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寧波市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中共寧波市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中共寧波市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共浙江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寧波市機構改革方案》,中共寧波市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是市委派出機構,統一領導市直機關各部門黨的工作,為市委工作機關,正局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寧波市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 外文名:Working Committee of organs directly under the CPC Ningbo Municipal Committee
  • 性質:市委工作機關
  • 行政級別:正局級 
  • 機構屬性:市委派出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統一組織、規劃、部署市直機關(含部省屬在甬部門單位)黨的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和建議,並組織實施。指導區縣(市)直機關工委的業務工作。指導社會組織綜合黨委和行業黨委做好黨員發展、黨費、統計等管理工作。
(二)指導市直機關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
(三)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職工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和督促市直機關各部門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處級幹部理論培訓工作。
(四)督促指導市直機關各部門黨委(黨組)履行機關黨建主體責任。監督檢查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落實黨建責任制、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並向市委報告。
(五)配合市委有關部門抓好市直機關各部門領導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設。參與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督促檢查和指導。指導督促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落實制度情況實施監督,向市委反映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情況。
(六)指導各級黨組織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做好黨員發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導督促市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組織按期換屆,審批關於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的請示,審批市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組織和機關紀委領導班子組成及書記、副書記的任免。負責培訓輪訓市直機關黨務幹部。
(七)領導市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八)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加強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市直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狀況。指導市級機關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組織實施文明機關創建工作。
(九)指導市直機關各部門黨委(黨組)加強機關作風建設,負責組織開展民主評議機關工作。
(十)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做好黨的統一戰線工作和民眾工作。領導市直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團組織的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和領導重要批示件的督辦,起草工委年度計畫、總結和信息綜合等。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外事管理和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文秘、政務公開、信訪、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財務、機關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統籌管理信息化建設及網路安全。
(二)督查調研室。承擔對市直機關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落實黨建責任制、遵守政治紀律以及機關黨建重點工作、重要制度情況的督查工作。參與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督促檢查有關工作。承擔市直機關作風建設督查和民主評議機關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工作調研規劃和重要文稿、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核。指導區縣(市)直機關工委的業務工作,承擔全市機關黨建聯動工作。
(三)組織處(市直機關團工委、市直機關婦工委)。負責指導市直機關基層黨組織的組織建設和黨員發展、管理等工作。承辦市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組織和機關紀委領導班子組成及書記、副書記任免的報批。指導社會組織綜合黨委和行業黨委做好相關管理工作。承擔市直機關出席上級黨員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組織工作。承擔黨費使用管理、黨內統計、黨務幹部培訓輪訓、黨建考核工作。指導市直機關黨組織做好黨的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市直機關團的工作和青年工作。領導市直機關婦女工作。
(四)宣傳教育處。指導市直機關黨的宣傳思想教育工作。指導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指導督促市直機關各部門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了解掌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指導市級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承擔文明機關創建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處級幹部理論培訓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其他事項

市直機關工會聯合會領導市直機關工會工作。
市委直屬機關紀檢監察工作委員會,作為市紀委市監委派出機構,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兩項職責,在市紀委市監委、市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雙重領導下開展工作。其機構編制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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