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城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意見
- 頒布時間:2003年2月21日
- 文號:皖辦發〔2003〕2號
- 頒布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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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城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意見
(2003年2月21日)
皖辦發〔2003〕2號
為進一步提高新時期我省城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水平,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就加強我省城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檔案全文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決定》為主線,以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為目標,以最大限度地滿足城市育齡民眾在計畫生育、生殖保健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求為重點,堅持以人為本,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為加快發展、富民強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貢獻。
(二)工作目標:
在黨委、政府領導下,依託社區,建立“屬地管理、單位負責、居民自治、社區服務”的城市人口與計畫生育管理機制,不斷提高社區計畫生育管理服務水平和自治能力。
制定和完善相應的社會經濟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和社會保障制度。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形成規範、科學的管理制度、工作程式和質量標準。加強部門協調,實行綜合治理。推行計畫生育政務公開、居務公開、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引導城市居民依法履行計畫生育義務。
以提高民眾的滿意程度為目標,全面推進優質服務,確保育齡民眾普遍享受較好的生殖保健服務,出生人口素質、居民生殖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明顯提高。
緊密結合城市精神文明建設,深入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推動“關愛女孩工程”的實施,建設社會主義新型生育文化,形成少生優育、男女平等、尊老愛幼、家庭和睦的良好風氣和新型社區人際關係。
健全城市基層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網路,加強基層計畫生育幹部隊伍和計畫生育宣傳服務陣地建設,提高基層計生工作者素質和工作水平。發展計畫生育協會組織,壯大志願者隊伍。
二、建立健全城市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組織體系和工作網路
新時期城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必須適應改革開放和城市建設發展的要求,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層,落實到社區。
(一)城市區、街道對本轄區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負領導責任,對轄區內所有單位和居民的計畫生育工作進行統一管理,並承擔宣傳教育、監督評估、組織協調和綜合服務職責。各級計生部門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對社區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支持、信息引導、綜合協調和業務指導上,為社區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社區居民委員會依法協助政府做好本社區內所有單位和居民的計畫生育工作。對尚未建立社區居委會的城市新建小區,小區內的計畫生育日常管理可由街道承擔或委託鄰近社區居委會代管,落實專人負責。實行居務公開,逐步實現社區人口與計畫生育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並對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的行政管理和社會服務進行民主監督。社區居委會下設計畫生育工作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成員兼任計畫生育委員,有條件的地方可配備專職計畫生育工作人員。同時,調動社區其他專門工作委員會的積極性,共同參與計畫生育工作。
(三)加強社區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和志願者隊伍建設。建立以院樓長、單元組長、計生協會會員代表為骨幹的社區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和志願者隊伍,把計畫生育優質服務與社區家政服務、扶貧幫困服務、社會救助服務結合起來,面向家庭,面向民眾,為社區居民提供與計畫生育相關的綜合服務。
(四)重視發揮社區物業管理單位的作用。物業管理單位應注意發揮自身優勢,積極協助社區居委會做好小區的計畫生育工作。
三、積極穩妥地推進城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改革
(一)倡導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念,建設社會主義新型生育文化。把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融入城市社區文化建設之中,整合和利用社區內各種教育、文化及媒體資源,貼近民眾,面向家庭,多形式、多渠道、多層次地開展經常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營造良好的社區輿論環境,促進民眾婚育觀念的轉變,提高家庭文明程度。
(二)建立有效的協調運作機制,強化城市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公安、工商、民政、衛生、勞動和社會保障、建設、教育、文化、司法、財政、人事、計生等部門,要切實履行在城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中的職責,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使綜合治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三)依託社區,建立資源共享的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服務體系。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社區資源,建立多層次、多樣化的計畫生育宣傳、諮詢、技術服務陣地,開展避孕節育知情選擇,為育齡民眾提供生殖保健和避孕節育全程服務,不斷提高居民的生活質量和生殖健康水平。
