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加快招商引資的若干意見》是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2002年發布的一則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加快招商引資的乾若意見
- 類別:意見
- 地點:安徽省
- 文號:皖發〔2002〕14號
引言,具體內容,
引言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加快招商引資的若干意見
(2002年9月16日)
皖發〔2002〕14號
為適應經濟全球化趨勢加快、國內各地區競相發展的新形勢,推動全省經濟結構調整與升級,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實現富民強省目標,現就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加快招商引資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具體內容
一、進一步解放思想,真正把招商引資作為經濟工作的重中之重
1、牢固樹立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調整的觀念,增強做好招商引資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各級黨委、政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與時俱進,堅持以發展為第一要務,緊緊圍繞加快發展、富民強省主題,堅定不移地實施大開放戰略,把招商引資作為一項全局性、牽動性的工作來抓,最佳化環境,營造氛圍,堅決打破一切束縛對外開放的條條框框,堅決掃除一切制約招商引資的障礙和阻力,務求在招商引資上取得新突破,努力開創我省對外開放的新局面。
2、切實加強領導,確保招商引資工作順利推進。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招商引資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職責,精心實施,抓好督查。實行招商引資工作政府“一把手”負責制,各地、各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抓經濟工作的主要精力要放在招商引資上,統攬全局,搞好協調,並親自帶隊出去招商,親自參加重大招商活動,親自過問重大招商項目。
3、全面宣傳動員,調動全社會力量開展招商引資。各級黨委、政府要廣泛發動,採取有力措施,積極引導和促進部門、企業及社會各界參與招商,堅持做到政府推動與企業招商、民間招商並舉,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營造全社會關心招商、支持招商、參與招商的濃烈氛圍。
二、進一步放開投資領域,推進多種形式的合資合作
4、堅持以工業化為核心,全方位開放投資領域。放寬市場準入,除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外,所有的產業向外來投資者開放。充分利用我省發展加工業的有利條件,重點引導外來投資者興辦工業項目,尤其要鼓勵興辦高新技術產業、支柱產業、優勢產業項目,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儘快使我省成為全國重要的加工製造業基地。同時,積極鼓勵外來投資者對我省交通、能源、農業、水利、市政、環保、生態等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加快推進金融、保險、信息諮詢、新型商業、旅遊等服務貿易領域對外開放,條件較好的城市要率先突破。打破一切形式的地方保護和封鎖,對境外投資者開放的領域和產業同時向國內其他地區投資者開放,並一律實行同等待遇。
5、積極探索各種有效方式,廣泛吸引和利用外資。鼓勵各類投資者採取合資、合作、獨資、品牌買斷、設備入股和租賃、“三來一補”等形式來我省投資,以收購、兼併、參股、控股等形式參與我省企業資產重組。除國家明文限定的行業外,外來投資者均可控股或獨資經營,不受股權比例的限制。各級政府要積極幫助被購併的國有企業妥善解決好歷史債務、剝離非經營性資產、分流安置富餘人員等問題。要大力支持辦好現有外來投資企業,為“以商引商”創造條件。
6、積極推進企業資產重組和對外合資合作,培育招商引資主體。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國有企業要立足於競爭,著眼於長遠,克服安於現狀的思想,打破行政隸屬關係的束縛,加快企業改制和資產重組的步伐,拿出優勢企業、優質資產、優良品牌、優選項目對外進行合資合作,搞活機制,降低國有股比重,實現股權多元化,增強競爭力。一般競爭性行業的骨幹企業要把國有獨資或控股改變為相對控股或參股,部分企業國有資本則可以完全退出。今後,省內國有骨幹企業新上項目要首選合資合作,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
三、落實和完善鼓勵開放政策,增強對外招商的吸引力
7、認真落實已出台的鼓勵政策,進一步完善政策支持體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自覺執行國家和省關於鼓勵擴大開放的政策,制定實施細則,完善配套措施,簡化審批程式,提高政策執行的效率。不允許任何地方、任何部門從自身狹隘利益出發而打折扣,更不允許以任何理由推諉扯皮、拒不執行。鼓勵從實際出發,大膽試驗,創新和完善有利於招商引資、有利於加快發展的政策支持體系。
