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太原市市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並發[2001]19號),設定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接待辦公室(簡稱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公室),是市委市政府負責對外接待的工作機構,由市委辦公廳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接待辦公室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主要職責
(二)負責兄弟省市和地區來並團組友好往來的食宿、交通等有關事宜的安排。
(三)承擔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和市政協四大班子交辦的大型會議和重要活動的組織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接待國家和省在並召開的大型(重要)會議。
(四)負責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和市政協四大班子和重要內賓接待,安排屬接待範圍內人員的住宿、交通及參觀、考察、會見、洽談等活動;協調、組織有關部門介紹情況。
(五)負責安排市領導外出政務活動的聯絡工作和住宿、交通服務。
(六)指導全市各縣(市、區)和市級各部門的政務接待業務;負責市直各委、局、辦及縣、區招待所(賓館)的業務指導和行業專業人員的業務聯繫。
(七)管理指導“太原市會議接待服務中心”的工作。
(八)負責與全國城市接待部門聯誼會的聯絡、交流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機構設定
二、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能,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公室內設2個職能處。
(一)交際處
負責接待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副司級以上領導(包括享受同等待遇的離退休老同志)及隨員;負責接待兄弟省、市副廳(局)級以上領導及隨員;負責國家和省在並舉辦的大型會議和重要活動的組織服務工作;負責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和市政協四大班子交辦的大型會議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接待由我市邀請的重要來賓;負責以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和省政協四大班子名義來並檢查指導工作團、組的接待工作;安排屬接待範圍內來並人員迎送、食宿、交通、參觀、座談等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對太原籍和曾在太原戰鬥、工作過的享受地、司級待遇離休老幹部來並探親、訪友期間的住宿安排;負責市領導外出政務活動的聯絡工作和住宿、交通服務;做好日常接待工作和接待經費使用情況月報、季報、年報;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任務。
(二)綜合處
負責接待辦的人事、勞資、黨務、文秘、財務、車輛管理;負責接待辦機關的後勤保障、生活福利和安全保衛以及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擬定接待辦年度、季度工作計畫、年終總結及各類文字材料的起草;負責接待辦的印鑑、信件、檔案管理;安排、召集、組織接待辦各種政治學習及會議,對全辦各項工作目標的落實情況進行督辦檢查;負責協調接待經費劃拔,指導“太原市會議接待服務中心”的工作;負責接待辦退休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與全國城市接待部門聯誼會的工作聯絡與信息交流及兄弟省、市接待部門同行的接待工作;完成辦領導安排的其它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