹部室、宣傳教育室、案件審理室、信訪室、黨風廉政建設一室、黨風廉政建設二室、執法室、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三紀檢監察室、行政效能監察辦公室
4、人員編制
總編制85人,實有62人。
5、備註
單列編制1人
二、人員名單
1、公務員(共62人)
孫秀河 李生全 王立魯 王官久 王立勇 劉天柱 於紅莉 郭宗軍 柳紅衛 許金良 楊義學 陳震山 胡 濱 刁永明 邱麗艷 趙愛英 魏 偉 陳 曦 馬偉彪 韓 晶 董愛新 許法敏 盧長賓 顏宏偉 於典恆  王登峰 孫立寧 付 剛 李宗元 張 慧 代守明 張玉強 聶長義 王學華 康永兵 趙 陽 黃德明 劉振清 劉 壯 盧金嶺 趙彥冰 邱家起  劉崇軍  靳治飛 王 涵
2、機關工勤人員(共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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