8、在嚴格保護耕地的前提下,調整有關土地規費徵收辦法,減輕投資者負擔。建設用地要儘可能使用非耕地,以保護耕地和降低用地成本。實行多種供地方式,對一次性支付土地出讓金有困難的項目,可以在依法、規範、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採取土地租賃、農民集體土地作價入股等方式使用土地;工業建設項目可分期付款。從2002年10月至2005年12月,各市、縣(市、區,下同)國有土地出讓金淨收益及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上繳省級的部分,暫不上繳;各市、縣耕地占用稅地方分成部分,直接留給地方按規定使用。對各市、縣招商項目和開發區、工業園區使用耕地,凡能自行補充耕地、保持占補平衡的,經驗收合格,省不再徵收市、縣耕地開墾費。工業招商項目的其它土地規費也儘可能給予優惠。嚴禁收取已明令取消的土地收費項目,嚴禁隨征地搭車收費。
9、改革和完善市場準入制度,減少對企業設立的限制。申請設立各類企業或企業變更登記,其經營範圍涉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履行前置審批的項目,一律實行“工商受理、轉遞相關、並聯審批、限時辦結”,簡化審批程式,縮短審批時間,營造便捷的市場準入環境。在蕪湖市進行企業設立由審批制改為登記制的試點,積累經驗,儘快在全省推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辦理企業註冊登記時,對企業經營範圍可按行業大類核定。在債權人和債務人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允許企業辦理債權轉股權登記。外來投資企業不論註冊資本多少,都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註冊登記,按照有關規定需要在上一級註冊登記的,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在限期內辦結。對境外企業或個人來我省投資,出資額占合資企業註冊資本25%以下的,可按內資企業登記。
10、在依法治稅的前提下,積極運用財政政策支持企業發展。對外來投資者在我省投資的工業、農業、高新技術產業和基礎設施項目,總投資達到一定規模的,從經營和獲利之日起,在一定年限內,由同級財政按企業對地方財政貢獻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外來投資企業用實現利潤進行再投資的,由同級財政按其再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具體辦法由各地自行決定。
四、改進招商引資方式,提高招商引資成效
11、辦好重大招商活動,採取多種靈活有效的招商方式。在組織參加境內外重要招商活動的同時,積極探索多種形式招商,注重實效,更多地採取小分隊招商、項目招商、代理招商、網上招商等方式。對重點國家和地區可派駐招商代表或委託招商,並利用我國駐外和外國駐華使領館以及友好省州、友好城市關係招商。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專門力量,研究境外跨國公司和省外大企業、大集團特別是上市公司的發展動態及投資意向,選準目標,主動上門,加強聯繫,增強招商的針對性;要在沿海發達省、市派駐小分隊常駐招商。各駐外辦事處都要把招商引資作為工作的重點,積極為省內招商引資服務。要靈活運用市場機制,發揮中介組織作用,利用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降低招商成本。
12、做好招商項目的準備和跟蹤落實工作,提高招商的成功率。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準備招商項目,建立招商項目庫,把前期工作做到位。實行招商引資項目跟蹤落實責任制,搞好全程服務,確保引進一個、成功一個、帶動一片。各地要在注重引進資金的同時,重視引進先進的技術和管理,促進機制轉換,以提高利用外資的水平和實際效果,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和弄虛作假、虛報浮誇。
五、創新建設模式和管理體制,辦好各類開發區和工業園區
13、合理規劃,加快建設,充分發揮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在招商引資中的載體作用。要堅持科學規劃,搞好基礎設施建設,節約和高效利用土地,保護生態環境,做到開發一片、建成一片、見效一片。防止“一哄而起”、盲目建設,防止土地資源的浪費和閒置。積極探索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建設的新模式,更好地運用市場運作的方式,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擴大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的管理許可權,賦予其相當於同級政府的有關經濟管理權。對符合條件的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經批准下達一定數量的建設用地指標,土地開發收益全部用於區內基礎設施建設。各級政府要增加投入,省級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通過貼息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的基礎設施建設。省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的指導,確保有序建設、健康發展。
