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改進省直機關作風加強效能建設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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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改進省直機關作風加強效能建設的意見
  • 第一章:提高認識
  • 第二章:突出重點
  • 第三章:加強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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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改進省直機關作風加強效能建設的意見
(2005年6月20日)
皖辦發〔2005〕14號
為建立健全規範、高效的機關運行機制,激發省直機關工作人員對工作的飽滿熱情和對人民民眾的深厚感情,樹立良好的機關作風,營造我省加快發展、奮力崛起的良好環境,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改進省直機關作風、加強效能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意見全文

第一章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把改進作風、提高效能擺在省直機關自身建設的突出位置
加強和改進省直機關作風、進一步提高機關效能,關係安徽的奮力崛起,關係安徽的形象。近年來,省直機關在改進機關作風、加強效能建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在一些部門和單位還比較突出,主動為基層服務的意識還不強,有的程式僵化、環節繁瑣、紀律鬆弛、辦事拖拉、敷衍塞責、推諉扯皮,作風不實、效率不高、落實不力的問題還沒有根本改變;本位主義、部門利益傾向沒有很好解決,有的權力利益化、利益部門化,不作為、亂作為現象還不同程度地存在;依法行政、廉潔從政、從嚴治政方面還有不少薄弱環節,“中梗阻”、“與民爭利”等損害民眾利益的問題也時有發生。這些問題的存在,增加了機關成本,降低了機關效能,損害了機關形象,影響了安徽的發展。省直機關一定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從搶抓機遇、乘勢而上、奮力崛起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大局出發,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把改進作風、提高效能擺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切實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第二章
二、突出重點,標本兼治,把改進作風、提高效能貫穿於省直機關各項工作之中
1.突出“兩風”“兩情”,增強服務意識。解決當前省直機關仍然存在的作風和效能問題,關鍵是要切實加強和改進領導作風和部門行風建設,做到對民眾有感情、對工作有激情。各級領導幹部要牢記“兩個務必”,切實轉變領導作風,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求真務實之風、艱苦奮鬥之風,努力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以身作則,立言立行,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在機關作風建設中起到主導和表率作用。加強行風建設,重點抓好有行政審批權的部門的行風建設,堅決克服利用職權謀取部門、行業和個人利益的行為,堅決糾正部門、行業不正之風。教育、引導機關工作人員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帶著對人民民眾的深厚感情去想問題、做事情,在謀劃發展、制定決策時,充分體現民眾意願,維護民眾利益,誠心誠意地為民眾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建立健全信訪接待日和政務熱線電話制度,對基層民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保持對工作有激情,把對工作的激情體現在做好本職工作上,形成嚴謹細緻、求真務實、廉潔高效的工作作風,堅決克服官氣、暮氣、惰氣和俗氣,始終保持蓬勃朝氣、昂揚銳氣和浩然正氣。當前,特別要著力解決“事難辦”問題,嚴禁擅離職守或在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炒股、玩電腦遊戲,嚴禁非特殊工作需要在工作日中午飲酒,嚴禁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當事人宴請和禮品、禮金,嚴禁亂攤派以及要求管理對象訂閱報刊、購買圖書和刊登廣告,杜絕對管理和服務對象態度冷漠生硬、言行舉止不文明不禮貌的現象。
2.加快工作節奏,提高辦事效率。進一步強化效率意識,簡化辦事程式,降低行政成本,逐步建立以主要責任單位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完善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對於中央決定、上級交辦的事項,雷厲風行,速辦速決;對下級機關請示的事項,嚴格按照辦理時限抓緊辦理,堅決杜絕推諉扯皮、敷衍塞責甚至故意拖延刁難的現象,到期不予答覆的,視作同意。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和規範行政許可事項,對按規定保留的審批事項,除特殊情況報經省政府同意外,一律進省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對需多個部門審批的事項,實行並聯審批,由一個部門受理,並轉相關部門同步審批。加強視窗建設,視窗單位要公開辦事程式、辦事標準、辦事結果,就工作質量、服務態度、辦事時效等方面作出承諾,提高現場辦結率。按照有關規定,積極開展電子政務建設,實施“政府上網”工程。
3.嚴格依法行政,確保政令暢通。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的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決定部署,制定、發布規範性檔案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行政機關要向申請人提供行政許可格式文本,並按有關規定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書面決定,不得向申請人提出購買指定商品、接受有償服務等不正當要求,能夠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場作出。按照政務公開有關規定,依法向社會公布辦事依據、條件、程式、時限、紀律、結果及承辦部門、承辦人員、負責人等內容。嚴格行政徵收管理,實施行政徵收要有法定依據、範圍和時限,無徵收資格證、收費許可證不得擅自徵收,不得自行增設行政徵收項目或者改變徵收標準,不得違反財政票據管理有關規定。實施行政檢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強制行為要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上級行政機關依法履行對下級行政機關行政執法行為監督檢查的職責,決不允許以執法、抽檢為名變相收費、罰款,更不準將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轉移到學會、協會等下屬單位和機構收取。
4.健全完善制度,嚴格機關管理。按照從嚴治政,執政為民,有利於服務企業、服務基層、服務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大力加強制度建設。以規範化、標準化、科學化為目標,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內部工作規則,強力推行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否定報備制、首問責任制、失職追究制、視窗部門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形成比較完善且操作性較強的機關作風和效能建設制度體系,並貫穿於機關工作的每一個部位和環節。
5.創新管理方式,強化科學決策。大力推進綜合執法工作,推行AB崗工作制。改進工作方式方法,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充分聽取下級機關和社會各界對本部門本單位改進作風、提高效能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提高服務水平。發揮省政府經濟技術顧問委員會、法律顧問組及參事室、諮詢委的作用,進一步建立健全科學決策機制。對關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決策,徵詢各方面意見,認真進行論證和評估,必要時組織聽證,防止政府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利益化。健全落實機制,加強督查力量,加大督查力度,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反饋,推進工作落實。
第三章
三、加強領導,完善措施,把省直機關改進作風、提高效能落到實處
1.健全工作機構,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省直機關改進作風、加強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和協調機關作風和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直機關工委。各單位建立由主要領導負總責、相關領導和部門具體抓的工作機制,制定切合實際的實施方案,精心組織,抓好落實。
2.提高隊伍素質,完善激勵機制。加強職業道德建設與業務培訓,完善競爭激勵機制,把機關工作人員改進作風和提高效能方面的表現與公務員年度考核有機結合起來,並作為機關幹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推行輪崗交流、任職競崗等制度,真正建立起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機制,形成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環境。
3、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考核獎懲。充分發揮監督作用,把改進作風和提高效能置於法律監督、民眾監督和輿論監督之下。對投訴受理中心接受的投訴,做到有投必受,有受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復。對新聞媒體報導和反映的重大問題,有關部門要積極主動查處。以改進作風和效能建設的重點內容為主體,結合政風、行風評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省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研究制定科學、量化、操作性強的效能建設考核體系,按年度對各單位進行考評,公布考核結果,強化獎懲措施,對取得優秀等次的進行表揚,對不合格等次的予以通報批評。
4、嚴肅黨紀政紀,強化紀檢監察。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違反有關規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影響機關工作秩序和效能,導致損害管理和服務對象合法權益、破壞和影響經濟發展環境的,由責任人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追究其責任。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口頭告誡;情節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或者書面告誡,並視情調離工作崗位、責令離崗培訓、建議引咎辭職、降職和辭退等;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此外,對造成嚴重後果的效能案件,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追究有關人員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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