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國家糧食局黨組關於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意見

中共國家糧食局黨組關於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意見

2011年2月10日,中共國家糧食局黨組以國糧黨字〔2011〕2號印發《中共國家糧食局黨組關於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意見》。該《意見》分深刻理解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重要意義;準確把握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明確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內容、程式和方式;建立健全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工作保障制度;加強對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5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國家糧食局黨組關於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意見
  • 頒發時間:2011年2月10日
  • 字號:國糧黨字〔2011〕2號
  • 頒發部門:中共國家糧食局黨組
通知,意見,

通知

中共國家糧食局黨組關於印發《中共國家糧食局黨組關於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意見》的通知
國糧黨字〔2011〕2號
各司室,直屬、聯繫單位:
《中共國家糧食局黨組關於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意見》已經局黨組同意,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共國家糧食局黨組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

意見

中共國家糧食局黨組關於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意見》(中辦發〔2010〕29號)精神,結合國家糧食局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深刻理解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重要意義
黨務公開是指黨內事務的內容、程式、結果等在一定範圍內進行公布。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的必然要求,是擴大黨內基層民主、保障黨員民主權利、增強黨的基層組織生機活力的客觀需要,是實踐黨的宗旨、密切黨群關係、促進基層和諧穩定的有效途徑,是加強黨內監督、規範權力運行、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舉措,對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具有重要意義。國家糧食局機關和直屬、聯繫單位的黨組織及全體黨員要充分認識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深入推進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
二、準確把握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尊重黨員主體地位,推進黨內基層民主建設,不斷提高黨的基層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為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提供有力保證。
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必須堅持以下基本原則:一是發揚民主,廣泛參與;二是積極穩妥,注重實效;三是統籌兼顧,改革創新;四是區別情況,分類指導。
三、明確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內容、程式和方式
(一)黨務公開的內容
1.黨組織決議、決定及執行情況。執行中央方針政策,上級黨組織決議、決定和工作部署等情況;本部門本單位重要決策及執行,任期工作目標、階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務及落實等情況。
2.黨的思想建設情況。本級黨組織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論學習計畫及落實、黨員幹部教育培訓計畫及落實等情況。
3.黨的組織管理情況。本級黨組織的設定、主要職責、機構調整、換屆選舉,黨員發展、民主評議、創先爭優,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黨務工作經費管理和使用,黨員權利保障等情況。
4.領導班子建設情況。領導班子職責分工、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式,執行民主集中制,召開民主生活會,年度考核評價等情況。
5.幹部選任和管理情況。幹部選拔任用、輪崗交流、考核獎懲,幹部監督制度及執行等情況。
6.聯繫和服務黨員、民眾情況。聽取、反映和採納黨員、民眾意見和建議,幫助黨員、民眾解決生產生活實際困難,接待來信來訪、排查化解矛盾糾紛,辦理涉及黨員、民眾切身利益重要事項等情況。
7.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執行廉潔自律規定、落實黨內監督制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處理違紀黨員等情況。
8.其他應當公開的事項。
(二)黨務公開的程式
1.制定目錄。規範公開的內容、範圍、方式和時限等。
2.實施公開。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依照目錄進行。
3.收集反饋。黨的基層組織應認真收集黨員對黨務公開情況的意見和建議,及時作出處理或整改,並將結果向黨員反饋。
4.歸檔管理。
(三)黨務公開的方式
黨的基層組織應根據黨務公開的內容和範圍,通過黨內有關會議、檔案、簡報等方式進行公開。健全黨內情況通報制度,及時公布黨內信息,暢通黨內信息上下互通渠道。開展黨內事務問詢和黨員定期評議等活動。
四、建立健全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工作保障制度
(一)例行公開制度。列入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目錄的事項,按規定及時主動公開;暫時不宜公開或不能公開的,報上一級黨組織備案。
(二)依申請公開制度。黨員按有關規定向黨的基層組織申請公開相關黨內事務。對申請的事項,可以公開的,黨的基層組織應向申請人公開或在一定範圍內公開;暫時不宜公開或不能公開的,及時向申請人說明情況。申請事項及辦理情況應報上一級黨組織備案。
(三)監督檢查制度。上級黨組織要加強對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推動工作落實。黨的基層組織可通過聘請黨員作為黨務公開監督員等方式,加強對黨務公開工作的監督。
(四)考核評價制度。把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工作情況作為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年度工作考核和黨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適時組織黨員對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情況進行評議,並及時公布評議結果。對不按規定公開或弄虛作假的,要批評教育,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五、加強對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
建立由局黨組書記、局長聶振邦同志任組長,張桂鳳、楊兵同志任副組長,辛志光、金剛、孫鑒奇、徐京華同志參加的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事機構設在紀檢組監察局,由紀檢組、機關黨委、局辦公室、人事司派員組成,統一組織、協調和指導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工作。成員單位要按照黨務公開的規定,根據職責分工,研製黨務公開目錄、公開方式和保障制度,相互配合、積極開展工作。局直屬、聯繫單位基層組織是本級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是實行黨務公開的第一責任人。基層組織要從實際出發,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積極主動做好黨務公開工作。
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是一項新的實踐,要認真研究、積極探索、總結經驗,把握工作規律,拓寬工作思路,不斷完善黨務公開制度,於2011年底前全面推開。要加強宣傳教育,發揮典型示範作用,加強調查研究和督促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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