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屯昌縣直屬單位工作委員會是縣委管理縣直機關與企事業單位黨務工作的縣委工作部門,與縣委組織部合署辦公。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屯昌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委<2001>43號),設定中共屯昌縣直屬單位工作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屯昌縣直屬單位工作委員會
- 性質:屯昌縣委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根據中央、省委、縣委的有關方針、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縣直機關與企事業單位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規劃。
2.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中央、省委、縣委對機關與企事業單位黨的建設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指導基層黨組織搞好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
3.負責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總支、支部的成立、合併、撤銷的審批工作,監督和審批黨總支、黨支部的選舉工作。
4.負責制定縣直機關與企事業單位發展黨員計畫,並抓好入黨積極分子的培訓、入黨對象的培養、考察工作。
5.指導縣直機關與企事業基層黨組織按照黨員發展工作的方針和程式,嚴格把好黨員標準,做好新黨員的發展工作。審批各黨總支(支部)發展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事項。
6.制定縣直屬機關與企事業單位基層黨組織各項制度,檢查、監督黨支部過好組織生活;管好黨員民主評議工作和黨內統計工作,負責黨費收繳。
7.負責抓好縣直機關與企事業單位基層黨組織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紀教育,受理黨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
8.指導縣直單位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9.承辦縣委交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中共屯昌縣直屬單位工作委員會內設2個工作崗位。
(一)宣傳文秘崗位
負責指導縣直機關與企事業單位理論教育,精神文明建設,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紀教育。起草和審核工委綜合性檔案及重要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和機要保密工作;承辦縣直機關與企事業單位黨總支、黨支部的成立、合併、撤銷工作;承辦黨員組織關係的接轉。指導、監促、檢查縣直機關工會、婦女和共青團工作;負責黨委管理工作。
(二)組織建設崗位
負責縣直機關與企事業單位各黨總支、黨支部的協調關係;擬定基層組織建設的工作規劃;配合縣直各部門抓好機關專(兼)職黨務幹部的配備、管理和培訓;督促檢查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和“三會一課”制度的落實,搞好黨內監督;承辦審批發展新黨員事項;負責縣直機關與企事業的黨內統計和黨費收繳工作;抓好入黨積極分子的培訓、培養和考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