14、增強功能,提升檔次,辦好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堅持高標準、高起點,修訂完善開發區的土地規劃和建設規劃。加快配套設施建設,完善服務體系,增強服務功能。積極探索“一區多園”的模式,加快各類孵化器、創業服務中心建設。要堅持以興辦高新技術企業、先進技術企業和出口企業為主,鼓勵發展資金、技術密集型產業,促進結構調整和技術創新。
15、圍繞工業化戰略,推進工業園區建設。各地要以具備條件的縣城和建制鎮為依託,搞好工業園區的建設,吸引外來投資者到園區內興辦工業項目,努力使園區成為縣域工業的重要增長點。工業園區的發展要與城鎮建設緊密結合,統籌規劃,促進城鎮建設和發展。
六、以改善政務環境為突破口,全面最佳化發展環境
16、進一步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提高政務服務水平。繼續清理現有的行政審批事項,堅決取消不符合市場經濟規則的審批項目,能夠下放的行政審批權一律下放。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規範行政審批,全面實行服務承諾制,簡化程式,公開操作,限時辦結,提高效率。進一步清理整頓收費項目,堅決取消不合理收費,嚴肅查處亂收費行為。從嚴控制和進一步減少各類檢查,除國家和省委、省政府規定的檢查外,未經同級黨委或政府批准,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進入企業檢查,嚴禁以檢查為名干擾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對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有關部門應予免檢。各地要進一步改善投資硬環境,為外來投資者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條件。
17、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監督,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全面加強政風建設,搞好政風評議,定期徵求投資者對行政執法和管理部門的服務質量、工作效率、執法行為及政策落實情況的意見,並作為對單位目標考核的一項重要依據。積極推進行政綜合執法,嚴格執法程式,更好地為投資者服務。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投訴受理中心建設,建立舉報、投訴受理、督辦、處理、反饋的有效工作機制,重點查處故意刁難投資者、吃拿卡要、勒索企業和民眾等違法亂紀行為,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18、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增強信用意識,信守承諾,取信於外來投資者,出台的政策必須確保貫徹,承諾的服務必須確保兌現。加強企業“重契約、守信用”的宣傳、教育,提倡誠信和守法經營。積極推進金融安全區建設,嚴肅查處逃廢金融債務行為,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推進企業和個人的信用登記等制度建設,逐步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徵信體系。
七、實行招商引資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快開放型人才隊伍的建設
19、明確招商引資目標,落實招商引資責任制。省對市和省直有關部門、市對縣都要明確招商引資目標任務,層層分解,並確保落實。“十五”期間,要確保實現全省實際利用外資45億美元、引進省外資金實際到位超過1000億元的目標。實行招商引資目標管理責任制,按月調度和通報,年終考核和獎懲,對完成任務的部門和招商引資有直接貢獻人員,按實際到位資金的一定比例給予招商費用補助;凡超額完成招商引資目標任務50%的市和省直有關部門,目標管理考核位次可上升一位;未完成任務的,取消其參加評先評優的資格。同時,將招商引資工作的成效作為考核各地、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政績的重要依據。
20、培養、吸引和留住人才,為擴大對外開放提供人才保證。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培養外向型人才放到重要位置,用好省內人才,重視引進境外、省外智力資源,更多地吸引優秀的管理人才、技術人才來皖創業。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製度改革,形成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良好環境和有利於各類人才脫穎而出的激勵機制。繼續選派年輕幹部到發達地區、大企業掛職鍛鍊,到高校和境外培訓。選派開放型、複合型人才到市、縣、鄉鎮掛職或任職,推進招商引資工作。
各地、各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認真抓好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