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商丘市梁園區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中共商丘市梁園區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中共商丘市梁園區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根據《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商丘市梁園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商梁辦〔2019〕1號),中共商丘市梁園區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區委直屬機關工委)是區委工作機關,統一領導區直機關各部門黨的工作,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商丘市梁園區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 外文名:Working Committee of the Organs directly under the Liang Park Committee of Shangqiu City, CPC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區委工作機關
  • 機關簡稱:區委直屬機關工委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統一組織、規劃、部署區直機關黨的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研究制定工作規劃,並抓好組織實施。
(二)指導區直機關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
(三)指導區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四)對區直機關各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落實黨建責任制、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向區委報告。
(五)指導區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和管理,及時向區委反映各部門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情況。
(六)配合區委有關部門抓好區直機關各部門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參與對黨員領導幹部組織生活會和區直機關各基層黨組織理論學習的督促檢查和指導,了解掌握情況,按規定報送情況報告。
(七)督促指導區直機關各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審批關於召開黨員大會和黨員代表大會的請示,審批區直機關各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的組成及書記、副書記的任免。
(八)指導各級黨組織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做好黨員發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九)領導區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十)了解掌握區直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狀況,指導區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一)指導區直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工作,指導區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做好黨的民眾工作。
(十二)指導區直機關加強機關黨建信息化建設,領導區直機關黨校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研究室、黨建督查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工作督辦、日常值班、文電處理、會議組織、信息綜合、檔案審核、安全、機要保密、文書檔案、行政事務管理等工作;承擔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區直機關黨員幹部和黨務幹部教育培訓的規劃指導工作,組織實施有關黨員幹部教育培訓;負責區委直屬機關工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幹部、黨的建設和紀檢工作。
負責區直機關黨建情況的調查研究,起草工作規劃,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措施;起草區委直屬機關工委有關文稿;承擔機關黨建制度規劃、起草、審核等相關工作。
負責統籌協調督查工作,承擔對區直機關各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落實黨建責任制、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的督查工作;承擔對區直機關各級黨組織落實機關黨建重點工作、重要制度情況的督查工作;承擔參與領導幹部組織生活會督促檢查和指導有關工作。
(二)組織宣傳部(基層組織建設指導部)
負責督促指導區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組織按期換屆,承擔關於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請示的報批工作;承擔機關黨組織領導班子組成及書記、副書記任免的報批工作;承擔有關黨的代表大會和黨代表會議代表的推選和報批工作;負責指導區直機關基層組織建設,提出和制定加強改進工作的意見、制度;對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企業等各類基層黨組織分類指導,落實“三會一課”等黨內生活制度,提升組織力;研究、指導黨員發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黨費收繳工作。
負責指導黨的宣傳思想工作,指導區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學習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了解掌握、分析研判幹部職工思想動態;指導區直機關的思想政治工作。

行政編制

區委直屬機關工委行政編制4名。設書記1名,由區委領導同志兼任;副書記2名(其中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書記1名,正科級),股級領導職數2名。暫保留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隨自然減員收回。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區委編辦承擔,其調整由區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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