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宣城市委宣傳部

中共宣城市委宣傳部是屬於宣城市的國家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宣城市委宣傳部
  • 機構性質:國家政府部門
主要工作,中共宣城市委宣傳部主要職責,

主要工作

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宣傳工作的方針、政策,督促檢查落實情況,按照省委宣傳部和市委的要求,部署全市宣傳思想工作;指導市直宣傳文化系統和各縣市區委宣傳部制定工作、目標和措施;協調市直宣傳文化系統各部門之間的工作。負責指導全市理論學習、理論宣傳、理論研究工作,做好市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服務工作,對市直單位和縣市區委中心組理論學習進行檢查指導,對宣傳思想幹部進行培訓.

中共宣城市委宣傳部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宣傳工作的方針、政策,督促檢查落實情況,按照省委宣傳部和市委的要求,部署全市宣傳思想工作;指導市直宣傳文化系統和各縣市區委宣傳部制定工作、目標和措施;協調市直宣傳文化系統各部門之間的工作。
(二)負責指導全市理論學習、理論宣傳、理論研究工作,做好市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服務工作,對市直單位和縣市區委中心組理論學習進行檢查指導,對宣傳思想幹部進行培訓.
(三)領導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工作,組織重大社科課題項目的申報和研究工作,定期開展社會科學成果評審和獎勵。
(四)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市直各新聞單位的工作。對宣城日報社、市廣播電視局的工作實施方針、政策的領導。領導市“掃黃打非”工作.
(五)指導全市精神產品的生產,組織實施精神產品生產的“五個一工程”。對市文化局(市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市文聯的工作實施方針、政策的領導。
(六)負責規劃、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務;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員教育工作;
承擔市委思想政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領導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
(七)圍繞“改革、發展、穩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各項重大經濟和社會宣傳工作。
(八)指導教育、衛生、人口與計畫生育、體育等部門貫徹黨的方針、政策。
負責提出全市宣傳思想文化事業改革和發展的指導、思想;按有關規定負責市級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和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管理工作.
(九)受市委委託,會同市委組織部管理市直宣傳口各單位領導幹部,指導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市直宣傳系統副縣級以上領導幹部的了解、考察,並提出任免意見;負責市直宣傳系統各單位正科級幹部的任免;對市直宣傳系統各單位副科級幹部及縣市區委宣傳部部長、副部長的任免提出審核意見;制定對縣市區黨委宣傳部和市直宣傳文化系統有關幹部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政工和新聞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宣傳文化系統的知識分子工作。
(十)規劃、指導全市民眾性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道德教育;總結推廣典型經驗,表彰先進。
(十一)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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