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廈門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是市委主管統一戰線工作的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廈門市委統戰部
- 成立時間:1950年3月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機構職責,辦公室,黨派處,聯絡處,人士工作處,幹部處,機關黨委,
歷史沿革
中共廈門市委統戰部組建於1950年3月,1950年12月正式設立工作機構,內設調研科、聯絡科、秘書室三個科室。1955年,內設科室改為幹部科、黨派科、工商科和秘書室。
文化大革命開始後,統戰部工作機構陷入癱瘓,機關幹部分流到其他部門。1971年,市革委會成立政治處外事組,下設統戰組、僑務組,由統戰組履行原統戰部的部分職能。
1976年1月,市委統戰部恢復。1978年10月,市委統戰部下設秘書科、政工科、工商黨派科、民族宗教科。1979年3月,市委統戰部民族宗教科撤銷,成立市宗教事務處,仍歸口市委統戰部領導。1981年2月,市委統戰部政工科改稱幹部科。同年,市委統戰部增設僑務辦公室。1983 年起,各區區委統戰部先後成立。1985年,市委統戰部各科改為處。1986年8月,市委僑務辦公室改為市政府僑務辦公室,歸口市政府系列。1989年3月,秘書處改稱辦公室。1991年6月,廈門市宗教事務處改為廈門市宗教事務局,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門,仍歸口市委統戰部領導。市委統戰部的編制,1988年為20人,1991年增加至25人。1995年市委統戰部內設辦公室、組織處、黨派處和聯絡處四個處室。
2007年5月,市委統戰部增設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處。
主要職責
1、組織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調查研究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係;向市委及上級統戰部反映情況,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負責聯繫我市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研究貫徹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發揮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幫助我市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士;協助民主黨派建立、健全參政黨機制;幫助民主黨派改善工作、生活條件。
3、負責協調全市宗教工作,聯繫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協調檢查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的落實;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宗教界人士的培養和安排工作。
4、負責開展以促進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繫港澳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聯繫台灣有關人士和民間社團;做好聯繫港澳同胞、台灣同胞、海外僑胞、台屬和金門同胞及眷屬的有關工作。
5、負責推動加強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負責全國、省、市人大、政協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負責市政協換屆政協委員名單匯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選拔、培養、考察、推薦黨外代表人士擔任政府領導職務。檢查了解黨外人士所在單位黨委合作共事情況,反映並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推動多黨合作事業的發展。負責黨外幹部隊伍建設的協調落實工作,協調做好黨外幹部的發現、培養、使用、管理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隊伍建設。
6、負責新的社會階層統戰工作,聯繫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研究並提出制定新社會階層人士政策的意見和建議,了解掌握新社會階層發展變化情況,加強新社會階層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開展代表人士的引導、教育和發現、培養工作。
7、負責開展經濟領域統戰工作;聯繫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及海外有關工商社團;調查研究、反映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性建議,參與有關政策的研究制定。
8、負責黨外知識分子統戰工作,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性建議,檢查黨外知識分子政策落實情況,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物,做好留學歸國人員工作。
9、負責指導我市各級黨組織開展統一戰線工作,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的對口聯繫及其它統戰工作,指導我市各區統戰部工作。負責聯繫社會主義學院及全市黨外幹部及代表性人士和統戰系統幹部的培訓協調和組織工作。
10、指導聯繫我市工商聯(總商會)、僑聯、台聯、金聯、集美校委會、華僑博物院、中華職教社、海外聯誼會、留學生同學會、黃埔軍校同學會、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及其他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
11、指導協調我市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開展統戰理論研究。
12、加強統戰系統機關黨委工作,搞好市委統戰部機關自身建設,提高全體幹部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工作水平。
13、完成市委和上級統戰部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機構職責
辦公室
負責部內外的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保證機關業務和行政工作的正常運轉;
負責文書處理,承擔綜合性文字工作;
負責會務、信訪、督查、檔案、財務、固定資產管理、接待、保密、安全保衛、文印和行政事務等工作;
負責統戰信息化工作;負責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組織、協調統戰部門和系統單位的宣傳活動;
負責指導、協調和組織統一戰線理論研究和調研工作;
負責信息反映工作,收集、反映黨外人士的思想動態和統一戰線工作的有關情況,做好上級規定的信息專報工作,收集上級和外地的統戰工作信息;
聯繫各區統戰部,協調和指導基層統戰工作;
負責聯繫和指導集美校委會和華僑博物院工作。
黨派處
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貫徹落實黨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促進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的實施;
對有關堅持和完善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和民主黨派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並提出意見,組織安排好市委同各民主黨派定期召開的民主協商會、通報會和座談會;
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各項措施,推動各民主黨派做好社會服務的各項工作;
指導基層黨組織開展民主黨派工作,協助民主黨派做好自身建設工作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
聯絡處
負責港澳台和海外統戰工作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
負責聯繫港澳、海外有關社團和代表人士;負責協調、指導民主黨派、工商聯(總商會)和有關人民團體、民間團體的海外統戰工作;
負責海外聯誼會工作,聯繫和指導僑聯、台聯、金聯、黃埔同學會等社會團體開展工作,負責有關港澳、僑、台的落實政策工作;
負責部主管的有關社會團體的管理工作;
負責協調我市宗教工作,協調檢查民族、宗教方針政策的落實,協助有關部門解決宗教、民族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
聯繫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聯繫宗教界和少數民族的代表人士。
人士工作處
負責聯繫黨外知識分子、新社會階層人士和無黨派人士,了解掌握他們的發展情況,反映思想動態;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發現、教育、培養代表人士,表彰宣傳先進典型;落實有關統戰工作方針政策;
負責協調、指導建立黨外知識分子、新社會階層人士、無黨派人士工作機制,開展相關調查研究,提出制定政策的意見和建議;
負責聯繫和指導市工商聯(總商會)、市中華職業教育社、留學生聯誼會工作,負責市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秘書處工作。
幹部處
負責落實全國、省、市人大、政協黨外人士政治安排的具體事務,負責市政協換屆政協委員名單匯總,做好擔任政府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黨外人士的選拔、培養、考察和推薦工作;
檢查了解與黨外人士合作共事情況,反映並協調解決存在問題;
負責黨外後備幹部管理,協調、指導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工作;
聯繫社會主義學院,負責黨外幹部和統戰幹部的培訓工作;
負責統戰系統幹部人事管理工作,協助市各民主黨派進行幹部管理,協助管理區委統戰部長;
負責部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職工人事管理工作及人事檔案工作,收集、管理黨外人士的檔案材料;
負責部機關及系統內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辦理部機關及有關單位出國(境)人員的政審等手續。
機關黨委
負責部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
負責部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創建文明單位工作,指導協調系統單位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負責黨員管理,負責黨員幹部職工的學習活動組織和思想教育工作;
負責部機關和系統單位紀檢監察工作;
領導機關工、青、婦工作和計生、普法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