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宣恩縣委縣直機關工作委員會

中共宣恩縣委縣直機關工作委員會主要分類指導和管理縣直各部門機關黨組織及所屬企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工作,做好對黨員的教育、監督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宣恩縣委縣直機關工作委員會
  • 地點:宣恩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
1、制訂縣直機關黨的建設規劃。
2、指導縣直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進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形勢教育。負責縣直機關副科級以下幹部、機關黨務幹部、預備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理論、業務培訓,指導縣直機關黨員的輪訓工作。
3、指導縣直機關黨組織加強黨風廉正建設,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實施監督,定期了解各部門黨員和民眾對領導幹部的思想、作風和工作情況。協助縣委有關部門抓好縣直機關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作風建設、民主生活會的管理和中心學習組的學習。對縣直部門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委的重大決策和部署進行督促檢查。
4、指導縣直機關黨組織配合行政領導做好機關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縣直機關思想作風和精神文明建設,做好縣級文明單位的初審推薦工作。
5、抓好縣直機關黨組織建設,負責縣直各部門機關黨組織和紀委負責人的考核、任免和培訓工作,負責審批新建、改建的機關黨組織和縣直機關所屬二級單位新建的黨組織。抓好對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審批縣直各總支、支部發展的黨員。負責縣直機關黨建工作的調查研究和黨費收繳管理工作。
6、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助黨組(黨委)管理機關黨組織和民眾組織的幹部;配合組織人事部門對機關行政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機關行政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
7、領導縣直機關各部門黨組織的紀律檢查工作。審議科級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紀的案件,審批縣直機關所屬單位對一般黨員幹部違反黨紀的處理。
8、完成縣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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