(四)積極創新,拓展服務,提高城市計畫生育工作質量。最大限度地發揮社區的服務功能和優勢,不斷拓展服務範圍,積極開展社區育齡民眾需要的各種便民利民活動和生產、生活、生育服務。同時簡化辦事程式,提高工作效率,寓管理於服務之中,不斷提高計畫生育工作質量。
(五)積極開展城市人口與計畫生育管理改革。改革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制度,實行屬地管理;改革目標責任制考核,簡化程式,突出重點,注重實效,把基層的注意力和工作重點引導到為民眾提供優質服務和提高工作質量上來。
四、進一步落實企事業單位計畫生育法定代表人責任制,建立和完善流動人口及城市特殊人群計畫生育綜合治理機制
各級黨委、政府和企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指導、督促各類企事業單位認真履行計畫生育責任,進一步落實單位法定代表人計畫生育工作責任制,通過建立社區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積極支持、協助和參與所在地的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做到單位負責與屬地管理相結合,確保計畫生育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要切實加強對流動人口及城市無業、失業、人戶分離等特殊人群的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建立由相關部門、街道和社區組成的管理協調機構,以社區服務中心、社區警務室、社區治安工作委員會、社區計畫生育工作委員會為依託,把流動人口及城市特殊人群納入現居住地管理和服務範圍,建立起比較完整有序的流動人口及城市特殊人群管理服務體系。
五、切實加強和改善對城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領導
各級黨委、政府要從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高度,加強對城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領導,積極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綜合改革,進一步明確各級黨委政府、相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職責,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嚴格執行“一票否決”和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的制度,切實做到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要高度重視並切實加強城市計畫生育工作機構和工作隊伍建設,做到機構、人員、任務、報酬落實。要依照有關規定和程式,選拔和推薦思想好、作風正、懂業務、會管理,年富力強,善於做民眾工作的同志從事城市計畫生育工作,切實從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和愛護計生幹部,為他們開展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
要確保城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經費的落實,以高於農村縣(市、區)的標準予以投入,保障城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基本運轉。同時,協調各相關部門逐步建立城市養老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障制度,制定和落實對城市計畫生育家庭的各項獎勵和優惠政策,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一)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決定》為主線,以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為目標,以最大限度地滿足城市育齡民眾在計畫生育、生殖保健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求為重點,堅持以人為本,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為加快發展、富民強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貢獻。
(二)工作目標:
在黨委、政府領導下,依託社區,建立“屬地管理、單位負責、居民自治、社區服務”的城市人口與計畫生育管理機制,不斷提高社區計畫生育管理服務水平和自治能力。
制定和完善相應的社會經濟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和社會保障制度。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形成規範、科學的管理制度、工作程式和質量標準。加強部門協調,實行綜合治理。推行計畫生育政務公開、居務公開、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引導城市居民依法履行計畫生育義務。
以提高民眾的滿意程度為目標,全面推進優質服務,確保育齡民眾普遍享受較好的生殖保健服務,出生人口素質、居民生殖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明顯提高。
緊密結合城市精神文明建設,深入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推動“關愛女孩工程”的實施,建設社會主義新型生育文化,形成少生優育、男女平等、尊老愛幼、家庭和睦的良好風氣和新型社區人際關係。
健全城市基層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網路,加強基層計畫生育幹部隊伍和計畫生育宣傳服務陣地建設,提高基層計生工作者素質和工作水平。發展計畫生育協會組織,壯大志願者隊伍。
二、建立健全城市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組織體系和工作網路
新時期城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必須適應改革開放和城市建設發展的要求,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層,落實到社區。
