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嘉發[2002]4號檔案精神,中共嘉禾縣委老幹部工作局更名為中共嘉禾縣委老幹部局(簡稱縣委老幹部局),正科級,由縣委組織部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嘉禾縣委老幹部局
- 地區:中共嘉禾縣
- 隸屬:中共嘉禾縣政府
- 分類:社會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關於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實施辦法和細則;開展調查研究,為縣委、縣政府制定有關老幹部工作的政策規定提供情況和依據。
2、負責對全縣老幹部工作的督查、指導和協調,認真做好離休幹部、副處級以上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督促老幹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
3、大力宣傳和開展養老、敬老、愛老活動,對老幹部開展活動、發揮作用進行指導,總結交流經驗。
4、會同有關方面做好老幹部的安置、保健工作,協助處理老幹部逝世以後的喪事、遺屬照顧等方面的問題。
5、負責離休幹部回本縣探親訪友、參觀的接待服務工作。
6、負責處理老幹部來信來訪,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老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7、承當和指導全縣老幹部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老幹部工作人員的素質。
8、加強對老幹部活動中心的國有資產和財產管理,充分發揮各種場地和設施的作用,發展老幹部事業。
9、辦理縣委和縣委組織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按照精簡的原則,縣委老幹部局不設定內部股室。
人員編制
縣委老幹部局核定編制4名,其中行政編制3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名。領導職數: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紀檢員、工會主席按有關規定配備。
事業單位
嘉禾縣老幹部活動中心,核定事業編制2名,經費全額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