(一)城市區、街道對本轄區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負領導責任,對轄區內所有單位和居民的計畫生育工作進行統一管理,並承擔宣傳教育、監督評估、組織協調和綜合服務職責。各級計生部門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對社區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支持、信息引導、綜合協調和業務指導上,為社區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社區居民委員會依法協助政府做好本社區內所有單位和居民的計畫生育工作。對尚未建立社區居委會的城市新建小區,小區內的計畫生育日常管理可由街道承擔或委託鄰近社區居委會代管,落實專人負責。實行居務公開,逐步實現社區人口與計畫生育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並對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的行政管理和社會服務進行民主監督。社區居委會下設計畫生育工作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成員兼任計畫生育委員,有條件的地方可配備專職計畫生育工作人員。同時,調動社區其他專門工作委員會的積極性,共同參與計畫生育工作。
(三)加強社區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和志願者隊伍建設。建立以院樓長、單元組長、計生協會會員代表為骨幹的社區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和志願者隊伍,把計畫生育優質服務與社區家政服務、扶貧幫困服務、社會救助服務結合起來,面向家庭,面向民眾,為社區居民提供與計畫生育相關的綜合服務。
(四)重視發揮社區物業管理單位的作用。物業管理單位應注意發揮自身優勢,積極協助社區居委會做好小區的計畫生育工作。
三、積極穩妥地推進城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改革
(一)倡導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念,建設社會主義新型生育文化。把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融入城市社區文化建設之中,整合和利用社區內各種教育、文化及媒體資源,貼近民眾,面向家庭,多形式、多渠道、多層次地開展經常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營造良好的社區輿論環境,促進民眾婚育觀念的轉變,提高家庭文明程度。
(二)建立有效的協調運作機制,強化城市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公安、工商、民政、衛生、勞動和社會保障、建設、教育、文化、司法、財政、人事、計生等部門,要切實履行在城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中的職責,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使綜合治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三)依託社區,建立資源共享的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服務體系。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社區資源,建立多層次、多樣化的計畫生育宣傳、諮詢、技術服務陣地,開展避孕節育知情選擇,為育齡民眾提供生殖保健和避孕節育全程服務,不斷提高居民的生活質量和生殖健康水平。
(四)積極創新,拓展服務,提高城市計畫生育工作質量。最大限度地發揮社區的服務功能和優勢,不斷拓展服務範圍,積極開展社區育齡民眾需要的各種便民利民活動和生產、生活、生育服務。同時簡化辦事程式,提高工作效率,寓管理於服務之中,不斷提高計畫生育工作質量。
(五)積極開展城市人口與計畫生育管理改革。改革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制度,實行屬地管理;改革目標責任制考核,簡化程式,突出重點,注重實效,把基層的注意力和工作重點引導到為民眾提供優質服務和提高工作質量上來。
四、進一步落實企事業單位計畫生育法定代表人責任制,建立和完善流動人口及城市特殊人群計畫生育綜合治理機制
各級黨委、政府和企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指導、督促各類企事業單位認真履行計畫生育責任,進一步落實單位法定代表人計畫生育工作責任制,通過建立社區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積極支持、協助和參與所在地的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做到單位負責與屬地管理相結合,確保計畫生育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要切實加強對流動人口及城市無業、失業、人戶分離等特殊人群的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建立由相關部門、街道和社區組成的管理協調機構,以社區服務中心、社區警務室、社區治安工作委員會、社區計畫生育工作委員會為依託,把流動人口及城市特殊人群納入現居住地管理和服務範圍,建立起比較完整有序的流動人口及城市特殊人群管理服務體系。
五、切實加強和改善對城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領導
各級黨委、政府要從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高度,加強對城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領導,積極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綜合改革,進一步明確各級黨委政府、相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職責,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嚴格執行“一票否決”和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的制度,切實做到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要高度重視並切實加強城市計畫生育工作機構和工作隊伍建設,做到機構、人員、任務、報酬落實。要依照有關規定和程式,選拔和推薦思想好、作風正、懂業務、會管理,年富力強,善於做民眾工作的同志從事城市計畫生育工作,切實從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和愛護計生幹部,為他們開展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
要確保城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經費的落實,以高於農村縣(市、區)的標準予以投入,保障城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基本運轉。同時,協調各相關部門逐步建立城市養老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障制度,制定和落實對城市計畫生育家庭的各項獎勵和優惠政策,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